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院究竟在保护谁的利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9:43:53 259 人看过

对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2003)沛委执字11号执结案件的异议

异议人:某县建筑安装施工公司,委托代理人刘某,男,52岁,某县人,住某县工农北路*号

异议人:张某,汉族,48岁,下岗职工。

异议人因与国营某县大沙河果园工程款纠纷强制执行一案,对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2003)沛委执字11号执行案件结案通知表示强烈不满,提出如下异议:

一、执行法院纵容被执行人的抗法行为,对案外人的阻挠听之任之。

(1)此案由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执行时于2000年6月即将被执行人的冷库一座查封,但被执行人于查封后交给案外某公司强行在查封的一个整体场地上交叉建厂房,执行法院对此给予了放纵,不理不睬。助长了被执行人的抗法气焰。

(2)案外人大沙河镇政府在查封后公然将被查封的冷库交于某公司使用经营,对抗法院的查封,拉开了阻挠法院执行的帷幕,从而也埋下了侵害异议人权利的祸根,更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某公司锅炉爆炸造成一死三十二伤的重大安全事故,对大沙河镇政府阻挠执行的这一始作佣者,执行法院却抽手旁观,听之任之。当然一个基层法院是没有这个胆量的,而是因为秉承了市中院领导的意旨,才敢对大沙河镇政府开绿灯网开一面而不对其采取任何制止措施的。

(3)在被查封的冷库于2004年1月16日被拍卖后,某公司受大沙河镇政府的指使对冷库内的机器设备及配套的水电设施和生活设施盗、抢、砸、割而没有被追究,不是执行法院无能而是唯上级法院领导的马头是瞻。

二、执行法院漠视异议人的权利却对抗法人进行庇护。

被查封的冷库在拍卖后被某公司洗劫:能拿的拿走,不能移动的砸毁破坏殆尽,偌大的一座冷库除了面目全非的机器外,诸如相关的配套设施满目疮痍,惨不忍睹,但执行法院却以少部分破坏,缺失价为8720元赔偿,草率结案,无论如何难让异议人接受,因为被损坏、盗抢砸割的设备价值如果新购远远不低于60万元,8720元了结赔偿如同儿戏,仅因此异议人就不会息争,要求追回05年6月执行法院到现场拍照的部分罐装线,和被破坏的设备设施恢复原状。

三、冷库查封后,某公司建造的厂房必须全部拆除。

在查封的冷库场地上建厂房,建设主体不是被执行人,而是受被执行人指使的案外人某公司,某公司在被查封的冷库场地上交叉建房的目的是阻止法院执行,对执行工作发难,执行法院以竞买人明知而不予拆除,是在保护违法行为,纵容抗法行为。执行法院认为属无理要求意在庇护某公司,损害异议人的权利,因为没有彻底拆除,某公司与竞买人之间形成权利交叉,竞买人无法行使物权。执行法院不但没有依法解决矛盾、化解纠纷,而是在制造矛盾,加剧相邻物权的相互争执。

四、对案外人某公司收取的租金必须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异议人。

(1)2004年1月16日冷库竞买成交并确认,因执行法院对案外人强占冷库的行为不予执行,致使无法交接(04年11月20日异议人进厂护库,被沛县法院强令退出,当时生产运转正常,设备设施齐全)。虽然未办交接,但冷库权利从法律上讲已归属竞买人,在成交后,任何人所为的对冷库财产的不当行为不经竞买人同意均属侵权,执行法院以没有实际交接认定不享受收益而不支持异议人是对案外人某公司侵权行为的放纵。违法都能得利,促增了徐州社会不稳定。要求某公司返还不当得利。

(2)执行法院仅让某公司支付竞买人迟延交付的利息与法不公。

迟延交付的利息明显低于某公司收取的租金,本来是竞买人的财产,却由案外人某公司收取高额租金,这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情理上均说不通,不知执行法院在保护谁的利益?

