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权利承受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6:03:36 129 人看过

一、民诉中的执行承受是什么意思

1、在执行的过程中,由于发生法定事由,债务人的义务由与其有一定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的制度称为执行承受。

2、在执行的过程中,由于发生法定事由,债务人的义务由与其有一定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的制度称为执行承受。

例: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乙突然死亡。他的全部财产由他的儿子丙继承,继承财产的同时也继承了相应的债务。人民法院这时把债务人乙变更为丙。对于丙其实就是继承了承受执行债务的一种地位。

3、变动之后的人都被称为执行承受人,可以把这种债务人发生变动的都可以称为执行承受。

4、债务人的变更和债务人追加都是在原有债务人的基础上面换了一个新的债务人或者增加了一个新的债务人。他们都是执行的承受人。

5、债务人的变更和债务人的追加是以法院角度来看的,是法院变更债务人,是法院追加债务人。而执行承受是从被追加和被变更进来的新的债务人角度来看的。他们都是一个执行的承受者。

6、执行承受和执行变更执行中的债务人变更和债务人的追加其实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作为执行债务人的变更,它的法定事由会根据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的不同而不同。自然人作为债务人,它的变更主要是自然人死亡。当自然人死亡之后,他的债务人就由他的继承人来继承,这是他的继承人就会变更为执行的债务人。他的债务人也就成为执行的承受人。如果是非法人组织或者是法人组织作为债务人时,他们的变更主要会因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并和分立而产生,合并分立之后的新的组织就会成为执行债务人执行债务变更后的执行债务人。新的组织就会成为执行承受人。

非法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当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它的上级组织就要承担一个补充责任。

7、执行承受实际上就是执行债务人变更和追加的结果。

二、申请执行人依法享有下列主要权利:

1、申请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2、申请执行人员回避;

3、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4、委托代理人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

5、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进行执行和解的权利,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有要求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利;

6、、对下列事项可以申请听证:

(1)申请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

(2)对多个债权人案件的财产分配方案不服的;

(3)可以申请听证的其他案件。

7、对评估和拍卖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8、暂缓、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有申请继续、恢复执行的权利;

9、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10、对执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申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要受执行期限限制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三)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四)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五)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
    2023-04-17
    302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要受执行期限限制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三)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四)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五)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
    2023-04-27
    409人看过
  • 针对哪些人有权利撤销执行申请
    申请执行的权利人有权利撤销执行申请。一、撤回执行申请的概念与性质(一)撤回执行申请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等规定均表述有“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内容,说明在立法层面上是认可司法实践中申请人撤回申请。申请执行权是法律赋予申请人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应赋予其较大的支配度,既然允许申请人申请执行,当然可以允许其撤回申请,公权力不宜过多干预。实务中,常常将撤回执行申请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申请人撤销申请”混同,两者显然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1)撤回是收回之意;撤销是取消之意,即取回消灭,两者在字面理解上有较大差异。(2)在民事诉讼法未对撤回执行申请及其法律效果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参照审判程序关于撤回起诉的规定办理。(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的执行终结,
    2023-02-13
    34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后权利人可否申请执行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产生纠纷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另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一、如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1、在我国购房户到所属城区国土资源分局领取土地变更登记申
    2023-02-27
    388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申请执行人的权利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3、在执行中,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被执行人破产。4、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被执行人财产被执行完毕前,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可以对法院的分配方式提出异议。可以针对参与分配方案提起诉讼。5、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2023-03-16
    202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3、在执行中,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被执行人破产。4、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被执行人财产被执行完毕前,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可以对法院的分配方式提出异议。可以针对参与分配方案提起诉讼。5、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2023-04-16
    9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债权人有权利申请执行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7
      债权债务一直是社会的热点之一。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人不还债是一件头疼的事情。债务人真的无法还债,而有些债务人故意不还债。对此,我国也有相关的债权债务法案。那么,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的工资吗?判决生效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工资,但必须保留债务人的生活需求。《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条规定:被执行人作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其全部或者主要财产已经被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支
    • 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债权人能否主张权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7
      执行和解,是指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对如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进行自愿自主协商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它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结果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最高法院执行工作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债权人可以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故你所述问题,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
    • 申请执行人有权在执行中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规定了一些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申请执行人在执行中,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法院经执行裁决程序作出追加或驳回申请的裁定,然后申请执行人或被追加人视结论的不同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
    • 受让人能否申请执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6
      1、当事人转让生效法律文件确定债权,受让人通过生效法律文件和债权转让协议申请强制执行的,已经立案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转让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转让人和受让人通过债权转让协议申请变更执行主体的,不允许。2、执行依据中的确定债权是国家授予债权人的债权具有法律确认力和债权人申请执行权的统一体,因此在生效法律文件中确认的债权,在申请执行期限到期前受到法律保护,债权人不自觉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申请执
    • 房屋买卖后权利人可否申请执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第二十八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