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定金担保利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8:44:52 168 人看过

定金担保利益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从而使双方当事人从中获得的合同预期履行利益。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获得的利益。

一、债权的担保形式包括哪些

债权的担保形式包括: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某项财产转让给债权人,后者将该财产作为前者履行某项支付金钱或者履行职责的担保,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4、留置,是指债权人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法律规定的合同中,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5、定金,是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金钱担保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金钱担保包括定金、押金、保证金,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什么情况下定金有效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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