诸暨市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实施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8:20:34 312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整理活动,切实保护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整理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土地整理,是指为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运用工程建设措施,对农村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以及分散、闲置、未充分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农用地实施调整、开发、利用的行为。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地块零碎、沟渠交错、路渠不配套的农用地进行调整和配套,使田成方、路成网、林成行、水利配套,改善农业生产环境。

(二)对地势高低不平,地类交叉的土地进行平整、调整用地结构,开发利用闲散土地和废弃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三)实施村镇建设规划,撤并零散自然村,建设中心村,对原农村居民点进行综合治理,退宅还耕。

第三条下列项目不列入农村土地整理范畴。

(一)开发荒地、荒坡、荒滩的造田造地项目。

(二)非涉及周边农地整理的非农建设造成的废弃地和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三)对原已办理过征(使)用地手续而目前尚未开发建

设的土地进行复耕的项目。

第三章职责任务

第三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辖区内的土地整理工作。市地产公司负责指导全市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和技术咨询。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全市年度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和立项审批,并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储备库。

(二)对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开展咨询。

(三)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竣工验收。

(四)接受建设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实施占补平衡委托。

(五)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源调查,做好土地开发整理的技术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涉及这项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工作。

第五条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专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进行。

第六条土地整理、村镇建设规划、中低产田改造、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应结合进行。

第七条乡镇政府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土地整理方案,编制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整理专项规划。

第八条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必须搞好项目设计。项目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田、水、路、林、村规划布局,严格控制村庄用地规模。应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确定地块规模和农田水利布局,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第九条实施土地整理后的耕地必须列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并必须达到标准农田要求。

第四章项目报批

第十条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立项,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立项申请。项目范围只涉及一个乡镇的,经可行性论证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立项申请(附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范围涉及两个以上乡镇的,由项目实施单位直接向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立项申请(附项目可行性报告)。

其他单位和个人愿意投资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直接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二)项目初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实地踏勘论证。对可行的项目,进行现状地形图的测量和规划的设计(比例:1:2000)。项目实施者应填报《土地整理项目呈报表》。

(三)项目审批。通过初审的项目,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立项。土地整理项目和连片200亩以上的土地开发项目报绍兴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

(四)项目实施。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实施者与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开发整理合同书》,按项目设计规划和合同要求组织实施,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五)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由项目的实施单位和个人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到实地验收。并报请绍兴市、省验收。土地整理项目通过验收后,由市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复测,核定新增有效耕地面积报省国土资源厅,核发折抵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第十一条使用折抵指标的建设项目用地仍须按法定审批程序报批。

第五章政策措施

第十二条资金补助

土地整理新增的有效耕地,由市人民政府视土地整理的类型、规模和实施难度,给予项目实施单位经济补助,补助标准为:

(一)结合低产田改造、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实施的土地整理,新增水田每亩补助元。

(二)单独的土地整理项目新增水田每亩补助元。

(三)开发种植粮食作物的旱地每亩补助元;垦造水田每亩补助元。

第十三条指标管理

(一)所有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的折抵指标一律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主要满足市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所在乡镇有优先使用权。

(二)为鼓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土地整理的积极性,土地整理项目所获得的建设用地折抵置换指标的奖励给项目所在乡镇,用于建设。也可以有偿调剂使用,按每亩元支付。但必须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调剂。

(三)单位和个人承担全部土地整理项目经费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所获取的折抵指标全部归投资者,也可以有偿调剂使用,按每亩指标元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购。但其指标按规定储存在市储备库中,使用和调剂须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对建设用地实行复垦的,可按同等面积的耕地指标用于非农建设。

(五)经省批准立项的农村宅基地整理项目所获取的置换指标由市统一管理。实施宅基地整理的乡镇优先使用。

(六)建设需要使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使用耕地折抵指标的每亩缴纳元的有偿使用费。

第十四条对没有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未按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乡镇,在下年度内,暂停农用地转用报批,停止建设占用耕地项目的审批,或加收每亩农用地(耕地)元,作为向其他乡镇的调剂费。

