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是什么概念?财产所有权的四大功能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9:01:50 294 人看过

产权是什么概念?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反映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产权的价值可以用货币来计算,货币一般是可以转让的。当它受到侵害时,需要财产救济。财产权不仅包括财产权、债权和继承权,还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以物质财富为客体,与经济利益直接相关的所有权、继承权等民事权利。称为财产权。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是什么(1)占有和占有权(2)占有是主体根据占有的含义控制客体的事实状态。占有是对事物的实际控制。对物体的控制又称为物体的项圈,它需要借助身体与物体进行一种外在的接触。但是,占有人必须有占有的意思。事实上,占有者控制着或控制着某些东西。占有虽然是主体对客体的实际控制状态,但并非没有法律意义;相反,占有往往形成一种法律关系。占有人可以因占有而获得占有权甚至所有权,即使不能形成占有权,也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占有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根据占有人是否有权占有某物,可以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占有权,是指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对某事物的占有权。这种占有财产的权利在法律上也被称为原始权利。这种权利主要包括合同债权(如因保管或租赁合同而占有的财产)和根据合同取得的物权(如所有权和用益物权)。在占有的情况下,占有通常有自己的权利。占有与物权的关系表明,当物权受到侵害时,保护占有具有保护物权的功能。另一方面,这一权利可以强化占有,保护这一权利必然可以保障占有人对客体的合法占有。简言之,在权利占有的情况下称为附权占有,也叫原附权占有。所谓无权占有,是指无权占有。如果小偷占有赃物,承租人占有租赁物的期限届满后。未经许可的占有可以分为两类: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所谓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他人财产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是非法的。例如,占有人不知道他人在市场上出售的财产是他无权处分的财产,而是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并占有该财产,主观上是善意的。占有人知道自己没有占有权或者怀疑自己是否有占有权的,应当为恶意占有。(2)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根据财产的表现,为满足生产或者生活的需要而使用财产的权利。人们在任何形式的生产中占有和增值商品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商品在社会中的价值。因此,无论是所有权人还是非所有权人,他们占有财产都是为了有效利用财产或获得经济利益。财产使用权就是使用权。法律上有所有权的人有使用权,但有使用权的人不一定有所有权。(3)取得权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法律途径取得的财产所产生的物质利益。用益物权是指从财产中取得一定经济利益的权利。在民法中,收益主要是指孳息。

所谓的孳息是指财产产生的收入。水果可分为两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侵权中非财产损害的概念是什么?
    一、侵权中非财产损害的概念是什么?侵权中非财产损害的概念是针对民法上的财产损害赔偿而言的。损害,可分为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财产损害是指与财产权的变动有关的损害;非财产损害指与财产权的变动无关的、引起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损失的损害。主要是基于哲学中物质与精神的对立性,是为了使我们在法律上的用语与哲学中的用语予以区分而已。二、财产损害与非财产损害的界定非财产损害赔偿是针对民法上的财产损害赔偿而言的。损害,可分为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财产损害是指与财产权的变动有关的损害;非财产损害指与财产权的变动无关的、引起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损失的损害。至于两者的法律用语,“财产损害”的用语较为一致,“非财产损害”的用语则有“非财产损害”、“精神损害”等多种,如法国民法仅以损害统称之,判决或学说则称“非财产损害”为“精神损害”;德国民法上以“非财产损害”称之,判决或学说有时也称之为“精神损害”。
    2023-04-17
    493人看过
  • 侵权中非财产损害的概念是什么?
    一、侵权中非财产损害的概念是什么?侵权中非财产损害的概念是针对民法上的财产损害赔偿而言的。损害,可分为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财产损害是指与财产权的变动有关的损害;非财产损害指与财产权的变动无关的、引起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损失的损害。主要是基于哲学中物质与精神的对立性,是为了使我们在法律上的用语与哲学中的用语予以区分而已。二、财产损害与非财产损害的界定非财产损害赔偿是针对民法上的财产损害赔偿而言的。损害,可分为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财产损害是指与财产权的变动有关的损害;非财产损害指与财产权的变动无关的、引起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损失的损害。至于两者的法律用语,“财产损害”的用语较为一致,“非财产损害”的用语则有“非财产损害”、“精神损害”等多种,如法国民法仅以损害统称之,判决或学说则称“非财产损害”为“精神损害”;德国民法上以“非财产损害”称之,判决或学说有时也称之为“精神损害”。
    2023-04-13
    468人看过
  • 财产保全的概念是什么
    一、财产保全的概念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二、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
    2023-04-27
    398人看过
  • 什么是财产保全概念是什么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保全是指为保护财产完整性、防止损失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查封、冻结等。期满后,法院可以办理延期手续,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如果是唯一的房屋,法院原则上不能拍卖后保全,但法院仍将采取保全措施,避免债务人变卖房屋。一、财产保全的方式有哪些?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
    2023-04-07
    162人看过
  • 财产保全的概念是什么
    一、财产保全的概念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二、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
    2023-04-12
    279人看过
  • 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
    (一)占有和占有权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占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对物的控制也称为对物的管领,它需要借助身体与物发生一种外部的接触。但是,占有人必须具有占有的意图,占有人事实上控制或管领了某物。占有尽管是主体对物事实上的控制状态,但并非在法律上没有意义;相反,占有常常形成一种法律关系。占有人因占有可能取得占有权甚至所有权,即使不能形成权利的占有,在法律上也可获得保护,故占有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根据占有人是否有权占有某物,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对某物进行占有的权利。此种对物可以进行占有的权利,在法律上又称为本权。本权主要包括依合同取得的合同债权(如因保管、租赁合同等而取得对物的占有)、物权(如所有权、用益物权)等。在有权占有的情况下,占有背后通常有本权。占有和本权的关系表现为当本权受到侵害时,保护占有则具有保护本权的
    2023-04-26
    15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财产权的概念是什么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分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19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如下: 1、占有权。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 2、使用权。使用
    • 财产权的概念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25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 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如下: 1、占有权。 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 2、使用权
    • 财产权的概念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8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如下: 1、占有权。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 2、使用权。使用
    • 房产所有权的概念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1
      房屋所有权的特点,一方面由房屋本身的性质所决定,另一方面也由各国的房屋所有权法律制度所决定。我国房屋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 1、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2、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 3、房屋所有权与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的分离。房屋的所
    • 什么是财产侵权的概念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6
      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功能价值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