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案件调解是否要先确认遗嘱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4:40:44 295 人看过

一、继承案件调解是否要先确认遗嘱有效

继承案件进行调解是要先确认遗嘱是否有效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人就遗嘱效力问题产生纠纷的,继承人是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遗嘱有效诉讼的。

二、继承权接受与放弃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继承权的转让问题:继承权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基于其人身属性,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三、继承权的主体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一)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三)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2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民法典遗嘱是否需要法定继承人确认
    遗嘱不需要法定继承人确认,遗嘱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一)立遗嘱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根据立遗嘱的方式,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4、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民法典遗嘱打印时需要公
    2023-08-02
    338人看过
  • 继承遗嘱必须要被继承人确认吗
    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不需要得到继承人的确认,这是遗嘱人的单方授权,但是需要得到遗嘱执行人的确认。一、自书遗嘱需要录音录像么不需要。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二、遗嘱没有执行人该怎么解决遗嘱没有执行人的解决办法:1、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绝接受指定。遗嘱不能执行的,全体法定继承人应当作为遗嘱执行人;2、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法定继承人,或者有法定继承人但不能执行遗嘱的,遗嘱应当由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执行。三、如何认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一般应当由被继承人确定,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
    2023-06-23
    85人看过
  • 继承案件能否调解
    一、继承案件能否调解继承案件可以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可受理下列案件:(一)各类民事纠纷:婚姻、家庭析产、继承、赡养、抚养、抚育、劳动、债务、赔偿、宅基地、山林、水利、承包、租赁、相邻关系等。(二)民事违法引起的纠纷,未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更未构成犯罪。(三)违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引起的纠纷。(四)轻微刑事案件引起的纠纷,如侮辱、诽谤、虐待、干涉婚姻自由等,就其性质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但由于情节轻微,法律规定此类案件当事人不自诉或者自诉后又撤诉的,调委会可以调解。(五)新出现的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等纠纷。二、调解的程序(一)纠纷的受理,既由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委会也可主动调解。实行统一立案报告制、统一承办;(二)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纠纷的事实经过,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三)主持调解,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承
    2023-05-06
    174人看过
  • 如何办理遗嘱遗嘱如何确认遗嘱是否有效
    遗嘱人可以自己亲笔书写遗嘱或者请他人为自己代写遗嘱,书写完了之后遗嘱人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写遗嘱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书遗嘱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遗嘱才合法有效。遗嘱公证如何办理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四)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
    2023-07-29
    460人看过
  • 遗嘱继承调解律师费
    没有调节费一说,如果指的是遗产继承诉讼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包括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右侧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2023-06-13
    479人看过
  • 如何订立遗嘱继承有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订立遗嘱继承有效的条件包括立遗嘱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要为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必留份。我国《民法典》规定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一、如何订立遗嘱继承有效公民有权立遗嘱,但这种权利并不是毫无限制的。因为遗嘱可以改变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方法,关系到继承人能否取得继承权。因此,法律规定:立遗嘱人立遗嘱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订立遗嘱继承有效的条件包括: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为年满十八岁且精神正常。神智清楚的人,只有他们才有权立遗嘱。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在受他人威胁迫或欺骗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以及他人伪造、篡改的遗嘱,一律无效。3.遗嘱内容不是
    2023-05-07
    153人看过
  • 遗嘱继承权是否在遗嘱期限内有效
    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效。只要死前没有新的遗嘱,就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没有法律规定。但法律限制了期限,可以视为不同情况下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遗赠必须在60天内有趣;二是诉讼时效为三年;第三,超过20年不得再次提起诉讼。【辟谣】问:遗嘱一定要公证吗?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不一定要公证。问:遗嘱可以撤回吗?答:遗嘱人可以撤回并变更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撤回遗嘱相关内容。房子遗嘱继承权怎么写(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2023-08-08
    448人看过
  • 持有遗嘱是否可确保继承权
    如您所知,无论何种情况下,并非持有遗嘱便必然能够获得继承权益。实际上,仅仅拥有遗嘱并不足以确保法定继承。在任何情况下,遗嘱的有效性都必须建立在满足特定的条件之上,方可按照遗嘱中所载的内容执行遗产分割。遗嘱是否具备完整的效力,取决于诸多因素,其中,重要的几点包括:首先,设立遗嘱的个人必须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唯有具备完备民事行为能力者方能享有设立遗嘱的行为权利以及相应的遗嘱能力,而那些不具备此项资质的个体将无法依法设定遗嘱。因此,每份遗嘱皆需经由遗嘱人自身确认,确保其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遗嘱中所述事项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愿表达。评估遗嘱是否为遗嘱人内心最为真切的表达,主要应该依据遗嘱人在最终遗嘱中的陈述为依据。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此有明确表述,若遗嘱人在立遗嘱过程中受到欺诈、压迫等不良影响,缔结的遗嘱将被视为无效;如果遗嘱系伪造
    2024-08-09
    146人看过
