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4:23:47 243 人看过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没有房产证能办析产吗

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分割财产的。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二、房屋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已付首付但是还没有拿到购房合同离婚产权要怎么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证相关文章
  • 婚后夫妻双方以共有财产购买,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在离婚时首先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则按该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需要法院依法判决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先由一方使用。而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一、离婚财产分割四大原则是怎样的1、如登记在一房名下判给该产权人产权证是行政机关对房屋权属所作的行政法上的确认,在离婚房产分割案件中,法院一般不会改变产权,即房产证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决给房产证上的产权人。2、如登记双方名字分情况处理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规定进行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
    2023-06-26
    123人看过
  • 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法院怎样裁判判决离婚
    所有权房屋的裁判规则:1、不得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的裁判规则;2、应当以当事人协商使用权为前提,判决为补充的裁判规则;3、其他相关的的裁判规则。一、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查离婚案件吗离婚判决书符合条件的,网上能查。法律规定,2013年到2016年9月被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能够查到。根据最高法院公开裁判文书的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涉及离婚诉讼的相关裁判文书(含判决书),不在互联网上公开。二、补充侦查没有新证据会应该如何办证据不足不起诉。它是指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终止刑事诉讼的活动。有的学者称之为“存疑不起诉”。这种理论概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表明该种不起诉的基本特征,但是,我认为,用“证据不足不起诉”概括更确切。这是因为,用“证据不足不起诉”更能直接了当地表明《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的规定。同时,存
    2023-04-02
    482人看过
  • 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或没有取得完全产权如何处理
    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权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一、不动产权证补办流程1、备件申请“首先产权人应该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档案处提出补办的申请,档案处核对房产的存档,开具房产证遗失的证明。申请书要写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2、备案查档:然后,产权人要到房屋所在的房地产局的原产权证发证机关申请内部查册,缴纳查册费后,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开具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册核对。3、登报声明:房屋产权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去国土局官网发布公告声明,声明是为了表示:原房产证作废。公告满足你所地在要求的日期后,就可以申请办理新证(有的地方是在15个工作日后就可申请办理)。二、按揭房法院判离婚,房子法院判怎么判离婚时对按揭房屋的权属有争议但能协商好的,可按双方的合意处理
    2023-03-13
    443人看过
  • 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可否诉讼过户
    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确权,人民法院判决后,可以依据法院生效判决书办理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
    2023-03-04
    84人看过
  • 婚后购买没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时怎样处理
    婚后购买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时首先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对于这种情况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当事人就前述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婚后购买房屋的(一)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二)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如果婚内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三)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根
    2023-07-27
    74人看过
  •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归属
    当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其以个人所有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当然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当然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清偿的义务。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该房屋仍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按揭债务也是其个人债务。如果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应该给予补偿。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义务予以清偿。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按揭房屋归属情形一: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的归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笔者认为在一方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时,该按揭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至于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不能导致房屋所有权的
    2023-08-04
    142人看过
  • 离婚时房产证尚未领取:该怎么办?
    如果是婚前房产,那么谁购买谁所有,如果是婚后房产,那么是夫妻共同房产,可以夫妻协商分割。房产证即使没下来也是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可以对于未发房产证的房子进行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等到房产证下来之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一般来说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进行划分包括还没有房产证的房产,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不履行的话,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写遗嘱给子女吗?不可以。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加名手续的,房产证加名手续的必备材料就是房产证原件,所以只能等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再办理。对于夫妻之间想要加名字去情况,如果该房产目前没有在做抵押,那么就可以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但是如果有贷款,需要先将贷款还清,再申请办理。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到预检窗口进行材料审核提交,材料审核齐
    2023-07-13
    371人看过
  • 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离婚时怎么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2)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3)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前全款买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
    2023-04-17
    171人看过
  • 尚未获得全部产权的房屋能“赠与”吗?
