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布马铃薯淀粉反倾销裁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03:10:15 315 人看过

商务部18日发布2011年第16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裁定。其中,荷兰艾维贝公司和德国艾维贝马铃薯淀粉工厂的倾销幅度为12.6%,法国罗盖特公司和其他欧盟公司的倾销幅度为56.7%。

公告称,自2011年4月1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时,将依据复审裁定确定的反倾销税税率向海关缴纳反倾销税。

本次复审被调查产品马铃薯淀粉,又称马铃薯原淀粉、马铃薯精制淀粉、马铃薯生粉、土豆淀粉或洋芋淀粉等,在中国主要用于食品行业。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税则号为:1108130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进出口税相关文章
  • 浅谈从国际反倾销规定看待我国的反倾销实践
    【论文关键词】倾销;反倾销;反倾销税【论文摘要】倾销是近年来国际经济贸易中常见的一种现象,通过对倾销、反倾销、以及WTO中的关于反倾销的相关规定,学习一些反倾销过程中所遇到的实践问题。同时结合一些相关的理论知识,评述一下我国的反倾销今后所要面对的问题。1倾销与反倾销的概念国际贸易中产品倾销作为一个独立于产品补贴的概念最初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雅各布瓦恩纳提出。即倾销是同一商品在不同国家市场上的价格歧视。可以看出,倾销产品至少涉及两个国家的市场,同一产品在不同市场以不同的价格销售,这种价格的差异不是由于生产成本﹑效率和正常竞争造成。倾销对正常国际贸易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那种掠夺性和长期性的倾销,对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商造成直接损害,也可能扰乱进口国的国内贸易秩序,造成社会性危害。反倾销法是进口国有关当局对外国出口商,本国进口商和同类产品商在产品进出口过程中发生的倾销与反倾销关系进行调整﹑管
    2023-04-25
    148人看过
  • 美国农业部正考虑放宽马铃薯进口要求
    美国农业部(USDA)农业市场服务局(AMS)正在对一项有关在不考虑进口法规修订的情况下将允许进口总计不超过2000磅所有类型的圆型马铃薯(继续保持在500磅限量的红皮、圆形或长形马铃薯除外)的提案征求评议意见,截止期为2014年12月5日。根据科罗拉多州2号区域马铃薯销售令(命令),此提案拟修改马铃薯处理免除的最低数量。该修改须根据《1973年农业营销协议法》第8e项,在不考虑该命令的处理法规要求自1000至2000磅的情况下,将增加根据该命令可以处理的马铃薯数量。AMS预计该变化将产生有益影响。目前,1000磅至2000磅之间的土豆分销要求一份检验和认证,表明产品符合法令中的等级、尺寸和成熟度要求。这将处理商和进口商的时间和检查费用都转化为成本。该拟议规则将允许土豆载货量高达2000磅而不用考虑法令的等级、尺寸、成熟度和检验要求和相关成本。
    2023-06-07
    336人看过
  • 从WTO《反倾销协定》看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
    「内容摘要」本文试图从四个角度比较WTO《反倾销协定》(以下简称AD协定)的要求和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探讨我国相关制度的合理性问题,从而考察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现状与不足。同时,笔者针对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期为我国相关立法及司法实践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关键词」反倾销,司法审查,WTO一、反倾销司法审查概况随着WTO《反倾销协定》(以下简称AD协定)正式对中国生效,反倾销案件中的司法审查问题倍受关注。总的来说,司法审查制度是一种通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审查,取消不适当的行政决定,最大限度减少成员方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成员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摩擦的制度,它是WTO成员方内部实施AD协定的重要保障。对此,AD协定也做出了强制性规定:为了能够迅速对最终裁决和本协议第11条规定的有关行政复审决定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每个在国内立法中规定了反倾销措施的成员,都应当设有司法的、仲裁的或行政的
    2023-06-05
    144人看过
  • 美继续维持对我画布反倾销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11年10月12日公布对中国大陆画布反倾销日落复审结果,认为如取消中国输美画布产品所适用的现有反倾销税令有可能导致实质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裁定维持现有反倾销税令,实施期限仍为5年。2011年5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中国大陆输美画布(ArtistsCanvas)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税令进行日落复审调查。2011年8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经投票决定对本案进行快速日落复审。
    2023-06-06
    409人看过
  • 专家推荐多吃营养全面的马铃薯
    随着全民健身热潮的持续升温,关于运动膳食营养的话题受到众多健身爱好者的关注。众所周知,食物中产生热能的物质通常有三种,即碳水化合物、脂肪和蛋白质。碳水化合物是人体最主要的能量来源,然而,近年来仍有很多人对碳水化合物类食物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摄入碳水化合物一定会导致发胖,因此往往减少对碳水化合物的摄入。而事实上,人是否长胖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总热量的摄入量超过了消耗量。如果碳水化合物缺乏,在运动中可能会出现肌肉和肝脏的肝糖储备耗尽,而人体又得不到充足的碳水化合物供应,进而导致肌肉出现疲乏而无动力。同时,碳水化合物缺乏还会导致蛋白质被燃烧供能,则不能发挥蛋白质构成生命活性物质的功效,影响人体健康。北京体育大学运动生化教研室主任曹建民博士曾在张健成功横渡渤海海峡活动中负责训练保障、营养工作,并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多项运动营养课题研究。曹博士介绍,一些发达国家早已对人体每日碳水化合物的科学摄入制订了
    2023-06-11
    335人看过
  • 富维薄膜公布美国反倾销调查结果
