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费征期是什么时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0:10:53 310 人看过

征期:每年于10月1日至20日征期内缴纳全年的土地使用费,或以通知时间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外商企业要据实申报土地使用费。在本区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企业如有多处经营地点的,无论使用的土地是否在本区,都要在本区分别计算填写申报表,缴纳土地使用费。

外企租赁已向国土管理局交纳过“土地出让金”的房产,不用再缴纳土地使用费,但必须持有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上有出让或转让标记)复印件,或者有房主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复印件,存档备查。企业租赁已缴纳过土地使用费的外商企业房屋,可不用再交纳土地使用费,须有上家交纳土地使用费缴款书第一联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新办企业成立时间不到半年的不交(7月1日以后成立),成立超过半年的按半年金额交纳土地使用费。

使用楼房的企业,计算土地使用费时可用实际面积除以楼房层数,地下搂层不能算内。

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要与内资企业交纳土地使用税有所区别:即企业租赁的房屋交纳过土地使用费不用再交纳土地使用费;企业租赁的房屋已交纳过土地使用税(内资)还应交纳外企土地使用费。

一、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有关土地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应根据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原则上沿海地区高于内地,大中城市高于中小城市,城市中心、繁华地段高于其他地段和郊区,在原有工业区设厂高于新开辟的工业区,利用原有企业改造高于新建工厂等。土地使用费的计算包括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费、人员安置费用以及公共设施费用。系计划经济下引进外资的过渡性尝试手段,现因为土地出让制度的实行,土地使用费制度已基本废止适用。

二、土地使用费由谁缴纳?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费的缴纳人。但:

(一)以土地投资入股与他方兴办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的,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为缴费人,但经批准的合营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办理;土地权属没有转移的,提供土地的一方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

(二)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人为缴费人;

(三)经营土地开发的,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前,经营开发单位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

(四)农村工商用地和宅基地,以工商企业、宅基地使用人为缴费人;

(五)共有的土地,以《房地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缴费人。

一般情况下,外商企业缴纳土地使用费的时间都集中在10月份,通过有关文件来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成立时间还不超过半年的话也是不需要交土地使用费的。除了土地使用费的缴纳时间,各地针对土地使用费制定的标准也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也是和土地的位置、市场价格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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