    尚未获得全部产权的房屋能赠与吗?2007年08月28日李某要求离婚已经2年有余,只因我不同意,他才至今未达到目的。但他并没放弃,为了打通我这个关口,他最近又主动提出了对我和孩子来说都更加优厚的交换条件:4岁的女儿随我生活,李某一次性付清20万元抚养费,另给我一次性帮助5万元。除此之外,他将他婚前购买的按揭房一套110平米赠与女儿。此房购于1999年,首付款13万元,贷款26万元,分15年还清。2000年11月开始还贷,要等到10年后方能还清全部贷款从而获得全部产权。虽然李某承诺剩余的贷款也由他负责偿还,但我的心里还是不踏实:尚未获得全部产权的房屋,李某有权利做出赠与决定吗?如果这一切都能实现的话,我就同意跟他离婚,可赠与的房子会不会是个骗局呢?请帮我分析分析吧!天晓天晓朋友: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与离婚后一方抚养
    2023-06-10
    269人看过
  • 对于尚未取得的财产可否遗嘱处理
    可以。遗嘱继承可以处理身后未得财产,比如专利权使用费、未取得的租金等。一、五保户死后怎么财产继承五保户死后,财产继承的方法如下:1、五保户其生前所有的财产由其亲人继承,但不是所有的亲人都可以继承,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遗产;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3、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一、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2023-02-22
    486人看过
  • 恋爱期间购房尚未取得产权证应当如何分割?
    李先生和刘小姐计划国庆结婚,为此俩人决定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新房。五一节期间俩人看中了一套70平米的精装小户型,于是李先生立即用现金支付了2万元定金。次日,刘小姐携带8万元现金,李先生携带10万元现金一齐来到售楼处。刘李俩人作为共同买受人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清了20万元房价款。两个月后,李先生因在外出差期间出现外遇,刘小姐获悉后不肯原谅导致分手。此时,房产证尚未办理。焦点问题:如何分割俩人已购房产?房地产律师解答:由于俩人尚未取得所购房产的产权证,争议房产的大产权还属于开发商,因此,该套房屋目前尚不能进行产权分割。如果此时俩人各自的出资情况均为对方所认可,则有两种解决途径,其一:通过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的办法,在征得开发商同意后,一方将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另一方,然后进行合同买受人的主体更名,由一人独自作为买受人。即:若由李先生继续作为买受人,则其向刘
    2023-06-10
    401人看过
  • 离婚时如何处理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由双方协议分割,一般是均等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一、孩子成年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父母离婚分割财产,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二、夫妻共同财产都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
    2023-04-06
    485人看过
  • 小产权房离婚时怎么处理,如何争取房产
    对于小产权房的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就不取得所有权的一方的归属和财产补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协议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达成。双方不能协商向法院起诉后,在离婚纠纷中要求法院分割的。由于小产权房的分割涉及国家房地产登记规定和各地房地产限购政策的约束,双方很难就归属价款股达成一致,法院也很难直接分割。有的法院会选择要求双方另行起诉,不处理离婚案件,或者有的法院会先处理房屋使用权,告知当事人产权完成后可以要求另行分割。小产权房离婚时归谁一、小产权房离婚时归谁1、小产权房离婚时归谁使用这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而成。小产权也是没有产权证,只能提供给当事人进行使用,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
    2023-08-05
    487人看过
  •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个人吗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一、离婚的财产怎么分配离婚能进行分配的财产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按下列原则分配: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 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因此,无过错方可以多
    2023-02-17
    6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证
    词条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房产证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尚未取得的房屋抵押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28
      1、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的处理如下:婚前按揭买房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离婚时房子应当分配给一方独自所有;婚前或婚后按揭买房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离婚时房子应当分配给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如何分割离婚时尚未缴纳的房产归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8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
    • 夫妻房子尚未取得产权,离婚时如何分割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5-27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
    • 离婚时,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怎样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时如何分割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9
      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一样,利用的都是行政划拨或单位自有土地,都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只有本单位的无房户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才能参加集资、合作建房。对于取得了房产证的集资房可以对外转让,但转让时符合与单位签署的集资建房协议的约定。若集资房尚未取得房产证,双方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法院暂不会在判决中对房产的归属作出处理,而只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暂由一方使用。只有等到取得房产证后,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