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程序的流程和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1:10:57 55 人看过

听证程序遵循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听证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听证会前首先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

(2)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听证会可以开始。

(3)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的身份资格,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一次。

(4)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介绍案由并说明听证会的目的和宗旨后,由调查人说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拟作出的处罚等。

(5)当事人就调查方公布的事实、依据及己方的主张进行陈述和申辩。

(6)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质证,然后展开辩论。

(7)其他听证参加人(第三人、证人等)进行陈述。

(8)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最后陈述。

(9)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15: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和原则是什么
    合同订立的原则有以下六条:第一、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二、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三、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五、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六、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签订合同时是否按照合同时要遵循哪些原则合同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诚实信用等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
    2023-03-04
    405人看过
  • 土地征收听证会的程序流程
    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
    2023-03-03
    258人看过
  •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的听证程序是什么
    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书记: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入法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交回所附文件;已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证人应当等待传唤。证人不得参与审计,证人不得在一起。书记(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规则》,观众必须遵守以下纪律:(1)没有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要随意走动和进入试验区(3)(四)不得鼓掌、喧哗、喧哗或者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五)关闭无线通讯工具审判长应当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庭,或者经院长批准处以罚款、拘留。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法官在法庭上坐下。(审判长带领合议庭成员从法官频道栏目进入法庭坐下)4书记员:坐下,向审判长报告案件双方及其诉讼代理人已经出庭(如果有缺席,他们应该解释)。他们准备好了。请请审判长举行庭审正式庭审5。主审法官:(敲击木槌后宣布)法庭现在开庭6
    2023-05-07
    168人看过
  • 什么是死刑案件证据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程序合法原则,证据质证原则]
    一、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主义):是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应当依据证据的原则。1.对事实问题的认定裁判必须依靠证据:A.没有证据【没有任何证据/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事实】,不得认定犯罪事实;B.除非法律另有规定。2.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证明力。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的调查/确认。二、程序合法原则[依法收集/审查/核实/认定证据原则]: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收集/审查/核实/认定证据。三、证据质证原则: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证据,才能作为定罪量刑根据。1.质证意义:A.质证是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保证合法认定案件事实的制度保障;B.质证是贯彻审判公开原则,实现刑事诉讼程序正义的制度保障;C.质证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并限制裁判者裁量权的制度保障。2.质证要求:A.证据必
    2023-06-04
    196人看过
  • 责任认定的流程和原则
    1、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后,交警来到现场,会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2、检验鉴定,现场调查后,还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还需要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者验证。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3、制作事故认定书,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4、对认定不服的,申请复核,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不服的,在申请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注意:对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只能申请一次。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则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过错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同时具有下列过错行为的,承担同等责任。(一)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
    2023-07-01
    488人看过
  • 遗弃罪在原告方起诉的程序和流程是什么
    起诉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四个条件,即:(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要提交起码的证据材料。二、审查、受理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将在七日内对当事人的起诉依法进行审查。认为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同时向起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并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认为的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和手续不够齐全,法院会通知其补办手续;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会向起诉人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当事人对裁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后法定的期限内上诉。三、开庭前的准备案件受理后到法庭开庭之前,作为当事人有权向法院进一步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你的主张。如果
    2023-02-16
    362人看过
  • 听证的概念及听证程序
    听证是指听取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法律程序。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就有关问题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听证的具体程序: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3日内用书面形式提出;二、公安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公安机关的法制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本案的调查人员不得主持听证;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证据、理由、依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举行听证时应当制作笔录,笔录交由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八、对当事人在听证会上的申辩或质证,认真进行复核。
    2023-04-24
    220人看过
  • 集体合同的内容、原则和订立程序是什么?
