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乘人之危及其构成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0:13:53 142 人看过

一、如何认定乘人之危

乘人之危的合同认定应当为:

1.一方乘对方危难或急迫之际逼迫对方。所谓危难,除了经济上的窘迫外,也包括生命、健康、名誉等的危难。不过,危难并非因行为人的不法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受害人自己的主观原因造成的。

2.受害人出于危难或急迫而订立了合同。也就是说,不法行为人乘人之危要求受害人订立合同,受害人明知对方在利用自己的危难或急迫而获得利益,但陷于危难或出于急迫需要而订立了合同。

3.不法行为人所取得的利益超出了法律允许的限度。乘人之危的行为,往往使受害人被迫接受对自己十分不利的条件,订立了某种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合同。而不法行为人则取得了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取得的重大利益,并明显违背了公平原则,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

二、乘人之危的构成要件

乘人之危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一方当事人陷于危难处境,如处于自然灾害的严重危困之中或濒临破产的境地,迫切需要救助。

2.行为人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危难困境,趁火打劫,提出苛刻条件,对方出于无奈而违背真实意愿与之订立合同。

3.乘人之危行为人主观状态为故意。如果行为人不了解对方危难处境而与之订立合同,客观上,一方当事人的危难处境促使了合同成立,对这类合同不能认定为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订立合同,一般是为了取得过分的利益。

三、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

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无效的。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正是因为当事人的地位平等,所以合同的订立要求是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任何一方都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或对方暂处困境,强迫对方不得已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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