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通知书属于什么性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08:33:00 166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制拆迁通知书是房屋征收部门对相对人作出的一种行政行为,是属于行政事实行为,告知相对人强制拆迁的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司法强制拆迁的程序

1、拆迁当事人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裁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

3、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

4、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拆迁相关文章
  • 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
    依据《土地管理法》农业人口可以分配宅基地,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性质。1、在宅基地上拆迁的安置房通常仍然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安置房属小产权房。2、有些地方由于城市化进程较快农民已经失去耕地,村庄成为城中村,在拆迁改造时由于住宅房仍属集体土地性质,土地不予补偿,房屋只补地面上建筑的重置价,拆迁后农业人口转为城镇人口,在拆迁安置时由政府划拔土地建房安置,其房屋性质相当于经济适用房性质。一、小产权房的拆迁,如何处补偿一般来说,小产权房由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产权,被征用拆迁的时候是不给补偿款的。但是这个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持有小产权房的是当地集体组织成员,则拆迁补偿款应该由相关部门支付给村集体。如果是城里人买到小产权房,其是拿不到拆迁补偿款的。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赔偿: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
    2023-03-12
    460人看过
  • 高速公路拆迁是属于强制性的吗
    一、高速公路拆迁是属于强制性的吗建设高速公路是属于公益项目,所以在征收拆迁范围内的,是一定要拆迁的,是属于强制性的,征收方进行经济补偿后,被征收人要搬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2023-04-27
    204人看过
  • 高速公路拆迁是属于强制性的吗
    建设高速公路是属于公益项目,所以在征收拆迁范围内的,是一定要拆迁的,是属于强制性的,征收方进行经济补偿后,被征收人要搬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
    2023-03-01
    357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房性质是属于什么房
    农村拆迁属于征地拆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农民拆迁安置房常见有两种性质的房屋:一是在集体土地上由村里统一规划建房,安置时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人口分配住房面积。这种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下不允许上市交易,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是否通过流转交易的改革目前处于探讨阶段。二是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一些城市的近郊乡村变为城中村,征地拆迁后农民成了失地农民,农业人口将转为城镇户口,这种情况下的安置房通常是政府划拔土地建房,这种房屋性质是不完全产权的房屋,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5年后交易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一、民法典中安置房同村村民能否转让安置房是在宅基地上兴建的,同村村民之间可以通过互换、转让宅基地的方式,转让安置房,转让要签订转让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
    2023-04-06
    236人看过
  • 强制性拆迁条件有什么
    强制性拆迁条件有: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一、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如何进行拆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征收人应提供用于产全调换的房屋,并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在拆迁时可以自主选择要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实践中很多企业因为有大量的员工,且盈利情况良好,拆迁后在自行寻找房屋和土地困难,很可能就因为无法寻找到合适的可以替代的房屋和土地会面临解散。货币补偿仅仅是对企业损失的补偿,但是无法解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所以,企业可以要求政府进行产权调换,实践中有政府与企业谈不拢,最后下发了征收补偿决定,给予被征收企业一次性货币补偿,
    2023-03-02
    329人看过
  • 强制拆迁是否属于违法
    强拆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强拆不违法。下列情况下可以强拆:1、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2、被征收方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3、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的;4、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一、合法强拆具体是怎么强拆的?虽然房屋可以合法强拆,但合法强拆也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就是违法强拆了。广盛律师告诉大家合法强拆需按4步骤走,否则就违法!1、通知催告。被征收人在期限内对征收拆迁补偿决定没有异议,没有复议也没有提起诉讼,并且拒绝搬出被拆迁房屋的,根据规定,征收方应该给被拆迁人下发征收拆迁补偿决定催告书,2、申请强制执行。自催告函送达被征收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被征收人仍未履行《征收补偿
    2023-04-05
    171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拆迁
    相关咨询
    • 拆迁房子属于强制性拆迁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房屋拆迁不具有强制性,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 行政强制拆迁和司法强制拆迁的性质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6
      一、拆迁的概念和条件1、行政强制拆迁是指被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逾期不履行城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裁决时,国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强制拆迁执行的条件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依照城市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裁决具有应当履行的某种法定义务,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履行其义务的;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只能是由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行政机关进行
    • 什么叫强制拆迁,什么是强制性拆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6-12
      强制拆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而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将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予以拆除的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强制拆迁是一种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该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
    • 什么是拆迁?拆迁属于行政强制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9
      拆迁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型:(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财产;(三)扣押财产;(4)冻结存款和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强制性拆迁是不是属于行政行为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7
      行政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的财产,强制履行义务,实现行政决定内容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