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是违法建筑的建造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方案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逾期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临时建设的;(2)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临时建设的;(三)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的。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停止建设或者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停止建设或者拆除的,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关部门采取封闭、强拆等措施。(1)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者农用地进行建设、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并处罚款。(三)历史和社会原因违法建设处理:由于历史和社会原因,存在大量未办理用地手续或规划手续的住宅。在这种情况下,不适合处理违法建设,特别是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和原则,组织规划、土地、执法等部门对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房屋进行认定,认定合法的给予补偿,如果被认定为违法,则不予赔偿;但是,不能排除一些地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违法建筑强制拆除,以达到拆除的速度。
-
违章建筑的责任主体是谁
415人看过
-
对违法建筑物行政强拆的主体是谁?
188人看过
-
主导建筑主体验收的是谁?
399人看过
-
违章建筑行政处罚主体是谁?
50人看过
-
违建房修好几年拆迁有赔偿,违章建筑的认定主体是谁
338人看过
-
建筑单位发生的建筑事故主体谁
151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拆除乡镇范围的违法建筑谁是主体责任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5所谓主体责任分行政主体责任(包括拆除)和法律处罚责任两种。相应主体责任的确定要根据违法事实来划分。一、若是违反土地法,则法律主体责任属于县级土地行政部门。行政拆除责任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由法院判决强制拆除的由法院组织实施。二、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违反规划法的违法建筑,在国有土地上的,法律责任主体属于规划局或综合执法局,行政责任主体属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行政主体责任和法律主体责任都
-
现在违章建筑行政处罚主体是谁?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9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物都需要均符合相关规定才能合法建成,否则将以违章建筑的处罚做以处理。那么,您知道违章建筑行政处罚主体具体包括哪些吗?根据相关文件的办法,行政处罚的主体具体包括行政机关、具有法律授权的公共管理组织等。
-
建筑单位发生的建筑事故主体谁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7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执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负责,遵循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分段承包或指定的专业承包工程,承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由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一般违章建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谁?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8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条件是,未经审批及规划许可的,违法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执行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执行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
-
什么是违法建筑,违法建筑如何拆除,由谁拆除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6拆除违法建筑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