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被告应当关注哪些重要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21:15:20 267 人看过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离婚原告被告的区别

起诉离婚原告和被告没有区别,跟常见的其他民事案件,例如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等案件不同的地方在于:离婚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只是谁先起诉的顺序不同,没有谁的地位被谁高。离婚诉讼中,男方和女方谁先起诉也并没有什么不同,法律上会同样处理。可以先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社保转移应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社保转移应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已领取退休金的社保不能再转目前能随职工转移的只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无论是国家还是省的文件均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2.前期准备:查询社保有无欠费目前社保转出地在打印社保缴费凭证前,都要求检查有无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因而,职工最好在平时就应注意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社保,免得离职后发现欠缴再去催缴的麻烦。3.社保关系转移没有有效期多年前在外地工作时买的社保,如果不转过来,是否过了有效期?人社部门表示,只要在退休前合并转来就行。缴费凭证最好是申请办理时再去打印,特别是涉及省外参保地,因为参保地地址可能会变动,会给后期联络造成不便。转移社保关系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就可以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将累计计算。4.社保关系搞定一般需要两个月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
    2023-12-05
    143人看过
  • 告重婚罪如何取证这些细节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告重婚罪如何取证这些细节要注意哪些问题告重婚罪取证和注意的问题如下:1.寻找重婚者与第三者居住生活的场所,以便取证;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邻居打好关系,这样以便获得证人证言;3.如果重婚者与第三者,有领取结婚证的,则结婚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4.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重婚罪几年就不能告了重婚罪经过五年就不能告了,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除外。《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
    2023-11-11
    230人看过
  • 合同签订时需要关注哪些重要问题?
    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调查):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1、在签约时,企业需要对方提供其经过本年度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和公司对签署人的授权委托书。重要的合同,签约人应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需要对方提供对方企业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确认以上内容至关重要,这将直接关系到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也是我方企业能否会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买房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买房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文本合同中尽量不要留空白部分;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一定要将开发商口头承诺的内容签进合同;4、详细约定交房条件;5、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及违约责任;6、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7、看清楚房屋用途。《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2023-07-03
    92人看过
  • 在离婚程序中应当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3-06-04
    289人看过
  • 律师应当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请律师的注意事项:1、律师拥有丰富的法律事务处理经验,能够迅速帮助把握法律关系性质,有关纠纷的焦争议点,指点迷津,并且给出相应的对策,理出头绪,抓住问题重点;2、律师熟悉打官司过程中所涉及的仲裁或诉讼中的各种程序性事务,从而使仲裁、诉讼工作的效率大大提高,帮助自由应对司法机关的各种要求和安排;3、律师作为代理人,定会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在调查取证、查阅案卷以及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时也比普通公民理更为方便;4、纠纷或各种所面临的法律事务或法律问题的处理,依赖于丰富的经验,而律师丰富的执业经验,给处理这些法律难题带来事半功倍作用。郑州离婚请律师需要注意什么1、离婚请律师打官司要严格审查律师资格。律师执业证书是区分律师和一般法律工作者的标志。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2023-07-11
    487人看过
  • 民间借贷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当事人之间进行民间借贷的,应当特别注意下列问题;当事人一般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借贷合同的内容要约定地明确、清晰;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不能属于高利贷的范畴。一、民间借贷法律支持的利率是多少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二、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的区别民间借贷与借贷合同的区别在于:借贷合同一般是签订并生效的,如果不履行义务,将追究违约责任。而民间借贷强调贷款的交付,如果没有交付,则认为不存在贷款事实。与贷款合同只通过合同约定确定贷款金额不同,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为准。民间借贷案件限制了当事人的自主权,如约定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人民不在受理。三、民间借贷利
    2023-03-21
    239人看过
  • 仲裁笔录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人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当事人或者其他仲裁参加人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的,仲裁庭应记明情况附卷。因此,在签署仲裁庭审笔录的时候,应当注意:(1)仔细核对笔录。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对于仲裁庭审笔录一定要认真阅读,最好是逐字逐句确认其记载的内容。(2)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更改。笔录是可以更改的,但是仅限于书记员的记录有遗漏的或者有差错的;如果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口误说错的,例如将解除说成了终止,是不能申请补正笔录的。(3)逐页签名。确认笔录无误后,参加仲裁庭审的申诉人一方和被申诉人一方都要在笔录的每一页上签名,在最后一页笔录上,还要签上当天的日期。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涉外仲裁的仲裁庭可以将开庭情
    2023-06-06
    283人看过
  • 分家析产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一)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二)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三)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四)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尽可能地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以防止分家后因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五)对于房屋等不动产的分析,应当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分家析产怎样进行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分家析产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分家析产属于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离析的法律行为,公离析产可适用财产分析这一原则。申请办理财产分析的公证,申请人必须亲自