    富维薄膜有限公司是中国专业的双向拉伸聚酯薄膜(BOPET)生产厂商,该公司今天宣布美国商务部对双向拉伸聚酯薄膜进行首轮反倾销调查的最终结果。2010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双向拉伸聚酯薄膜开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富维薄膜公司做出积极回应。在此次调查中,富维薄膜公司被裁定的反倾销税率最低,为30.91%,其他四家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均超过36.93%。根据美国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调查最终裁定的反倾销税率将适用于进口中国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美国企业,包括富维薄膜(美国)公司等企业,这些美国进口商将按照裁定税率缴纳反倾销税。
    2023-06-05
    276人看过
  • 反倾销的初步裁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分别做出初步裁定,并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予以公告。如果初裁为肯定性结论,即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反倾销调查继续进行。如果初裁为否定性结论的,即不存在倾销和损害的,反倾销调查即告终止。初步裁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按照规定程序征收反倾销税;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担保。这些都应当与初裁的倾销幅度相适应。其中,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建议,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外经贸部公布,海关执行。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担保,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临时反倾销税的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为4个月;通有特殊情形,可延长至9个月。初裁之后,应利害关系方的申请,还可能有听证程序,实际上,整个反倾销过程中,都可以提出听证的申请。对应诉方来说,听证会具有
    2023-05-01
    384人看过
  • 印度发布对我亚硝酸钠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商务部驻印度使馆经商处今日从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获悉,该局11月13日发布对华亚硝酸钠(SodimNitrite)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617.42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终裁认为:1、倾销存在,印反倾销局采用结构价格来计算正常价值,并采用商业信息统计协会(DirectorateGeneralofCommercialIntelligenceandStatistics,DGCIS)数据来计算出口价格,从而计算出中国产品倾销幅度为60.94%;2、通过对销售数量、市场份额、利润率、现金流、投资回报等因素的考量,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终裁表示,各利益攸关方可就本次终裁向海关及税收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2023-04-24
    365人看过
  • 我国成各国反倾销主要针对国
    自2008年11月以来,中国就遭受超过100项的贸易保护主义壁垒,占同期世界各国各地区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三分之一强,名列世界第一据媒体报道,美国商务部11月24日作出终裁,以中国油井管存在补贴为由宣称将对相关产品实施10.36%至15.78%的反补贴关税制裁。该案涉及金额约27亿美元,是迄今为止美对华贸易制裁的最大一起案件。据了解,仅今年前3季度,就有19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产品发起88宗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包括57宗反倾销调查。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背景下,我国已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对象。海关最新统计分析认为。今年我国遭遇各国反倾销增多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由于国际市场需求快速萎缩,各国企业都面临着争夺国际、国内市场的双重压力。许多国家为扶持和保护本国产业,防范国际市场萎缩导致的贸易转移,纷纷出台各种贸易保护措施。海关统计专家说,这使中国这个世界第三贸易实体和第二大出口国深受其害。
    2023-04-24
    238人看过
  • 反倾销调查对我国的危害
    随着我国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我国遭受反倾销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且范围越来越广,反倾销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具有非常大的破坏性作用。就出口而言,高额的反倾销税使我国出口产品失去了竞争能力,导致我国的产品出口减少,对外贸易额也随之减少,以致冲击我国产品的国际市场,减少我国国际市场占有率。对于单个出口商来说,其出口产品被征收高额关税,使其经营成本增加,以利益最大化为追求目标的商人和企业必将采取减少出口或改为出口其它产品来适应新的关税政策,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对于过多的使用反倾销会助长反倾销诉讼,形成恶性循环。某一产品的反倾销的影响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的一定时期内消除,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它带来的阴性威胁。过度地对我国实施反倾销可能会恶化中国外商投资的环境,最终将不利于外商在中国的发展。由于中国产品屡遭国外反倾销,且存在着严重的歧视性做法,不给予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待遇,对于中国企业,无论是国营企业
    2023-03-30
    461人看过
  • 中国反倾销制度对倾销与倾销幅度的规定
    按照《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那么,什么是进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呢?根据《反倾销条例》第4条的规定,进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第一、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有可比价格的,以该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第二、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没有销售的,或者该同类产品的价格、数量不能据以进行公平比较的,以该同类产品出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地区)的可比价格或者以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进口产品不直接来自原产国(地区)的,按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确定正常价值;但是,在产品仅通过出口国(地区)转运、产品在出口国(地区)无生产或者在出口国(地区)中不存在可比价格等情形下,可以以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