    (1)关于的内容,不同时期、不同企业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过去,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企业的生产计划、财务计划与发展计划的各项指标;企业行政方面为实现各种计划所必须解决的问题以及为实现计划应当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有关劳动竞赛中如何组织职工改进技术、提高技术的问题;有关贯彻按劳分配的工资制度和奖励制度的问题;有关加强、改善安全卫生状况的问题,确定如何使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金以及劳动保护的具体措施与计划;有关巩固劳动纪律的问题,制定本企业的厂规,确定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制裁的措施和制度;有关职工技术培训的各种制度,举办技术培训班、技工学校等促进职工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的措施;有关提高职工生活水平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具体措施,以及实施的办法。但就现阶段我国各企业实行的集体合同,特别是三资企业的集体合同,其内容是、工作时间长短、休息休假、卫生、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
    2023-04-22
    435人看过
  • 现金支出的原则及程序是什么
    1.现金支出的原则出纳人员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处理现金支出业务,因为支出一旦发生失误,将会给单位造成难以追补的经济损失。现金支出的原则主要包括:(l)现金支出的合法性。出纳人员必须以内客真实、准确、合法的付款凭证为依据,在付款前其付款手续必须完备,有关领导已经签字或已审核无误。(2)现金支出手续的完备性。出纳人员应接规定的程序审核并办理现金支付手续,做到支付凭证合法、审批手续齐全有效、支付事项当面结清、账务处理正确合理。(3)不得套取现金用于支付。套取现金是指为了逃避开户银行对现金的管理,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弄虚作假、支出现金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编造合理用途(如差旅费、备用金的名义)超限额支取现金的行为。②利用私人或其他单位的账户支取现金的行为。③将公款转存个人储蓄的行为。④用转账方式通过银行或邮局汇兑、异地支取现金。⑤用转账凭证换取现金。⑥虚报冒领工资、奖金和津贴补助。2.现金
    2023-06-12
    413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定价原则和操作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定价原则:协议优先、合法、诚实信用、平等、公平等原则。实施程序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国有股权转让的原则是什么在国有股权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1、有条件转让原则。鉴于国有股权的社会性目的,在进行国有股权的转让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尤其是要防止把不需要或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国有股权硬性转让。2、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在国有企业分布太广、太散时,政府办了许多并非必须由它办的事情。与此同时,有一些事情政府必须办但却因资金缺乏无力去办。国有股权转让的结果是将国有股权从国家手中转让到
    2023-07-06
    370人看过
  • 征地时举行听证的程序是什么?
    征地时举行听证是为了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征地时举行听证的程序是什么?在举行听证时,有哪些流程是必须进行的?在举行听证时,哪些程序在先,哪些程序在后?征地听证会程序: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3、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
    2023-06-03
    314人看过
  • 听证程序有什么分类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听证程序按实施的时间先后不同分为事前听证和事后听证。1、事前听证。事前听证指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之前进行的听证。事前听证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行为的侵害。促使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保证行政决定合法公正性。从而提高行政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我国行政处罚听证是正式的事前听证。2、事后听证。事后听证指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之后进行的听证。事后听证可以方便行政机关迅速作出决定,受到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在事后要求进行符合该决定具体情况的听证。如果不损害当事人的权利,对当事人不产生无法弥补的损失,行政机关可以决定采用事后听证的形式。如涉及金钱利益的行政裁决,一般采取事后听证的形式。
    2023-06-11
    216人看过
  • 经济仲裁的原则与程序是什么
    1、自愿仲裁的原则:主要指当事人是申请仲裁还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当事人选择。经济合同仲裁不是经济审判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愿,裁审自择。2、分级管理、一次裁决原则:经济合同仲裁分为县级、地市级、省、区级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的仲裁委员会四级。3、着重调解原则: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据此,调解是经济合同仲裁的必经程序,是我国仲裁制度的一个特点。仲裁机关受理案件后,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首先要促使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调解不成时,由仲裁机关及时作出裁决。4、仲裁人员依法回避原则:仲裁庭认为本案不适宜或当事人发现仲裁成员有可能影响公正仲裁时,应退出对该案的仲裁。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仲裁机关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不论以调解方式还是以仲裁裁决方式解决,都必须全面客观地进行调查研究,查清事实,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一、经济仲裁的流程(
    2023-02-20
    132人看过
  • 海关审价的原则及程序是什么?
    (一)海关审价原则海关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应当遵循客观、公平、统一的原则。(二)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符合条件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三)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该货物不予限制,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的限制、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和对货物价格无实质性影响的限制除外;2、进口货物的价格不得受到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者因素影响;3、卖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因买方销售、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的任何收益,或者虽有收益但能够按照规定提供客观量化数据资料进行调整;4、买卖双方
    2023-04-24
    4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拆迁听证的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2
      强制拆迁听证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前通知时间和地点;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并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两个人代理;对于调查人员提出的当事人违法事实,建议当事人有权申辩和质证证据和行政处罚;听证笔录应在审查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 土地征收听证会的程序流程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5
      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
    • 办健康证的流程和程序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4
      一般来说,有以下程序:1、带着身份证在健康证处领取健康检查表,按照表的要求明确填写,贴上本人的照片。2、用健康证处发行的收费通知书向收费处收费,将该通知书返还给收费处。3、参加卫生知识训练。4、体检,抽血,胸透。5、健康证处理:健康检查一周后,带着本人一英寸的照片2张,训练合格证明书到健康证处领取证明书。
    • 听证会程序是指的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12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执行机构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由该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组织听证。尽管行政处罚决定中听证程序具有上述法律意义,但也不能否认听证程序有时确实也会妨碍行政效率的提高,不能要求所有的行政处罚决定都要经过听证才能作出。因此,行政处罚决定适用
    • 听证程序的基本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25
      听证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