第十五条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后新增加的耕地,免征农业税。

第十六条对土地整理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04年2月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开发相关文章
  • 常德市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办法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现将《常德市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0年一月五日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市实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开发,是指单位和个人对未利用的土地,通过工程或生物措施,使其成为可利用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并加工以利用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土地整理,是指县(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流器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第四条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数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规划、水利、交通
    2023-06-10
    481人看过
  • 诸暨市信息公开办法是怎样的?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公开内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机关的机构职能、有关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资金管理、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监督保障措施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8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诸暨市东一路19号)索取有关信息。(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指定地点为:诸暨市政府办公室、诸暨市档案馆、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诸暨市图书馆。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新闻媒体、资料汇编、公开栏、会议等辅助性公开形式。(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
    2023-06-02
    121人看过
  • 湖州市区农村土地整理暂行办法
    现将《湖州市区农村土地整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州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九年六月八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整理行为,切实保护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土地整理,是指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对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地块零碎、地类交叉、地形高低不平、路渠不配套的农用地实施调整、治理的行为。土地整理的重点是农田和村庄。第三条市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市区的土地整理工作。其他涉及这项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工作。湖州市土地整理中心,具体负责指导市区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和技术咨询。
    2023-06-10
    466人看过
  • 土地复垦和土地整理有什么区别吗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开挖、坍塌、占用等造成的土地破坏,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恢复的活动。广义上是指受损或退化土地的再生利用和生态系统恢复的综合工艺过程;狭义上是指工矿用地的再生利用和生态系统恢复。土地整理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对一定区域内的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态环境活动,提高土地利用和生产力。土地复垦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六种情况:①露天开采、取土、采砂、采石等生产建设活动直接破坏的土地;②地下开采等生产活动引起的地面沉降;③工矿企业排土场、尾矿场、电厂贮灰场、钢厂灰渣、城市垃圾等占用土地;④土壤上的工业污水污染池;⑤废弃水利工程、各种道路(包括铁路、公路)路基破坏、建筑物搬迁等原因造成的废弃地;⑥其他荒地。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恢复利用的
    2023-05-08
    279人看过
  • 福建首批实施农村土地整治9110亩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福建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上获悉,今年以来,福建省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开局良好,大部分试点镇已经确定先期整治的村庄地块,组织调查摸底、方案编制、拆迁物丈量等工作;一些进展较快的试点镇土地整治项目的地形测量、方案编制、入户理赔、拆迁安置等工作也在有序开展。据统计,全省21个试点镇与6个试点县2010年首批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面积9110亩,可产生挂钩指标6776亩,初步形成了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局面。记者了解到,全省各地在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占用耕地上报审批中,认真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对接工作,积极洽商指标交易事宜,落实指标交易资金,实现了经营性房地产项目使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目前,交易平台上已有1605亩“增减挂钩”指标实现对接,协议转让金额3.1亿元,已到位资金2.56亿元。“增减挂钩”指标的有偿转让,为试点镇土地整治项目提供了
    2023-04-23
    183人看过
  • 诸暨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
    一、诸暨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有定时交费、不定时交费、一次性交费三种。1、定时交费。收入比较稳定的参保者选这种方式最好,可按月、按季交纳费用,殷实一点的也可依据半年或年把保费交了。至于缴费的档次依据自身的经济收入来选择;2、不定时交费。许多农民工由于收入是不稳定的。收入好的时候多交点,不好的时候可降低档次来交。3、一次性交费。如果是年龄已经比较大的,可一次性交满15年的保费,这样到60岁之后就能按月领养老金了,不过由于不同地方的经济情况是不同的,因而可领到的钱也不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计算方式是:每年领取得养老金=低根养老金+账户总额÷139。低根养老金是年满60周岁的参保者每月领取的基础养老金,账户总额是自身承担的地方财政养老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需要多少钱呢?一次性补缴养老险差不多要交9万元,男年龄达到60周岁,女年龄达到55周岁,可按月领取1100元左
    2023-05-11
    100人看过
  • 农村复垦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
    1、农村土地复垦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对农村企业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根据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税征收范围的通知》,本市房地产税征收范围为“市区”。指在城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开发建设的非农产品生产区(如被公共建筑、市政道路、给排水、绿地等公共和基础设施覆盖或占用)。农业生产区(农村)仍不征税。由此可以看出,农村不属于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对农村企业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第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1。土地使用税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者征收。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非征收地区不征收城市土地。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
    2023-05-02
    93人看过
  •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和土地复垦费的收取与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耕地开垦费,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所需的费用。本办法所称耕地闲置费,是指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单位,占用耕地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本办法所称土地复垦费,是指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建设用地单位,应当缴纳的恢复土地原状所需的费用。第四条耕地开垦费,由用地单位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按照“收支两条线”的
    2023-06-10
    173人看过
  • 土地开发整理与土地整治
    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等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作,土地开发整理的内容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我国现阶段土地开发整理的主要内容:一是调整用地结构;二是平整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三是道路、沟渠、林网等综合建设;四是归并农村居民点;五是恢复利用废弃土地;六是划定地界,确定权属;七是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宜农土地后备资源。土地开发从广义上来讲,是指因人类生产建设和生活不断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的经济手段,扩大对土地的有效利用范围或提高对土地的利用深度所进行的活动,包括对尚未利用的土地进行开垦和利用,以扩大土
    2023-04-26
    379人看过
  • 诸暨市劳动仲裁地址
    高新区劳动仲裁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劳动仲裁委地址是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A区,电话是8887623。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劳动仲裁委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特别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报酬、社保缴费、考勤加班等等证据,另外还需要提供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二、用工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怎么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
    2023-03-14
    184人看过
  • 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内容是什么?
    土地复垦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概况和项目区土地利用状况;2、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和土地复垦的可行性评价;3、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4、土地复垦应当达到的质量要求和采取的措施;5、土地复垦工程和投资估(概)算;6、土地复垦费用的安排;7、土地复垦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8、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价款怎么确定1、收益还原法。采用这种评估方法,需要考虑年总收益、年总费用、还原率。确定年总收益时,如果待估宗地缺少经营收益资料的,可采用当地类似产业的客观经营收益数据,经过校核修正;年总费用按照当地相关规定计算;确定还原率时,通过土地纯收益与价格比率法测算还原率,如果缺乏适用的市场交易资料而选择其他方法测算还原率时,集体建设用地的还原率通常略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比例。2、市场比较法。只有在有集体土地交易实例时,才能采用这种方法。当同一
    2023-04-12
    185人看过
  • 金华义乌市土地开垦审核材料(土地整治)
    立项呈报表必要立项申请文件下载:[]必要项目可研报告文本下载:[]必要项目规划设计书必要项目预算书必要专家评审意见下载:[]必要立项前土地权属认定表必要立项前地类统计表必要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下载:[]必要项目立项前现场踏勘意见下载:[]必要涉及林地、水域、海涂垦造耕地的,需提供林业、水利部门意见或围涂立项文件必要项目实施前照片必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必要项目区位图必要现状实测图必要规划图必要
    2023-05-30
    177人看过
  • 村里开垦个人土地合法吗
    村里统一开垦个人土地合法吗。从土地管理法的角度看,农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一旦离开农村,落户城市,就可以享受到城镇户籍居民的待遇。从法律的角度看,你不能继承农村土地。未经批准重建的房屋将被回收利用。2。宅基地确权赋予农民在土地上单独建房的权利,确认书中还明确规定,宅基地确权面积超过地方政府规定标准的,超出标准的部分,可以在土地登记证、证上注明,按照当时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超出部分退还村集体。3、闲置或房屋倒塌这些闲置宅基地倒塌,房屋未使用,土地使用权不确定。土地使用权确定的,集体应当向县级政府申报注销土地登记,集体收回。在《耕地所有权证》中,农民合法耕地由村集体分配。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农民未经任何审批手续开垦的四类荒地,由土地部门依法处理,并禁止在耕地上修建房屋等设施。首先,我们要知道政策出台的时间:2014年国家提出“统一取消农村户籍”,但2013年,国家
    2023-05-02
    14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开垦是否有补贴?
    四荒地是指尚未被利用的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等土地。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未得到确认的情况下,擅自开荒是不被允许的。已经开荒的,可以继续耕作,但不能确权。同时,开荒地被征用时,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但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需要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四荒地指的是尚未被利用的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等土地。(二)能不能擅自开荒?严格的说,不能,因为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大多归农村集体,在集体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开荒不符合规定。(三)已经开荒的怎么办?按照国土部门的说法:四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有的就算空闲,可能也有其他规划用途,不能因为有人开垦耕作了,就给予其确权发证。但是考虑到农民在开垦过程中也付出了劳动,所以在没有其他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仍由当事人耕作,但不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也就是说地你可以接着种,但是不能确权。大家都知道:国家很多农业补贴,都是以确权面积为基础的,不确权代表少领一部分钱。但是也存在
    2023-11-30
    21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 土地开发是通过各种手段挖掘土地的固有潜力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扩大土地利用空间与利用深度,充分发挥土地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的过程。... 更多>