    2023-03-08
    285人看过
  • 离婚被告法院管辖问题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受理。中级法院的一审案件一般受理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以离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受理,但是对协议离婚后分割财产反悔提起诉讼的,如果涉及诉讼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1亿的之间的,由中级法院受理。二、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选择原则: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原告就被告)。什么是被告所在地?一般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什么叫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三、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有: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除外: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的,但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2、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按照
    2023-05-06
    78人看过
  • 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协议离婚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1、离婚协议要合法。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受到阻碍。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2、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尽快离婚或图省心,而放弃自己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有些人协议离婚后,马上又反悔,无非两个因素。一是感情上的因素。因一时之气,而协议离婚。双方冷静下来后,都想起对方的优点,仍相互关心,放不下对方,觉得当时办离婚太草率。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023-02-28
    378人看过
  • 解雇员工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一、解雇员工应当注意哪些问题1.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与员工签订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2.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时,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避免采取欺诈或胁迫的手段,否则协议无效;3.在法定解除理由不充分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尽量采取协商的方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二、员工解雇赔偿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2023-11-01
    362人看过
  • 办理注册公司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找一家正规的代理公司比较可靠。还有身份证、营业执照之类的东西,应该保密。建议签署保密协议和其他文件公司注册是创业的第一步。一般来说,公司登记的过程包括:企业名称验证→材料的提交→获取许可证→雕刻印章。然后公司就可以完成注册并开始营业。但是,如果公司想正式开始运营,还需要办理以下事项: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税控发票申请→社保账户开户准备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住宅使用证注:住宅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如果您拥有房地产,您需要一份房地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2)如果您租房,需提供业主签署的房产证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章的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资料(3)租用公司名下办公楼的,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第八条依
    2023-05-07
    427人看过
  • 食品通关应注意哪些问题
    食品是我国传统的大宗出口产品,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日本是我国出口食品的大市场,同时又是对进口食品要求极严的国家。在对日本出口食品时,除必须按照一般商品通关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遵守具体商品配额、关税配额、限制或禁止进口的品种等有关规定外,还应在货物运抵日本港口或机场通关时注意以下事项:一、食品到达日本7天之前,食品进口商必须向厚生大臣(卫生部长)提交进口说明书。说明书中涉及出口方的内容主要有:食品的品名、数量和重量,包装和种类,货物的唛头标记号编码;食品内所含的防腐和着色添加剂名称,如系加工食品,必须写明原材料制造和加工方法、制造和加工企业名称、制造和加工的地点;装货港或机场以及装货日期,运输船舶或飞机的名称,注册号及国籍。为了保证输日食品顺利通关,出口方应尽快将涉及上述内容的有关资料提供给日本进口商。二、进口商在提交说明书后,日本厚生省检疫所将在食品通关前首先按照说明书进行审查
    2023-04-24
    59人看过
  • 询问当事人调解意愿,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主持人征询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的,法庭即可组织调解;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主持人宣布:终结调解。随即宣布休庭。由于刚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当事人情绪对立可能比较严重。法庭应注意调整庭审气氛,讲究工作方法,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征询当事人调解意愿和开展调解工作。即使不能当庭调解,但确有再行调解的必要和可能的,应当在休庭后进一步作调解工作。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2023-08-05
    266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被告不应诉离婚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0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离婚诉讼这个词,那么被告不应该起诉离婚诉讼怎么办?离婚诉讼涉及身份关系,夫妻双方出庭有利于法院了解事实,公正审判。但也有被告故意不出庭的情况。被告不出庭参加案件审理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故意回避,拒绝合作的,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由法院留置送达或者公告
    • 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离婚时要注意哪些方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7
      一、离婚方式有两种:(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应当起草严谨、完整,避免因起草不当,造成日后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2)、若双方对某一项事宜未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 二、关于财产方面: 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是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
    • 离婚诉讼要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需要注意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1、关于离婚的条件。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关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2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关注哪些重点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5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首先要检查双方债权债务的合法性。其次,检查债权在无法偿还的到期债务中的比例。最后,检查债务人是否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 宣告无效婚姻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5
      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实质要件而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自始不具备婚姻的法律效力。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