  • 如何认定继承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遗产继承案件中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的方式是: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2.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3.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4.录音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经录音录制而成的遗嘱;5.口头遗嘱,是遗嘱人用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一、夫妻共同房产单方遗嘱该怎么写夫妻共同房产单方遗嘱方法如下:1、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遗嘱中所处分的房产要明确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是共同财产的,要有双方共同意思表示;4、遗嘱的形式,要合法。比如常见的,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具有法律效益的遗嘱方式如下:1、亲自书写遗嘱内容,不可以找他人代笔;2、写遗嘱的内容必须合
    2023-04-02
    279人看过
  •  遗产继承人如何确认遗嘱公证的有效性?
    遗嘱和公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四个条件: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遗嘱必须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愿,以及其他必要条件。满足以下条件,遗嘱和公证遗嘱才能够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遗嘱必须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愿;4.其他必要条件。 满足哪些条件,遗嘱公证才会生效?遗嘱公证是指遗嘱人向公证处申请,由公证员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在遗嘱中予以公证的行为。遗嘱公证的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才能在遗嘱中表达其真实的意愿。2.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才能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3. 遗嘱人处分的是合法财产。遗嘱人必须明确表述自己处分的财产是合法的,并
    2023-08-26
    299人看过
  • 受赠人确认遗嘱继承时效有限制性?
    一、受赠人确认遗嘱继承时效有限制性?受赠人确认遗嘱继承时效是有限制性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的法律认定有哪些?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效的、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决定,但由于种种原因,遗嘱中可能缺少或欠缺,或侵害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因此对遗嘱继承作了如下规定:1、民法典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有欠缺的遗嘱,如果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为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可以认定遗嘱有效;2、继承人、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3、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
    2024-01-24
    147人看过
  •  遗嘱继承的义务是否有效?
    遗嘱继承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期限限制:遗嘱必须在遗嘱人死亡后的某个特定时间内执行,否则遗嘱将失去法律效力;2. 遗嘱形式要求:遗嘱必须以遗嘱形式表达,不能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承;3. 遗嘱内容要求:遗嘱必须明确表达被继承人的姓名、年龄、财产状况以及遗嘱执行人的姓名、姓名、年龄、职业等信息;4. 实质要求:遗嘱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订立,且不得受欺诈、胁迫。遗嘱继承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期限限制:遗嘱必须在遗嘱人死亡后的某个特定时间内执行,否则遗嘱将失去法律效力。2.遗嘱形式要求:遗嘱必须以遗嘱形式表达,不能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承。3.遗嘱内容要求:遗嘱必须明确表达被继承人的姓名、年龄、财产状况以及遗嘱执行人的姓名、姓名、年龄、职业等信息。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2、实质要求。遗嘱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订立,且不得受欺诈、胁迫;3、其他要求。1 遗 嘱 继
    2023-09-13
    478人看过
  • 遗嘱继承的有效要件有哪些,遗嘱继承与遗赠有什么主要区别
    一、遗嘱继承的有效要件有哪些遗嘱继承的有效要件有:1.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4.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1)自书遗嘱,即由被继承人亲自书写的遗嘱;(2)公证遗嘱,即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能生效;(3)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4)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遗嘱人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授遗嘱,即口头遗嘱。二、遗嘱继承与遗赠有什么主要区别遗嘱继承与遗赠主要有以下区别:1.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
    2023-04-23
    77人看过
  • 公证遗嘱效力优先是否正确
    公证遗嘱的效力不是优先的。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民法典没有确立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遗嘱。避免赋予公证遗嘱过于绝对的优先效力,切实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给予行动不便的立遗嘱人更多选择,给立遗嘱人的自由意思以最大尊重的立法表示,避免从形式或客观限制条件上影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一、遗嘱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立遗嘱人若想使其所立之遗嘱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其中,实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023-06-21
    37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遗嘱代书是否一定要有继承人确认?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7
      遗嘱执行不需要继承人确认。遗嘱执行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具有遗嘱人的单方授权,可以管理遗产,履行自己的管理义务,不需要继承人的确认,但是没有遗嘱执行人时,继承人可以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
    • 继承人确认遗嘱遗嘱人的自定遗嘱有效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7
      遗嘱执行不需继承人确认。遗嘱执行人履行遗嘱时,只需要按照遗嘱人的意思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与继承人确不确认并无联系。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是法定的权利。
    • 继承遗嘱上确认继承人有必要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4
      遗嘱执行不需要继承人确认。遗嘱执行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具有遗嘱人的单方授权,可以管理遗产,履行自己的管理义务,不需要继承人的确认,但是没有遗嘱执行人时,继承人可以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
    • 遗嘱继承人不给先任胎儿是否有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4
      忘记胎儿继承份额的遗嘱无效。胎儿还未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继承纠纷案件的遗嘱是否需要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