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包括:
(1)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未到期的债权;
(3)附利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4)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5)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求偿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将来求偿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8)债务人的受托人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产生的债权请求权;
(9)票据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产生的债权请求权;
(10)破产申请受理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可以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11)其他债权。
破产债权申报有哪些规则
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此外,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对其申报债权前已经进行完毕的各项破产活动,不得再提出异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破产清算的影响范围有哪些?
150人看过
-
缓刑的影响范围?
355人看过
-
破产财产范围
78人看过
-
4050政策的影响因素和影响范围
423人看过
-
动产质权的影响与适用范围
228人看过
-
破产财产的范围
449人看过
-
破产财产范围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7根据《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根据本条规定,债务人财产由以下两部分构成: 1、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无形财产、货币和有价证券、投资权益和债权。有形财产包括厂房、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产品、办公用品等;无形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 2、未成为担保
-
破产的财产范围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0(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破产企业为国有企业的,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所偿还的债务;由于企业破产而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由于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等。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这是
-
破产财产的范围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7一、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企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四、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
破产债权范围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3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 例如,甲企业在破产前向乙企业借款10万,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有10万元债权,当甲企业经过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方放弃这部分资产,或者这部分资产不足担保方的担保额,这部分资产就是乙企业主张的破产债权。 各国破产法中均规定有抵消权制度。基本含义为: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破产债
-
破产保护范围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8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申请破产保护的条件: (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