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7:51:13 452 人看过

经2001年11月23日省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地产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存量住房的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产交易以及房产交易所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的转让、抵押。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首次上市交易,按照《河南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产,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和预售的商品房、已购商品房以及首次上市交易之后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和抵押。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作好本行政区域内与房产交易相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房屋、土地分别发放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

市、县(市)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或一个机构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土地等有关部门应当实行联合办公,一个窗口对外,对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同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及其他交易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土地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时,应当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相互配合,事前沟通,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第七条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交易,委托代理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

第八条房地产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应自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让手续。

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应当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办理过户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明确作出答复。

第九条当事人进行房地产交换时,其价款对等部分免交契税,超价款部分按规定标准交纳契税。

当事人卖出原有房地产1年内购买房地产的,视同房地产交换。

第十条转让共有的房地产,应经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属于买卖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转让已出租但租赁期未满的房地产,出租人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属于买卖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受让方为非承租人,出租人应告知受让方出租事宜,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预售商品房,预售人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当查验有关证件和资料,进行现场查勘。经审查符合预售条件的,应当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预售人并告知不予核发的理由。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人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十二条预售商品房,买卖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三条商品房预售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发布预售广告。预售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误导、欺骗公众和不符合预售商品房项目的内容,并应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编号和发证机关。

商品房预售人发布的预售商品房广告和印发的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预购人有权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十四条商品房预购人转让预购商品房的,双方当事人应持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预售人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发票上的姓名或名称。

第十五条抵押当事人应当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抵押合同终止的,当事人应当自中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认为需要评估的,应当由具有相应估价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房地产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处分抵押的房地产或者翻建、改建、扩建房地产,不得改变房地产的用途。

