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分类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3 11:36:38 440 人看过

关于安全事故分类规定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其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划分的。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安全事故分类作出了明确规定。安全事故分类规定的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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