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售合同的备案登记,购房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1、商品房预售合同一经备案登记,购房人便取得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能有效的防止预售人将期房进行一房二卖。因此,办理备案登记是维护购房人利益的一项有力措施。因此,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尽可能将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义务加以明确约定。
2、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登记应为预售人即商品房开发商的义务。购房人应在签订合同将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时间及迟延办理预售备案登记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约定明确。以约束房地产开发商不办理或迟延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违约行为。
3、慎用预售合同备案作为合同生效条件的合同条款。从购房人的角度出发,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的条件的。通常会对购房人不利。生效的合同往往比不生效的合同更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如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备案登记前尚未生效,预售人即房地产开发商反悔且一般不需承担太多违约责任。故购房人应慎用预售合同备案作为合同生效条件的合同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开发企业未按本办法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预告登记房注意事项
157人看过
-
登记备案与预售合同的效力
80人看过
-
房屋预售登记备案和预告登记是不是一个意思
16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区别以及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151人看过
-
预售备案登记程序
164人看过
-
办理预售登记备案
233人看过
-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预购人需转让预售商品房的,应按哪些程序进行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1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预购人需转让预售商品房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预购人尚未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应当在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后,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预购人已经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可以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并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转让时,预售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2、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的登记备案。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当事人
-
购房合同没有预售备案登记章,合同还有效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9购房合同没有预售备案登记章,如果在交易双方没有在合同中,对合同生效作出条件约定的,购房合同没有备案,同样具有合同效力,即法定的约束力。
-
预售合同注意事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4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过程中应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因此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注意事项要有一定的了解: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2)审查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在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先签
-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费应由谁承担?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8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国务院在1998年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3)由此说明发展商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法
-
登记备案与预售合同的效力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25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对预售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有三: (1)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应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的一种合同管理措施,不是确认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只要预售房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权,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合法,就应当确认该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当事人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预售合同的效力; (2)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要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