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16 22:40:04 492 人看过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遵守依法、自愿、有偿、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等原则。

土地经营权流转时应遵守的原则是:依法、自愿、有偿。依法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流转方不得强迫受流转方必须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流转方也不得强迫流转方必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多是等价有偿,应当体现公平原则。

2.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有期限的,该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30年,承包人已使用20年,该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期限即不得超过10年。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的原则。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生产的能力或者资质,这是对受让方主体资格的要求。倘若其不能从事农业生产,就不能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5.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较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可以优先取得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流转原则

土地流转原则是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包括:

1. 自愿有偿。土地流转应当基于自愿有偿的原则,即土地流转双方应当通过协商或者依法达成协议,确定流转土地的数量、价格和方式等事项。

2.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土地流转应当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收益和合法权益,防止土地流转对农民造成损失。

3. 保护耕地。土地流转应当有利于保护耕地,防止土地流转导致耕地流失或者质量下降。

4.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土地流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利益。

5. 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土地流转应当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制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土地流转原则是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对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维护农民权益,保护耕地,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遵守的原则包括:依法、自愿、有偿。依法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流转方不得强迫受流转方必须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流转方也不得强迫流转方必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多是等价有偿,应当体现公平原则。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的原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原则。土地流转原则是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包括自愿有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护耕地、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加强土地流转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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