综上,异议人对执行法院的执行无法接受,通过本案执行,让异议人对庄严的法律产生了疑问,法院究竟在保护谁的利益?执行法院执行案件是依据法律呢?还是看上级法院个别领导的意见行事?沛县法院和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起案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异议人不得而知,但异议人清楚的是此案因为市中院领导的个人意见已经影响了沛县法院的执行工作,特别是市中院领导放任了违法行为,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没有依法保护,反而在损害权益人的权益,却在保护那些违法的抗法的不可告人的利益。法院应该是依法办事的机关,法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应该是遵守法律的典范,然而事实则是恰恰相反,法院不依法办案,法院领导玩弄法律于股掌,这可能就是徐州各级法院的特色吧!

最后请问:法院你在保护谁的利益?请省高院督查此案。

并请提高本案的执级或指定其他(除徐州市区外)的法院对此案继续执行,以排除徐州地方干扰,杜绝法院与地方政府的勾结,再次损害异议人的权益。如省高院不予过问,异议人将直访最高人民法院,讨一个最终说法。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异议人:某县建安公司刘某

异议人:张某

2005年8月13日

2006年7月12日7年多还没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专利权属究竟应该归谁
    专利权属究竟应该归谁:第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第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第三,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一、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是谁?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属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条的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因此,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二、专利转让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怎么办?1、让与人的违约责任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不履行合同,迟延提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或者所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没有达到使该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的程度的
    2023-03-31
    498人看过
  • 专利权属究竟应该归谁
    一、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一般有以下3种情况第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由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不受特定场所和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即使你的发明创造最终的完成地点在家里,或者完成时间是下班后,只要你是在执行单位的任务并且所用资源由单位提供,该单位就是专利申请人。另外,如果员工已经退休或者工作调动了,在其工作变动后1年内作出的,只要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还归原单位。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发明创造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但是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其约定来决定。第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举个简单的例
    2023-06-01
    338人看过
  • 专利的归属:专利权属究竟应该归谁?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个人。3.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5.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律师补充:企业应当与员工或其聘请的研发人员签订《知识产权归属协议》。阶段性的技术成果也应当及
    2023-05-07
    97人看过
  • 究竟高利贷是违法的吗
    放高利贷是违法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一、借款利息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法律对借款利息的规定是: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利息不得违反国家的规定;2、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3、自然人订立的借款合同中对利息约定不明确的,也视为没有利息。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二、怎样具体确定借款合同利息借款合同在确定利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
    2023-04-04
    274人看过
  • "他"究竟是谁的员工
    [案情]在企业工作多年后被辞退,而该企业却不承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为证明其与福建榕基公司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9月25日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罗先生向法院提交以福建榕基公司网络安全事业部经理的名义向客户出具的证明、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以及授权书和保证书,上述证据均有福建榕基公司的公章予以印证。罗先生向法院提交下列证据用以证明2006年9月25日福建榕基公司通知其解除劳动关系:1、2006年11月3日由福建榕基公司盖章的离职证明,内容为:兹有罗先生于2006年9月25日从福建榕基公司离职。2、榕基企业辞职手续办理通知书,该通知书上有离职人员罗先生的签字,并注明:接周先生转告我,鲁董事长对我辞退,让我办手续。还有相关负责人员的签字,最后一名负责人———分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的签字日期为2006年9月25日。3、终止劳动关系审批表,该审批表注
    2023-04-25
    127人看过
  • 彩礼究竟是给谁的
    一、彩礼究竟是给谁的彩礼原则上应认定是给女方的。且该财产的性质上是赠与,但是是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前提条件的赠与。且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却未共同生活,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形,且后两种情况必须以双方离婚为前提,当事人可主张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彩礼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彩礼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
    2023-06-04
    29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民法典究竟保护了谁的权利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4
      民法典规定,身自由、人格尊严、人格权、个人信息、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 小股东究竟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05
      1、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应当充分行使其知情权,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
    • 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究竟如何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2
      1、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应当充分行使其知情权,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
    • 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究竟该怎么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04
      1、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应当充分行使其知情权,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
    • 代理法保护谁的利益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1
      1、保护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益。 2、代理法是民法的基本内容之一。其基本内容包括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理的适用范围、代理关系产生的根据、代理的种类、代理权的行使和终止、当事人的民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