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22:31:04 394 人看过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是指,在无任何书面形式的合同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口头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地位的合法,更加有力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尽管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在现实的劳动就业市场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劳动关系并没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就是说,现实劳动关系中存在着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不存在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存在事实上的用工劳动关系。尽管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未对事实劳动关系作出十分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第2款及第11条的等的规定及《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事实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归纳起来,实践中存在以下三种事实劳动关系:一是用人单位自始就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期限届满后,双方以口头形式或者行为表示继续劳动关系,而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三是由于双方的书面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规定,致使其成为无效合同,而双方已依此确立了劳动关系。由此可以归纳出符合事实劳动关系须具备以下要件:第一,劳动行为已经发生,即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第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从属关系,此区别于劳务关系;第三,其合法性要件上存在一定缺陷,这也是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原因。

由于劳动者的劳务一旦付出便不能收回,因而可以将劳动合同看成一种特殊的合同。北京劳动法专业律师沈斌倜律师认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能将劳动关系否决,即使劳动合同无效,也不能按照一般的无效合同那样双方返还或者恢复原状等,否则对劳动者来说非常不公平。由于法律并没有对此有特别的、明确的规定,事实中便存在一些用人单位利用这点来规避法律、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尤其在一些劳动争议和工伤认定中,因而劳动者需要了解有关事实劳动关系的理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以法律维权。

一些不懂法的无良用人单位以为不跟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能使劲剥削劳动者,岂料我国法律早有明确规定,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便认为存在雇佣关系,同时还能对不签订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罚款。保护劳动者的同时也在惩罚那些无良商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事实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 怎样申请确定劳动事实关系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属于劳动争议,一般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一、事实合同关系的认定标准有民事主体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准法律行为相互达成缔约合意或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而成就的合同。事实合同的成立不一定通过传统的确定的缔约方式,但仍旧有合意的存在,经得起要约和承诺理论的推敲。即使缔结合同的合意不明确也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成立的特殊情况。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事实合同的理论去衡量现代交易,有一大部分是未经过传统缔约方式而通过行为或事实接触来
    2023-02-20
    89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演变:从人事关系到劳动关系
    人事关系是事业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一种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人事关系的一方主体为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主要是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无编制的工作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固定工、临时工等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应作为劳动合同关系。公职人员被开除的自什么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公职人员被开除的,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
    2023-07-03
    237人看过
  • 劳动关系解除的实际实施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办法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其他。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023-07-06
    311人看过
  • 劳动事实不形成劳动关系是正确的吗
    劳动事实不形成劳动关系是不正确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
    2023-04-29
    458人看过
  • 劳动仲裁劳动关系事实与理由怎么写
    劳动仲裁的事实和理由应当简要写明劳动争议发生的时间,发生的经过,仲裁请求所根据理由;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将书面仲裁申请提交给仲裁委,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确认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看是否在仲裁时效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
    2023-02-16
    269人看过
  • 事实形式劳动关系包括哪几种?
    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只是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5、劳动合同构成
    2023-03-21
    375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事实解除如何解除?
    2001年11月26日施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招用你后一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和单位如不能就合同期限达成一致,单位可以提出与你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但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你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
    2023-04-29
    148人看过
  • 劳动法实施之前劳动关系确认
    劳动关系的认定是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逻辑起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之前实务中,主要将主体资格、管理关系、业务组成三要素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基本规则,此规则可解决劳动关系是否形成的问题,却不能解决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为截点,之后为劳动关系。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怎么要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从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已经形成,对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工资。同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到-年内,应当向劳动者每月发放两倍的工资。而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劳动者会担心,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对劳动系又不认账,别说两倍工资,就是一倍,也不好要啊。那么,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那么首先,我们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
    2023-03-20
    61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是不是应以事实劳动为准
    案例:傅某于2002年7月到济南该医院工作,直到2009年9月。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傅某的社会保险费一直由莱州某医院代缴,济南该医院仅每月向傅某支付劳动报酬。2009年11月2日,傅某向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确认济南该医院2002年7月至2009年9月期间与自己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经审理,裁决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济南该医院对裁决不服,诉至市中区法院。济南该医院答辩称,傅某的档案和社会保险等均由莱州某医院管理和代缴,因此,傅某与莱州某医院存在劳动关系,与自己未建立劳动关系。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上述规定将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提供劳动作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虽然傅某的社会保险账户在莱州某医院名下,但2002年7月至2009年9月期间傅某在济南该医院工作,其为该医院实际提供了劳动,故应
    2023-06-12
    308人看过
  • 如何判断劳动合同关系事实解除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
    2023-06-18
    213人看过
  • 事实是的劳动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
    2023-02-25
    204人看过
  • 确定劳动关系:事实还是法律概念?
    一、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借用关系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吗?借用关系不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而属于法律规定中的非标准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
    2023-07-13
    255人看过
  • 劳动关系事实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关系事实解除的情形如下: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等等。一、辞退和开除有没有补偿金辞退和开除是否有补偿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辞退员工,需要依法规定支付2倍的补偿金;2、如果用人单位以法定理由合法开除员工的,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即没有补偿金。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
    2023-03-30
    400人看过
  • 如何确定实际劳动关系?
    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就业形势,我国劳动立法承认并保护事实劳动关系。《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劳动者在中国境内有劳动关系的,即,劳动者实际成为企业或者个人经济组织的成员,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2001年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也作了类似解释。这是我国现行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但由于这些规定还很抽象,我们很难对实际劳动关系做出明确具体的判断。一般来说,劳动关系实际上主要包括实质性要素和形式性要素。在实质要件上,一是劳动者提供了劳动行为;二是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如用人单位提供报酬和福利;三是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体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违约故意。在形式要求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因此,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如果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要
    2023-05-02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或没有有效的书面合同而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 通过以下凭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 更多>

    #事实劳动关系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事实成立的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4
      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报酬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要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
    • 劳动不足30天,能确认为实实事劳动关系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
    • 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以事实劳动为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傅某到济南某医院工作后,仅领取劳动报酬,她的档案和社会保险费一直由另外的单位管理和缴纳。在这种情况下,傅某到底与谁存在劳动关系呢傅某于2002年7月到济南该医院工作,直到2009年9月。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傅某的社会保险费一直由莱州某医院代缴,济南该医院仅每月向傅某支付劳动报酬。2009年11月2日,傅某向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确认济南该医院2002年7月至2009年9
    • 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如何举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种劳动争议通常由劳动者提起。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事实用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事实用工。 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会作为劳动案件受理。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 引发事实劳动关系方面的劳动争议,主要证据有六种: 一是工
    • 劳动争议劳动事实关系需要哪些材料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01
      劳动事实关系需要以下这些要件: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