    2023-06-05
    89人看过
  • 印度发布对华吗啉反倾销调查终裁
    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12月5日发布了对原产于中国、欧盟和美国的吗啉(Morpholine)反倾销调查终裁,建议对中国进口产品征收正式反倾销税。终裁中,反倾销局认定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没有一家中国企业被给予市场经济待遇,并采用结构价格来计算正常价值。最终,中国唯一一家应诉企业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被认定为60-70%,其他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100-110%。此外,反倾销局综合考量进口数量、市场份额、进口价格、产能、销售数量及费用、利润率、库存量等因素,认定中国产品给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据此,反倾销局建议对中国出口企业征收正式反倾销税,税率如下:(单位:美元/公斤)1、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0.292、其他中国企业:0.63终裁公告表示,各利益攸关方可就本次终裁向海关及税收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2023-06-06
    259人看过
  • 我国已发起反倾销调查48起
    本报讯昨天,由商务部主办的中国反倾销立法与实践十周年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在会上介绍,自1997年3月我国首次颁布《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以来,已累计对进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48起,我国已开始用国际通行规则发展和保护自己的产业。高虎城表示,继1997年12月对进口新闻纸发起首例反倾销调查后,十年时间里,我国建立了反倾销法律制度,组建了反倾销调查机构,国内产业运用国际通行规则保护自己的意识不断增强,调查机关实施反倾销措施的能力和参与制定国际规则的能力不断提高,反倾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时间:2007-06-26记者:谭丽雅
    2023-04-23
    395人看过
  • 我国反倾销申诉申请人资格
    通常情况下,提起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是反倾销立案的依据。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凡中国境内生产与倾销进口产品同类的产品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外经贸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那么,我国《反倾销条例》对申请人主体资格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第13条的规定,凡中国境内生产与倾销进口产品同类的产品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外经贸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判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资格应当看其是否为国内产业或者可以代表国内产业。可见,国内产业的概念直接涉及到申请人是否有资格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那么,什么是国内产业?根据《反倾销条例》第11条规定,所谓国内产业系指: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这是从生产者的数量出发的,即从所有中国生产与
    2023-06-05
    448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进出口税收是由国家政府设置的海关对涉及进出口业务纳税人所需要申报缴纳的税费进行计算征收的过程,是增加政府收入和保护本国商品生产的手段之一,进出口税收的类别主要包括增值税和关税。 海关对准许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征收关税,代征进口环节税(包括增值... 更多>

    #进出口税
    相关咨询
    • 中国推行马铃薯补贴政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2
      中国掀马铃薯革命:种植马铃薯农户每亩100元补贴近来在中国,食用更健康和更安全的食物,提高食用本国农产品(000061,股吧)的比重以达成“粮食安全”目标,这已成为一项重要课题。其中,摆在首要位置的农产品就是马铃薯,说中国掀起了“马铃薯革命”也并不为过。据韩国《中央日报》网站1月12日报道称,实际上中国将马铃薯视作保证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为此已制订了相关政策,大幅增加栽种面积和扶持相关产业。报道称
    • 定西马铃薯中国驰名商标是何时申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1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马铃薯”中国驰名商标及其他品牌的使用,扶持和发展马铃薯的生产、经营。
    • 用玉米淀粉渗假红薯淀粉工商局会查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18
      用玉米淀粉渗假红薯淀粉工商局会查。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农业险马铃薯受孢灾了,保险公司不理赔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 我国怎样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3
      反倾销税的征收必须同时符合三项基本条件: (1)倾销存在,即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格(国内销售价格或对第三国出口价格或其生产成本); (2)损害存在,即进口国竞争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损害威胁,或者一项新产业的建立受到严重阻碍; (3)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进口竞争产业所受的损害是由倾销造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九条,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税则委员会根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