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认定过期可以人身伤害诉讼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8:30:13 94 人看过

工伤认定过期,在此种情况下,可以做伤残鉴定按人身损害赔偿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应当解释为是一种程序性的规定,即当出现工伤事故时,受害职工应当先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按《工伤保险条例》无法获得赔偿时,才能按民事侵权进行处理。

工伤认定办法: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

申请工伤认定不一定需要本人去,一般是由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是否有时效性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是有时效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8: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在我国有病例可不可以办理工伤认定
    办理工伤认定也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而且工伤认定的单位身为国家的行政单位之一,在开展相关工作的时候也是受到非常严格的程序上的要求的。但是有一部分的人确实把办理工伤认定想得太过于简单了,在拿到了医院的病历报告书以后就开始考虑,在我国有病例可不可以办理工伤认定?在我国有病例可不可以办理工伤认定?需要准备:1、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死亡)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及病历,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并加盖公章;6、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明(可到工商局或市场安全监管局查询);7、关于工伤的证人证言(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
    2023-02-25
    97人看过
  • 在我国工伤认定证人要做笔录吗
    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职工对人社局作出的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认定的人社局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社局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1、先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2023-02-27
    238人看过
  • 在我国工伤可以做司法鉴定吗
    在我国工伤不可以到司法鉴定,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一、工伤工伤怎么处理1、发生工伤后,需先去社保局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工伤保险。若单位已买工伤保险,可要求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若没有,则需尽快搜集劳动关系证据,一年之内申报工伤。2、待社保局认定为工伤,且医疗期满后可向社保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需是社保局指定的鉴定机构,不同于一般的司法鉴定机构,共分十级,最高级别为1级,最低为10级。3、不同的伤情,医疗期也不同。医疗期内,员工无需上班,单位若有此要求的,员工亦可拒绝。医疗期内,单位需按照员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待遇发放工资,很多单位提出只发底薪或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都是不合法的。4、劳动能力鉴定后,若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5、理赔事项二、农民工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农民工因工受伤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2023-04-03
    221人看过
  • 在施工时被他人伤害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在施工时被他人伤害,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则算工伤;如果是由于私人恩怨或者其他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一、二十种工伤事故伤害类型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6)淹溺,指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7)灼烫,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8)火灾,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9)高处坠落,指出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10)坍
    2023-06-26
    130人看过
  • 我国在我国2次工伤鉴定是否可以
    在我国,如果当事人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在我国工伤鉴定谁申请书公司和个人都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书,申请工伤等级鉴定。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琢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在地点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
    2023-07-28
    272人看过
  • 在我国工伤认定住院报销吗
    1、工伤住院如果已经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了一部分的话,余下医疗保险未报销的部分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也是可以报销的。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
    2023-02-13
    96人看过
  • 人身伤害与工伤认定的区别
    具体区别是:一、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二、处理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一、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般方法是什么我庭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有15%左右的案件是单独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之所以会有如此比例高的只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而不涉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劳动争议案件,一方面是因为有些劳动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确认的时候,推卸责任,要求劳动者先进行劳动关系确认,(最高院行政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中,明确答复,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确认后再进行工伤认定;另一方面是劳动者投石问路,先看看仲裁或法院对劳动关系是否确认,如果予以确认了,就会进一步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023-03-06
    255人看过
  • 在我国关于身体受到伤害诉讼时效是多久
    身体受到伤害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三年的普通时效,对身体受到伤害的时效未特别提及。《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
    2023-03-23
    318人看过
  • 在我国工伤认定九级严重吗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九级严重吗?工伤认定不能评伤残级别。九级伤残属于法律规定的伤残级别中比较轻微的一级。一共分十个级别,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但只要构成伤残,就比一般的轻微伤害严重了。二、九级工伤赔偿标准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经急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入本市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实践中特别应当注意一点。为了督促用人单位积极申请工伤,社保机构对于申请工伤认定前发生的医疗
    2023-04-28
    142人看过
  •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受害人向人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受害人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有特殊情况的,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是具有一定的诉讼时效的。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2023-07-29
    405人看过
  • 在我国关于工伤鉴定多久过期
    一、在我国关于工伤鉴定多久过期?一般要求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上一般认为在治疗三个月后,属于稳定需要的最低时间,所以伤残鉴定至少要在工伤治疗三个月之后做,如果有的伤残治疗没有结束,或达不到稳定,还需要继续顺延做伤残鉴定的时间。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3-04-28
    332人看过
  • 我可以不做工伤鉴定直接诉讼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工伤认定的当事人是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认定工伤后对工伤赔偿不满足的,才能提起诉讼。一、申请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如果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在经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后才能申请重新认定工伤。申请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二、劳动纠纷是否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劳动纠纷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仲裁前置程序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
    2023-06-23
    323人看过
  • 在我国工伤认定是复议前置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规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对该条的理解,却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工伤认定案件应当先复议。该条使用了两个“可以”,是赋权的表述,即该权利相对人有权行使,也有权不行使。第二种观点认为,用“可以”表述,是一个选择性的词语,所以相对人可以选择复议或诉讼。对于上述两种不同的观点,最高法院行政庭在2005年作出了第19号“关于如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的有关问题的电话答复”: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7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单位缴费费率决定、认定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决定、工伤保险待遇决定四种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未经复议直接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工伤认定1、《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3-31
    139人看过
  •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是给单位吗
    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一份给所在单位,一份给工伤人员。工伤认定书下来是一式两份的,一份给所在属单位,一份由受伤害者自己保存。但是领取工伤决定书的时候是必须有受伤者本人到场或者必须有受伤害者本人授权单位才能领取。这是防止单位私自领取后不给受伤害者。一、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2023-03-25
    27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吗, 人身损害赔偿如何申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4
      工伤认定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 工伤认定超期怎么办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吗?工伤认定超期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31
      工伤认定超期怎么办这个问题我认为,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
    • 在工地上受伤走人身伤害的同时可不可以再认定工伤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6
      首先,不知道你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工伤很难定。其次,按照你所描述的包工头应当是你的雇主,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
    • 工伤和人身损害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7
      当事人的损害后果是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获得双重赔偿。虽然两者基于相同的损害事实,但只存在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中,互不排斥。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告知其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侵权给劳动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
    • 人身伤害诉讼可以请求赔偿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6
      你母亲被对方故意伤害,殴打伤害你母亲的人已经死亡(根据你的描述我推定你所谓“致害人”就应当是打你母亲的人)法律反对并且惩罚任何形式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现在殴打你母亲的人已经死亡,那么无论对方是触犯刑法还是都会因为其已经死亡不会追究责任。但是其民事赔偿责任不可免除。你问题的核心就是关于你母亲的民事赔偿,在打你母亲的人已经死亡的情形下如何主张?中有相关规定,在遗产继承开始之前应当清偿被继承人(打你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