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或出租。

第十七条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房地产抵押后,该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伪造、涂改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分别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对于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已收预售款1%以下的罚款;对于不符合预售条件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已收预售款1%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对房地产交易当事人不同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及其他交易手续或者部门工作人员之间互不配合,为对方设置障碍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或不按时办理有关房地产交易手续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因房地产交易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照约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0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南京房产交易税费办理地点(主城六区)
    南京主城六区房产交易税收办税服务地点序号办税服务厅(点)办税地址办税电话服务时间1华侨路办税服务点华侨路35号三楼84705266周一至周六2中央门办税服务点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五楼85532957周一至周五3大光路办税服务点大光路49号宏鹰大厦四楼84680876周一至周五4中山路办税服务点中山路171号一楼52271634周一至周六5玄武区办税服务厅(仅办理商品房契税)珠江路306号83281228周一至周五6秦淮区办税服务厅(仅办理商品房契税)龙蟠中路311号达美广场84794000周一至周五7建邺区办税服务厅(仅办理商品房契税)梦都大街160号52309873周一至周五8鼓楼区办税服务厅(仅办理商品房契税)中山北路281号83576211周一至周五9雨花台区办税服务厅(仅办理商品房契税)雨花南路7号52882190周一至周五10栖霞区办税服务厅(仅办理商品房契税)幕府东路298号85
    2023-05-29
    255人看过
  • 河南省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布医疗广告(包括医疗机构的服务宣传材料),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本办法。医疗广告是指医疗机构(下称广告主)通过一定的媒介或者形式,向社会或者公众宣传其运用科学技术诊疗疾病的活动。医疗机构包括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各类医疗机构。第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广告专业技术内容的出证。第四条医疗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医疗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五条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姓名、技术职称、服务商标、诊疗时间、诊疗科目、诊疗方法、通信方式。第六条诊疗科目以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为依据;疾病名称以国际疾病分类第九版(ICD-9)中三位数类目表和全国医学高等院校统一教材及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诊疗方法以医药学理论及
    2023-02-04
    75人看过
  • 海南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海南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若干规定》已经2004年5月2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省长卫留成二○○四年六月十日海南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培育和发展本省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促进产权合理流动和企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是指企业国有产权(资产)持有者通过市场依法对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资产)进行有偿转让的行为。第三条在本省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条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自愿、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保护交易双方及有关债权人、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国资机构)负
    2023-06-09
    250人看过
  • 云南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培育和发展我省矿业权交易市场,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促进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发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办法)。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以及矿业权人转让矿业权的,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第三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矿业权交易活动,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矿业权交易机构中进行。第四条矿业权交易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原则。第五条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矿业权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矿业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矿业权交易的有关管理办法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规划;(二)制定矿业权市场交易规则;(三)对全省矿业权交易进行政策性指导;(四)对州(市)、县(市、区)
    2023-06-08
    148人看过
  • 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
    建设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建设部国家物价局等建设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建设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内外投资者对房地产的需求迅速增加。特别是随着住房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房屋商品化政策的推行,土地有偿使用的初步实践,以及在企业深化改革中承包、租赁、兼并、拍卖等经营形式的推行,使我国房地产市场开始出现兴旺的前景。房地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意味着我国城镇价值以万亿元计的房地产将逐步进入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流通领域。这对理顺城市建设的关系,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繁荣国民经济,都将产生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都很不健全,有少数单位和个人乘机进行非法活动,如不加强管理,势必影响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为了贯彻党的十三大提出的要加快建立和培育包括房地产市场在内
    2023-06-10
    313人看过
  • 新修订《太原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解读
    新修订的《太原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新《条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做了明确的规定。如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以上述各种促销方式预售商品房,才能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让楼市告别虚假让百姓放心购房跌宕起伏的房地产市场极大地牵动着人们的心,噱头重重的楼盘促销花样,又让人们犹如雾里看花。为了让老百姓放心购房,让购房者得到更多实惠,让楼市告别虚假,让交易更加规范透明,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太原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以前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大张旗鼓地开始以认购、预订、排号等方式销售商品房,使购房者的利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损害。新《条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做了明确的规定。如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以上述各种促销方式预售商品房,
    2023-06-05
    280人看过
  • 河北省城市绿线管理规定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用局、房管局、园林局:《河北省城市绿线管理规定》已经2003年8月20日第九次厅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二○○三年九月三日第一条为建立并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界线。本规定所称城市,是指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绿线监督管理工作。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
    2023-04-22
    471人看过
  • 河南省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办法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共24条,最新版为(1992年6月8日豫政文〔1992〕122号),修订时间为2011年01月21日,修订文号为省政府令第1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厦门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有什么政策?厦门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买卖政策)中国的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蕴藏着200万亿的市场价值,相当于中国每年7.2%的增长,将是一个巨大的商业机会!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即将迈入新阶段,农村土地里的商机将史无前例开始爆发!1、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被赋予资产属性,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农房经过银行估值,可以贷到几万~几十万元资金,仅湖南一个省,农房贷款可以撬动1000多亿资金!这给发展规模农业带来机会:现代农业本质是资本代替劳动,需要大量资金成本。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可以抵押贷款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很多农业创富者的
    2023-07-16
    214人看过
  • 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二次审议
    重庆规定:房地产附有乱搭建建筑将不得抵押转让昨日(3月24日),《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进行第二次审议。条例草案对违法建筑交易限制、高层建筑预售标准、房屋面积等城乡房地产交易事项,均作出了较细化的规定。限制附有违法建筑房地产抵押转让为打击乱搭建的非法建筑,条例草案对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地产交易限制规定进行了细化。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立法文件的精神,条例草案规定,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等机关,认定房地产附有违法建筑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地产实施转让、抵押限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等有权机关认定其违法情形消除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解除转让、抵押限制。独立成套住宅不能分割转让条例
    2023-06-05
    451人看过
  • 河北省城市规划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格管理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四章附则各市规划局、物价局:为加强城市规划技术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行为,提高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质量。现将《现将河北省城市规划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技术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行为,提高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质量,保障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承担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工作的单位。第三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城市规划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城市规划技术服务管理工作。第四条凡承担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工作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必须按照本办法申请资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并取得《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担城市规划技术服务任务。
    2023-06-10
    281人看过
  • 安徽省实施《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保障房地产开发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均须遵守《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细则。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房地产开发系指按照国家、省法规规定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第四条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严格控制零星分散建设。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行署、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制定本地区房
    2023-04-22
    194人看过
  •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交通管理所位于何处?
    这段内容是介绍漯河市交通警察支队会展中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中心的地址、电话以及相关申诉和行政复议的规定。如果车主对违章处罚不认同,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提出申诉。当事人如有不服,应在收到异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警大队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漯河市交通警察支队会展中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中心。地址:会展中心二楼违法处理中心。电话:0395-3169697。如果车主对违章处罚不认同可通过法律诉讼提出申诉。交通违法当事人如有不服,应在收到异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警大队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 果 在 漯 河 市 召 陵 区 被 交 通 违 法 行 为 处 罚 , 如 何 进 行 申 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
    2023-09-11
    143人看过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
    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废止《河南省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本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资料:关于废止《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等七件地方性法规和关于修改《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的决定(草案)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20041126)关于《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说明(20041122)
    2023-06-10
    471人看过
  • 沈阳市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沈阳市房产管理局沈阳市档案局发布日期:2000-7-4执行日期:2000-7-4各区、县(市)房产管理局(处),各区、县(市)档案局:现将《沈阳市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沈阳市房产管理局沈阳市档案局二000年七月四日沈阳市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房地产权属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第三条房地产权属档案是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在进行房地产权属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第四条沈阳市房产档案馆负责本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第五条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房地产权属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制度,确保
    2023-06-10
    37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河南省城市绿化管理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作。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开发区绿化部门在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市国土资源、规划、水务、城管执法、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绿化工作。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对负有绿地建设和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指导。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 河南省房产交易起征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9
      河南没有规定,参照去年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发出的《关于个人二手房交易计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购房时间界定标准的批复》,如果是商品房买卖的,卖房的个人所得税的计征起始时间,可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为准。而营业税,则是按照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或者是房产证上的发证日期为准(按照“孰先”原则,两日期按时间早的一个计算)。
    • 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7条?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22
      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未取得房屋许可证的,不得实施拆迁。
    • 河南省周口市城管管理处办理违章扣分费用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不收取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 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 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62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2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已收转让价款一倍以下的罚款:(一)将已经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再出售给他人;(二)未明示商品房已设定抵押的事实而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商品房出售给他人;(三)将已经预售的商品房设定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