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职责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8:45:05 487 人看过

1、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以指定办事机构,具体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组织和日常性工作。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职责是:

(1)接受当事人申请;

(2)组织当事人或者接受当事人委托抽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

(3)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文书的收发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4)建立并管理职业病诊断鉴定档案;

(5)报告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信息;

(6)承担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工作。

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河北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一、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职业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2条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的规定,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支出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河北的职业病鉴定机构所指的是具有专业职业病鉴定的资质的医院,在鉴定职业病时,还需要有专门的职业病鉴定医生开具出相关证明。在患者鉴定职业病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停职留薪,并且在医院鉴定期间所产生的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医药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0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温州职业病鉴定单位都有哪些机构
    一、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职业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2023-02-20
    215人看过
  • 看职业病的鉴定机构有几家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这里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经常居住的地方。这里的诊断机构是指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和一定数量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生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卫生部关于异地职业病诊断的批复》,尘肺病诊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不得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未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杭州市职业病鉴定机构的鉴定流程是什么根据新修订的(令第52号)和规定,申请的工作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当事人如果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职业病诊断鉴
    2023-08-07
    283人看过
  • 成都职业病鉴定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为何?
    一、成都职业病鉴定机构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成都铁路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铁二局集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具有相应的诊疗科目及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开展职业病诊断,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资料:(一)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表;(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的复印件;(三)与申请开展的职业病诊断项目相关的诊疗科目及相关资料;(四)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情况;(五)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清单;(六)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七)省级卫生行
    2024-02-01
    477人看过
  • 广州职业病鉴定机构一般是指哪些?
    一、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职业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2024-01-31
    400人看过
  • 哮喘职业病鉴定多少钱,职业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哮喘职业病鉴定多少钱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不同的职业病鉴定费用不一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2条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
    2023-06-28
    190人看过
  • 青岛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职责
    一、什么是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二、司法鉴定的相关的法规2007年8月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但法律
    2023-03-27
    122人看过
  • 职业病具体有哪些,职业病鉴定去哪里
    一、法律规定的职业病包括哪些?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国家规定的纳入职业病范围的职业病分10类115种。具体包括如下:(一)尘肺。具体包括: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炭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具体包括: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怀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三)职业中毒。具体包括: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
    2023-02-18
    420人看过
  • 山西省职业病鉴定机构规定为哪?
    一、山西省职业病鉴定机构规定为哪?1、鉴定程序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如下:2、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3、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4、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
    2023-04-19
    228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机构在哪儿距离最近的
    一、职业病鉴定机构在哪儿距离最近的在你所居住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鉴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提供的材料包括:①职业史、既往史;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③职业健康检查结果;④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⑤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2)审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
    2023-06-06
    214人看过
  • 徐州职业病鉴定机构有什么流程
    根据新修订的(令第52号)和规定,申请的工作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当事人如果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鉴定办)申请鉴定。申请鉴定需向鉴定办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书;(当事人自行书写)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第二步:受理当事人向鉴定办提供资料后,鉴定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资料齐全,当事人填写鉴定申请表,鉴定办发给当事人受理通知书。第三步:鉴定鉴定办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形成。(一)抽取鉴定专家发给受理通知书的同时,在鉴定办的指导下,采取回避原则,当事人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鉴定专家,组成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设组长1名。(二)鉴定会议职业病鉴定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必要时专家组可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经认真审阅鉴定资料,依照有
    2023-03-22
    429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
    1、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构成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相关的专家库,需要对职业病争议作出诊断鉴定时,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国家鉴定委员会的职责是:(一)对全国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二)对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提交的疑难病例组织鉴定;(三)受理法院委托进行诊断鉴定的病例;(四)承办卫生部委托的其他任务。3、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违法行为处置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万
    2023-04-22
    157人看过
  • 什么部门对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监督管理
    一、什么部门对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监督管理1、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职业病鉴定工作程序、制度落实情况及职业病报告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二、职业病鉴定需要多久时间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2、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3、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4、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对资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资料不全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补充
    2023-06-17
    155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多久要完成资料审核
    1、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审查后作出以下处理:(1)对资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2)资料不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充。资料补充齐全的,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鉴定。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一、职业病鉴定程序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
    2023-03-02
    339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收到鉴定申请后能否调取资料
    1、可以。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后,根据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需要,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可以向有关单位调取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及时提供。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一、如何认定职业病(1)确定合格的执业医师。根据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职业病诊断机构组织开展诊断工作时,可以根据需要,聘请其他单位取得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的职业病诊断医师参加诊断工作。(2)综合分析与职业病有关的多种因素。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及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3)作出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
    2023-02-20
    16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职业病鉴定职业病鉴定机构拒绝受理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8
      在中没有你提出的“用嗓过多”条目,由此没有法定的这一职业危害因素,难以鉴定。 一般做法是这样的: (1)健康检查,可以到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如果查出异常,再到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 第三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十
    •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该如实记录职业病鉴定过程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如实记录职业病鉴定过程,内容应当包括:(一)专家组的组成;(二)鉴定时间;(三)鉴定所用资料;(四)鉴定专家的发言及其鉴定意见;(五)表决情况;(六)经鉴定专家签字的鉴定结论;(七)与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有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应当如实记录。鉴定结束后,鉴定记录应当随同职业病鉴定书一并由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存档,永久保存。
    • 怎么申请职业病鉴定机构来鉴定职业病?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3
      在考虑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机构之前,应首先考虑是否为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 清远有职业病鉴定的机构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望采纳 职业病鉴定依法应该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第四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看职业病的鉴定机构有几家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5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这里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经常居住的地方。这里的诊断机构是指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和一定数量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生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卫生部关于异地职业病诊断的批复》,尘肺病诊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