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侦查结束后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4:32:33 498 人看过

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1、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在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有些证据无法补充的,应当作出说明;

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3、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

4、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一、逮捕后的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二、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会受到处罚吗

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会受到处罚,退回补充侦查公安一定要送检察院,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在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有些证据无法补充的,应当作出说明;

(二)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三)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

(四)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侦查补充后起诉阶段的处理方法
    在补充侦查完毕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若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则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在退回补充侦查完毕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案件经过一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
    2023-10-03
    177人看过
  • 侦查任务结束
    法律综合知识
    侦查终结的条件:1.案件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案件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寻衅滋事罪侦查终结是什么?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寻衅滋事罪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是需要承担相关责任的。当然了,在寻衅滋事罪在进行调查的时候,首先是需要进行公安机关的侦查之后才能够进行审查起诉的。并且公安机关在接受案件调查之后,如果经过侦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才能够对此进行立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
    2023-07-04
    391人看过
  • 补充侦查期限超出怎么办补充侦查期限问题
    补充调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定程序,在原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的一部分事实情况,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返回公安机关补充调查,也可以自己调查。补充调查的案件,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调查。补充调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如果公安机关补充调查超过一个月的期限,检察院必须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5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查所需的证据资料,本法第56条规定的非法收集证据情况,可要求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案,如需补办侦查,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办侦查,也可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调
    2023-08-16
    440人看过
  • 补充侦查是什么?补充侦查有哪些方式?
    一、什么是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但六机关《规定》第27条对《刑事诉讼法》第68条的解释为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这一规定,实际上已取消了审查批捕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程序。二、补充侦查有哪些种类(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
    2023-07-18
    158人看过
  • 什么是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间能协商吗
    什么是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间能协商吗一、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1、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二、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023-04-12
    428人看过
  • 羁押结束后的侦查行动
    逮捕后羁押到期会继续侦查。根据规定,羁押措施到期后继续侦查的,需要强制措施,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权要求解除羁押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什么是逮捕后的侦查期刑事案件逮捕后的侦查期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1、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
    2023-07-15
    398人看过
  • 刑事侦查的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中部分事实、情况重新进行侦查活动。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以下三种:(1)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2)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3)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刑事侦查员是什么(一)刑事侦查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査获犯罪人及在侦査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査活动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査,搜査,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汇款,鉴定,通缉在逃犯,以及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已经立案
    2023-03-21
    445人看过
  • 在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该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期间,发现嫌疑人有其他犯罪事实的,应当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27号)第一百四十七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制作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并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前款规定的“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以及同种犯罪并将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第十三节补充侦查第二百八十四条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一、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第二百八十五条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一)原
    2023-03-19
    223人看过
  • 怎么能够退回补充侦查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3、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补侦2次仍退侦刑事案件由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补充侦查有哪几种情形补充侦查有两种情况,即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一)审查起诉阶段的
    2023-03-12
    77人看过
  • 补充侦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都是怎么规定的
    一、补充侦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都是怎么规定的?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视具体情况而有着不同的期限规定:其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其二,下列案件在上述规定的二个月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2023-06-17
    185人看过
  • 批准逮捕后多久结束侦查?
    批准逮捕后侦查期限刑诉法的时间为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一、批准逮捕之后的程序是什么?1、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2、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3、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查清,证据充分的,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移送法院,法院审判期限简易程序20天,普通程序2个月,可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
    2023-06-23
    361人看过
  • 侦查期结束后通知相关人员
    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通知有误延期交房谁担责胶州市的姜先生咨询:前年他在胶州市新城区的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同年底交付,但是直到目前他才接到交房通知。对此,开发商答复,在去年8月就曾以信件方式发出交房通知,但因信件地址错误没有联系上业主,因此拒绝承担违约责任。他想知道,这该由谁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答:尽管开发商在去年以信件方式通知交房,按照合同约定前年底交房,因此开发商就已经是延期交房了。至于去年8月曾以信件方式通知交付,因地址错误造成无法正常通知,这段时间的延期交房责任由谁承担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业主所留的联系地址错误,开发商对此承担的责任相对较小
    2023-07-05
    465人看过
  • 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不当的怎么处理?
    一、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不当的怎么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司法解释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
    2023-06-04
    102人看过
  • 侦查结束的条件是什么
    侦查结束的条件如下: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这是侦查结束的首要条件。犯罪事实已经查明,是指犯罪人、犯罪时间和地点、犯罪动机和目的、犯罪手段、犯罪后果已经查明,不遗漏犯罪,不遗漏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人;2、案件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的确实性是调查结束的重要条件。证据的确实性和充分性是指案件的证据材料来源可靠。经核实,证据与案件事实的联系可以相互印证,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3、法律手续齐全,侦查结束时,各种法律程序必须齐全完整。侦查结束是侦查机关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对立案侦查的案件作出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的结论,决定不再侦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处理的诉讼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
    2023-06-28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相关咨询
    • 取保候审补充侦查多久结束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
      关于取保候审补充侦查,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 侦查结束了之后起诉到法院,侦查结束多久能判决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1
      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案件的审判程序一般要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查清案件事实并有相关证据证明后,法院才可以宣判,当庭宣判时,法院不能立即作出判决书,所以一个案件定期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判决书,定期宣判的,立即发判决书。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
    • 怎样补充侦查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13
      1.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对本院侦查部门(反贪局、反渎职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向侦查部门提出补充侦查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 2.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侦查部门提供协助。补充侦查的时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
    • 补充侦查多少次,补充侦查多少次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9-30
      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关于退回补充侦查,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在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候退回补充侦查、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一级在法庭对刑事
    • 逮捕后是不是侦查结束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接下来是刑事侦查,一般是二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最长延长到七个月,由公安负责。完了再交由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为一个月。最后是提起公诉与法院审理宣判了,为一个月。 在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后即可聘请律师帮助咨询,包括取保候审,会见通信,以及对公安刑警的侦查工作违法行为的检举与投诉。在移交审查起诉后,可以聘请律师或其他人做辩护人了。 在这个过程中,律师是一直可以会见嫌疑人的。家人则没有规定,一般是宣判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