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8:50:21 428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是多久

1、农村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时间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地上权与土地租赁权的区别是什么

1、成立要件上的区别。地上权是一种物权,其要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要求要高于土地租赁,例如登记、书面形式等。

2、存续期间的不同。地上权的存续期间一般要长于土地租赁权。

3、地租。地上权不以支付地租为必要,但若有地租,则即使有不可抗力妨碍土地使用,地上权人不能请求免除或减少租金。而土地租赁权则必然以支付租金为其要件,而且因不可抗力而妨碍承租人使用土地的,一般可以请求免除或减少租金。

4、让与性。地上权人一般可以将其权利转让给他人,也可以以其权利设定抵押,这是由它的物权特性决定的;而土地租赁权在转让其权利(转租)是会受到许多限制,尤其是土地所有人的允许。

5、土地所有人的义务。地上权人无权请求土地所有人进行土地修缮。而在土地租赁权下,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履行修缮义务。另外,在相邻关系、地上物的消灭的效果、资本收回等方面也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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