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不幸去世 赔偿安排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09:44:09 456 人看过

辅警死亡赔偿如下: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辅警的死亡赔偿适用的是工亡赔偿标准

辅警牺牲后有多少赔偿

《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人民警察被评为烈士、因公牺牲的,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辅警与单位属于劳动关系,不属于人民警察编制,因此若辅警因公死亡,是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贷款人不幸去世,还款由谁承担?
    贷款人死亡的,如有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贷款人死亡借款人是否需要还款贷款人死亡借款人需要还款。贷款合同到期前,贷款人死亡的,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责任不会因贷款人死亡而消灭。在继承过程中,借款人借款到期的,可以提取还款并存款。继承完成后,债权人应当提取并接受。继承完成后,借款人可以直接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3-07-04
    217人看过
  • 车主不幸去世车牌能能保留吗
    车主去世,车牌和车辆并不因此而报废,因此车牌照可以自然保留。死者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车辆和车牌等,同时直接过户车和车牌照。一、无车销户怎么办理一、无车销户的办理如下:1、无车销户属于汽车灭失申请销户登记,车主应填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2、携带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相关部门开具的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3、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无车销户,即车辆卖了或被盗未找回选择进行销户处理,再或者车辆在外地损毁进行报废后,回到归属地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如果机动车在外地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毁损而无法在号牌归属地进行报废外理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先在当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车辆解体后,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之后,申请人需接带相关资料到归属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并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二、其中需提交的资料有:1、
    2023-06-25
    278人看过
  • 父亲不幸去世继母有抚养义务吗
    一、父亲不幸去世继母有抚养义务吗1、父亲不幸去世后,如果继母同意继续抚养孩子,继母可以要求的亲生母亲支付抚养费。若继母起诉解除婚姻关系,且其与继子女没有抚养关系的,则其无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二、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吗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仅仅是名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因而不具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自然不存
    2023-06-16
    323人看过
  •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社保怎么办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3、《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粤劳社办[2006]298号);4、《关于印发佛山市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业务管理规程的通知》(佛社保[2006]40号)。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继承人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个人账户提取个人交的养老金帐户部分是可以提取的,带好死亡证
    2023-05-10
    500人看过
  • 离婚后前夫不幸去世,债务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前夫去世的,遗留下来的债务按实际情况处理。如果前夫遗留下来的债务只是个人债务,那么要用个人财产清偿。如果有继承人继承其财产,那么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清偿。没有继承人的,那么该债务就会消亡。但是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前妻就要在前夫死后继续偿还。离婚后前夫不让看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也就是说,一方不配合女方履行探视权力,另一方可以选择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7-01
    256人看过
  •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分配如何安排?
    夫妻有一方去世房产,根据当时情况而定。房子是婚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男方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一半的房子由四个人继承,即妻子、女儿和男子的父母,人均四分之一(人均总产权的八分之一)。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此外未偿还贷款的一半由男方分担,一半由女方分担,其中男方的债务由四位继承人分担。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卖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子,一方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其一半的产权就作为遗产,由合法的继承人进行继承。合法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及父母。如果另一方要出售该房屋,须共同继承人都出示声明,声明放弃继承,然后进行公证,就可以卖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2023-07-01
    41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女婿在工地上班不幸去世去世赔偿多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6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具体包括: 1、丧葬费费是《工伤保险条件》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先提取出来,补偿给办此事的出资人。 2、供养亲属抚恤金。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件》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
    • 很不幸,有一老乡受工伤去世了,工伤去世赔偿怎么办啊?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03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认。
    • 公安部2019年辅警新政策是怎么安排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一、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 将辅警写入法律并明确规定辅警法律地位、辅警的权限与职责。 二、建议由国务院制定《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条令》。 三、建议通过上述的法律、法规明确赋予辅警必要的权力。 要彻底改变“辅警什么都不能做、却什么都要做”的局面。 基本原则是不行使案件调查权、侦查权、行政审批权、许可权,案件最后的处理决定权。 我们认为可以赋予以下这些必要的权力: 如驾驶警车、任职社区警员、调解
    • 父亲有癌症住院医治不幸去世能得到赔偿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死者在事故发生前,虽有自身病变,但此病情当时并不影响其正常生活,也未引发住院、护理、误工等情况,住院治疗是因为此次交通事故所致,故因住院直接支出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住院误工费等,不应考虑事故的损伤参与度。但死亡赔偿金、出院后的误工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鉴定费等经济损失,应按照死亡原因比例承担责任。
    • 车主不幸去世车牌能保留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2
      1、车主不幸去世车牌能能保留。根据规定,车辆属于可继承的财产,经合法继承后,是可以保留的,如需要办理过户的,车牌会被收回,并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