    #土地开发
    相关咨询
    • 土地整理与土地复垦、土地开发有何区别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
      土地开发:侧重于对宜农土地的开发成耕地或农用地,即把非耕地变成耕地。土地复垦:侧重于使因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造成破坏的农用地、耕地、林地,使其恢复到原先的地类。把破坏的耕地恢复成耕地。土地整理: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行为。
    • 诸暨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城市怎么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3
      对于诸暨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城市,换户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置换有关规定完成房屋拆除、地块复垦、组织验收、权证注销等相关工作后,市农村宅基地置换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置换办”)按照本意见有关规定核算置换补助费用并核发《诸暨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场化安置购房凭证》
    • 诸暨市常住户口可以在诸暨市办理协议离婚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4
      诸暨市属于浙江省,云南省的常住户口如果在诸暨市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另一方具有诸暨市常住户口。如双方均不是诸暨市常住户口,不能在诸暨市办理协议离婚。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的两种基本情形如下:一【办理离婚手续的两种情形】(1)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应该共同到该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乡镇辖区内有婚姻登记处,可以就近办理。(2)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个
    • 诸暨农村多少一个平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9
      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
    • 什么样的土地需要整理复垦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4
      废弃矿山、废弃宅基地、因地质灾害导致被破坏的耕地需要复垦中低产耕地需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