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损害受害人利益的可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19:54:33 412 人看过

商标侵权损害受害人利益的,可以向工商标管理部门报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公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始至终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性。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别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家家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根据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额确定的基础应当是被损害或被侵夺的商标的价值。形式意义上的商标与实质意义上的商标具有完全不同的价值来源与内涵,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额时,如果忽略这一点,将导致错误的结论。侵害实质意义上商标的侵权形态是,未经商标权人同意,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目的在于使消费者对产品来源发生混淆,导致误购,从而利用他人商标所凝结和体现的信誉,增加自己产品的销售,非法获利。在这种情况下,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就是被告利用原告商标信誉销售产品比不使用原告商标所增加的利润部分,赔偿数额的确定与侵权人生产销售侵权产品所获利润直接关联。然而,在家家酒一案中,原告老传统公司的家家商标,由于未经实际使用,没有信誉内涵,只是形式意义上的商标。如果认定汾酒公司未经老传统公司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家家标识自己的产品构成商标侵权,被告的侵权行为也不是对原告商标信誉的利用,而仅是对一个好听、好记的符号的利用,这种利用并不会带来高额的利润。毕竟,消费的目标是商品或服务,消费者不会仅仅因为某个商标读起来悦耳,看起来悦目而爱屋及乌,购买该商标标注的产品。只有商品的品质得到消费者认可,消费者才会认牌购物。被告汾酒公司作为家家标记的实际使用者,其销售家家酒获得的利润不仅来自家家酒产品的优良品质、价格优势、广告宣传等各个方面,也来自于汾酒公司这个全国著名的酒类生产企业的信誉。因此,家家酒的生产销售利润与老传统公司的形式意义上的商标家家没有必然关系。一审法院依据《商标法》第56条规定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将被告汾酒公司从1999年生产销售家家酒以来所获得的近千万元利润判归原告是错误的。被告未经原告同意,采用家家作为商品名称,侵夺的仅仅是形式意义上的商标的价值。该价值取决于商标所有人与受让人考虑了商标设计与注册成本,并基于对该文字符号可能产生的作用的评价而确立的数额,或者说是实际上获得一个同样好听、易记的商标名称通常可能付出的代价。

[原文出处]电子知识产权

注释:

山西省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吕民二初字第17号。

在先使用品牌与注册商标的冲突——家家商标纠纷研讨会讨论实录,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05年1月14日第7版。

崔立红著:《商标权及其私益之扩张》,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0页。

曾陈明汝著:《商标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据报道,一个叫林木良的年轻人首开全国商标超市,坐拥7000商标。并开办了商标鞋服网。专门进行商标设计、许可、转让。

刘春田:商标与商标权辨析,载《中国专利与商标》1998年第1期。

1618年英国衡平法院在SothernvHow这个有关冒用他人著有盛誉之布商标记于其制售之劣质布料,以图鱼目混珠的假冒商标案件中,率先受理了对模仿行为的禁令请求,从而揭开了商标法律保护的历史。

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中的法律问题》,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96页。

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著:《世界杰出标志全集》第一辑,艺术与设计杂志社2003年版,第63页。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范晓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商标权受到侵害该怎么办?
    1.商标权的有效期限为几年?商标权的期限是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另有《商标法》第36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商标权的期限的确定遵守两个原则:一个原则是一次注册有效时间有限制。我国注册有效期限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另一个原则是续展次数无限制,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限也是10年。可以连续续展。2.商标权受到侵害该怎么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一)行政途径。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
    2023-04-27
    102人看过
  • 人身权益受到损害应该怎么办
    法律应以行为人的过错还是应以已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或是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以下是几类归责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2、过错推定原则,它是指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在某些特殊的场合,由损害事实本身推定行为人有过借,并据此确定过错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原则;3、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无过错的行为人也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4、公平责任原则,是指致害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分担损失的原则。一、人身权益损害包含哪些(一)人格权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人格权又包括具
    2023-03-28
    165人看过
  • 侵权人无力赔偿受害人人身损害怎么办
    1、如果侵权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后,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会终止本次执行。2、受害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一、人身伤害
    2023-03-25
    234人看过
  • 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怎么办
    一、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怎么办权益受损后,消费者应立即想到“我要维权”。目前,我国法律法规确定的消费者维权途径有5条: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向消协投诉请求调解;向工商、质监、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法院起诉。消费者可以通过任何一种或多种途径达到维权目的。二、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
    2023-06-07
    256人看过
  • 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怎么办?
    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救济途径:1、危害行为的停止请求权;2、反对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3、对有瑕疵股东会决议的诉讼制度;4、股东申请法院质疑公司是否存在之权利;5、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一、小股东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可以要求退股。(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5)可以提起直接诉讼。(6)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二、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条件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具体程序如下:1、异议股东对决议明确提出反对意见;2、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3、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该怎样办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在表决的时
    2023-06-20
    405人看过
  • 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怎么办
    股东权益受到损害主要有以下方式解决:一、直接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原告为股东,被告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一共规定了提起这种诉讼的5种情况:1、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简单来说就是,股东如果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可以在决议做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职责。股东如果认为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3、不能行使查阅权。《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在实践中知情权主要体现在股东可以查看公司章程、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账簿等。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要求查阅。4、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股东如果对公司股东会决议持反对意见,而决议又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份:(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
    2023-06-17
    412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侵害权利人的利益需要给予损害赔偿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30
      不是的。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 损害赔偿受害人是法人的可得利益损失怎么赔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0
      侵权损害赔偿,受害人是法人的,可得利益损失,按照受损害的损失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零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债权为可期待利益期待利益可受侵害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债是法律上可期待的利益,必然会给债权人带来某种积极的利益,反映着债权人的利益要求。侵害权利系指妨碍权利所保护利益的享有的一切行为,不仅妨碍现在所享有的利益属于侵权,而且妨碍将来享有的利益亦属于侵权。债权人因债权享有可期待的利益,但实质为财产价值,此财产价值为债权人的一般财产成分,“其表现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流通,并成为双方当事人一般财产中的资产或负债,减少了债权人的一般财产中的资产,增加了其中的负债
    •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14
      不是的。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只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4
      不是的。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