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纠纷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财产的处理一般由男女双方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如果无法协商的,则需要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争议。现在,不少夫妻为避免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愿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尤其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今年10月1日实施,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不用再尴尬地找单位开证明,离婚登记将会成为更多人的选择。但问题是,有的人在登记离婚后,不主动履行离婚协议,或拿到离婚证后又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比如,有的当事人在登记离婚时,约定房屋由一方居住,另一方在三个月内搬出。可离婚后另一方却"按兵不动”,迟迟不愿按协议履行。遇到这种情况,一方当事人可根据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协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签订协议并非儿戏,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为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由此判定双方履行协议。
还有一种情况,当初离婚登记时心甘情愿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比如有的人为了尽快离婚,表示愿意放弃所有的财产。离婚后却反悔了,越想心里越不平衡,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针对这种情况,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首先将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除此以外,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也就是说,重新分割财产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况且对"欺诈、胁迫、重大误解”行为的举证也比较困难。故当事人在登记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上,要明白一旦在协议上签了字,协议就有了法律效力,所以订协议要三思而后行,切忌一时意气用事。
二、离婚财产分割不是逃债"法宝”
一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买了一辆高级轿车,后来双方协议离婚,离婚时这笔债务还没有清偿。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所有的财产归女方,而男方承担债务。当债权人向男方主张债权时,男方却说自己没有偿还能力。
在实际生活中,类似夫妻恶意逃债的问题已多有出现。为了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专门规定:"当事人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就财产分割的处理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离婚时无论当事人如何约定或人民法院如何判决,对财产分割的处理只对夫妻内部有约束力。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夫妻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进行清偿。针对此案,男方没有偿还那辆高级轿车债务的能力,债权人还有权向女方要求清偿。
三、明确房屋所有权以免日后起纠纷
住房问题关系到一个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离婚双方对房屋争执不下,也是可以理解的。怎样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有章可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几个方面:
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
"双方争议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其单位的,产权证也是办在一方名下,但不能就此认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双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买房的价款往往也是在夫妻双方的工龄等因素上确定的,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较公平。当然,除非双方已有其他约定。
对单位福利分房,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按市价评估后双方竞价取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根据有关福利政策购买房屋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在评估基础上由双方竞价取得。”
这是考虑到,购买单位福利分房与购买商品房之间价格差距甚大,如果离婚时一方取得房屋,仅仅给另一方当初购买福利分房一半价格的补偿,显然是不公平的。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以评估的价格为基础来处理房屋问题,可能相对公平一些。审判实践证明,在双方都想要房的情况下,通过竞价方式解决此类纠纷的效果比较好。
父母购买的房屋让小夫妻居住,分情况可视为对子女个人赠与或对夫妻双方赠与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有证据证明房屋为赠与夫妻双方的情况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夫妻双方购置的房屋,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有证据证明为赠与一方的情况除外。”
夫妻离婚的过程,往往最难认定的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另外还有就是子女抚养权的分割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是认可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的,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则不需要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实在不行就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罚。
-
什么是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82人看过
-
离婚财产怎么办财产纠纷处理有哪些方式
118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纠纷包括哪些情形,离婚财产房屋纠纷处理
402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解决的原则,离婚案财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279人看过
-
怎么处理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334人看过
-
老人再婚怎么处理财产纠纷
291人看过
-
离婚纠纷后财产纠纷处理方式(离婚后财产纠纷)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31(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
-
离婚财产纠纷公司股权纠纷怎么处理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2离婚后财产纠纷公司股权的处理: 1、首先需要调查公司的股权,进而确定配偶所占公司股权的份额。 2、调查清除配偶所占份额后,确定该部分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 3、申请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离婚后财产纠纷有什么,离婚后怎样处理财产广东在线咨询 2024-09-13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1.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 3.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依据:离婚财产纠纷如何办理离婚财产纠纷处理有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3处理离婚财产纠纷有以下依据: 一般情况下,协议分割为优先原则; 2、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财产过错方在财产纠纷中怎么处理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0过错方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处理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根据前述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为基础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