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及立法建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0:41:14 158 人看过

【关键词】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立法完善在工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社会,商业秘密已成为市场竞争的焦点。商业秘密一旦泄露或者被他人使用,将给权利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为了维护经济秩序,保证经营者合理合法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必须对商业秘密进行充分有效的法律保护,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对什么是商业秘密还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在各国和国际组织的法律文件中,商业秘密及其范围可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上讲,商业秘密通常仅限于工业适用技术,即仅为工业目的而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知识。如设计图纸、工艺流程、配方、生产资料等。广义上,商业秘密一般是指工业、商业、管理的秘密信息,包括工业技术、商业、管理、财务或其他性质的秘密知识和经验。事实上,从当前社会和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现状来看,狭义的商业秘密保护范围过于狭窄。为此,我国于9月2日通过了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将商业秘密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价值并为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实施了《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规定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包括“设计、工艺、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制造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等”,货源信息、产销策略、招标底价、招标内容等”;在trips协议第7条中,商业秘密的范围被定义为所有合格的“未披露信息”。由此可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范围虽然与trips中的商业秘密范围有所不同,但其内涵和外延基本相同,体现了普遍性的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文章
  • 对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思考
    我国现已建立起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体,以《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刑法》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然而,考察我国现行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相关规定大都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且极不统一,有进一步改革、完善之必要。本文从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现状出发,指出现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存在商业秘密属性不明、权利主体及侵权主体范围过窄、侵权方式过于原则、缺乏商业秘密保护限制性规定等诸多问题,并提出明确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属性、完善相关主体规定、引入限制性规定及法定赔偿的立法构想。现代商业竞争中,商业秘密成为能给经营者带来巨大竞争优势的“秘密武器”。谁掌握商业秘密,谁就占据了现代商业竞争的制高点。因此,经营者一开始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开发、整理和总结自身的商业秘密上,而对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护自己得来不易的商业秘密则思之甚少。然而,随着人才的频繁流动,商业合作的广泛开展,经营者在经营
    2023-04-22
    282人看过
  • TRIPS协议下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完善
    1。商业秘密作为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其存在性难以确定。为了保证司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立法应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除根据《TRIPS协定》第39条第2款规定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和构成条件外,特别需要在企业员工掌握的知识、经验和商业秘密之间划清界限,使之更具体、更易于操作。同时,要区分商业秘密与其他概念,明确商业秘密与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等相关概念的关系。应当明确界定侵犯商业秘密的例外情形。商业秘密的形式多种多样,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也很复杂。为了对协议中规定的“违反诚实商业行为”有一个更准确的界定,除了直接规定侵犯商业秘密外,还可以借鉴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对商业秘密的例外作出规定。例如,《TRIPS协定》第39(3)条规定了两个例外,一个是保护公众所必需的,另一个是采取措施保护数据不被不当商业使用。同时,合理规定劳动合同竞业禁止的范围和期限。这样做的目的是努力实现“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我们应该在保护
    2023-05-07
    386人看过
  • 我国商业秘密有什么法律保护
    随着我国以知识经济为显著特征的市场经济的日渐发展和完善,尤其是入世后国内外对知识产权有关法律问题的重视,加强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及其法律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具有现实意义。所谓商业秘密,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保有的、且不为他人所知的有关竞争和具有较大物质利益的、符合保护商业秘密法律规定的信息。商业秘密是为法律所保护的商业秘密权的对象。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禁止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本项规定是指那些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本身就构成违法行为,而不需要等到披露、使用之时才违法。同时规定:禁止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所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其不但禁止不正当手段获取后的使用、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而且规定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本身可以具有财产性特征,违法权利人的意志获取这种秘密的内容,行为本身起码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侵权行为。2.禁止
    2023-05-01
    434人看过
  • 代表建议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
    “有企业专挖墙角窃取商业秘密,我们这几年就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昨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董事长孔维梁在审议两高报告时,建议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变事后惩处为事前防范。现象高薪高职位成诱饵“一个企业的商业秘密根本不可能装在保险箱里。”孔维梁说,挖墙角的企业只需一张光盘,便可将竞争对手的相关资料偷完。他说,一个企业的创新成果,只有少数能够申请专利保护,多数成果是以商业秘密的形式出现,比如新配方、新工艺、技术资料、图纸、企业客户资源等,而这些只需一张光盘就可全部拷贝完。孔维梁说,这些商业秘密一般被企业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掌握和熟悉,一旦他们被竞争对手以高薪、高职位为饵挖了墙角,后果就不堪设想。孔维梁以自己所在企业为例说,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技术高手云集,在全国仪器仪表界占据领先地位,但他们准备在重庆高新区落户建厂的消息刚传出时,就有竞争对手放出风来,点名要挖墙角。“幸好我们自主创
    2023-04-22
    71人看过
  • 建立商业秘密的保护规章制度
    民营企业可参照国家保密部门已经颁布的一系列保守国家秘密的制度,结合商业秘密的不同特点,针对企业自身各种可能的泄密途径,一整套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制度。一、签保密协议有保密费吗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一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它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竞争优势是其它资产所无法比拟的。在现在的知识经济环境下,商业秘密对企业的发展影响越来越大,甚至是不少科技类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所以,有不少企业对员工实行保密协议。有些企业或员工将保密协议完全等同于竞业限制,这是不对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这里确认了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保密事项。同时第二款指出: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
    2023-04-11
    182人看过
  • 如何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企业应如何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P>是企业建立内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行为,主要适用民法和劳动法的规定,而行政法和刑法的保护主要是不作为,即企业有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法律义务,但侵犯(或从事)他人商业秘密,一般不能作为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依据,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外汇,交易就无法进行,企业作为营利组织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因此,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之间的经济交往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但也正是因为通信的存在,所以伴随着商业秘密被泄露的风险。克服这一风险最有效的法律手段就是签订合同,也就是说,无论是何种通信方式,只要存在商业秘密泄露的可能,都会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合同。合同保护是民法保护的主要手段。本文列举了合同制度的几种主要保护方式,供企业参考。(1)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双方为共同开发技术秘密而签订的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开发的技术秘密属于合作开发
    2023-05-07
    133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 更多>

    #商业秘密保护
    相关咨询
    • 商业秘密的现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应当符合四个要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 三、具
    • 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1
      我国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1、立法分散、不统一。 2、保护和打击力度不够。 3、缺乏商业秘密的诉讼保护。
    • 我国对高密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4
      我国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1、立法分散、不统一。 2、保护和打击力度不够。 3、缺乏商业秘密的诉讼保护。
    • 企业应如何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3
      1、企业内部措施:明确其商业秘密的内容,确定商业秘密的保密等级;对不同的技术和经营方法,根据不同的重要性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的保护力度,制定相应的制度;编制《保密手册》或《员工手册》,并发放给员工;与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管理人员、员工签订保密合同、竞业禁止协议及设定相应的脱密期等措施。 2、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合同。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在
    • XX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4
      甲方:*******公司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员工,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所接触和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认定以下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一)公司的商业信息: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二)公司的技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