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不得扣20%是指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6:10:11 402 人看过

一、劳动法规定不得扣20%是指什么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

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

三、劳动法对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

第一,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

第二,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也可以显示劳动报酬的透明度。过去习惯用工资条的形式。职工凭借工资条,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同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三,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无故拖欠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除上述情况外,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指什么
    一、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指什么?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6种。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不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2023-05-31
    426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哪些人员不得裁?
    劳动法对企业的经济性裁员做了严格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及《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第五条规定,用人单λ对下列人员不准裁减:用人单λ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的;残疾职工;夫妻双方在同一企业的,只允许裁减一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裁减人员。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时应优先留用哪些人《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时应优先留用哪些人在不少劳动者的求职经历中,有两个“心中的痛”:一是试用期漫长,而且动不动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你推出门外;二是进单λ后,怕被老板挑刺找茬,莫名其妙被开除……但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这一切都将从此改《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时应优先留用哪些人在不少劳动者的求职经历中,有两个“心中的痛”:一是试用期漫长,而且动不动就以“试用期不合
    2023-04-22
    183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的“同工同酬”是指
    1、“同工同酬”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内部实行全日制的劳动者,在相同、相近、相似的工作岗位上,付出相同的劳动量且取得相同业绩的,应执行同等的工资分配制度。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律师补充:1、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2、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参考的因素有:(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法律依据】《劳动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同工同酬”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内部实行全日制的劳动者,在相同、相近、相似的工作岗位上,付出相同的劳动量且取得相同业绩的,应执行同等的工资分配制度。(另外,同工同
    2023-05-06
    80人看过
  • 违法所得扣除成本的规定是什么
    一、违法所得扣除成本的规定是什么违法所得乃是指行为人借助法律严禁的手法与渠道所获得的财富,然而,若行为人通过合法、正当的方法及步骤所取得的财产,则并不纳入违法所得的讨论范畴之内。一般而言,违法所得并不囊括其相应的成本。此外,对于违法所得,通常会采取没收的法制裁方式。依照我国《刑法》所明确规定,对于罪犯违法所得的所有财物,均应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偿还;而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务必尽快归还;至于违禁物品以及为实施犯罪所使用的个人财物,依法应当予以没收。对于没收的财物以及罚金,必须全数上缴国家国库,不得擅自挪用或者自行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二、违法所得与赃款的区别是什么赃款与其所对
    2024-07-14
    80人看过
  • 劳动法休病假扣薪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休病假扣薪的具体规定如下: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λ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λ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λ,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4、劳动法第四
    2023-06-22
    129人看过
  • 劳动报酬约定的不明是指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一、公司给签空白劳动合同怎么维权公司给签空白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也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二、员工工资争议
    2023-06-24
    174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不当得利是指哪些
    一、法律规定的不当得利是指哪些《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民法典》对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司法解释对不当得利的返还标的、返还范围也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对不当得利的规定过于原则,对不当得利的返还客体未做区分,没有明确的受益人主观是善意还是恶意的。
    2023-08-24
    362人看过
  • 劳动法是不是有规定离职扣一个月工资
    一、劳动法是不是有规定离职扣一个月工资《劳动法》没是不是有规定离职扣一个月工资。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是不是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
    2024-01-23
    194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时薪不得低于多少
    根据现行法规,员工每日的工作时长上限设定在八小时内,且加班时数不可超出三十六个小时。与此同时,他们所获取之工资亦须确保不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低薪资水平。近期,天津市有关部门正式公布了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对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的调整,由原有的每月1950元提升至每月2050元;而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相应地由原先的每人每小时19.5元调整为新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24-04-24
    88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工资不得拖欠多久
    一、劳动法规定工资不得拖欠多久超过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就应视为拖欠工资。但如企业确实困难,报备当地劳动管理机构的,可以延迟发放三十天。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的规定,工资必须按月支付。二、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如何处罚《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要是用人单位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那么就会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时就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进
    2023-06-19
    345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1、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
    2023-02-17
    435人看过
  • 国家劳动法规定急辞怎么扣
    一、国家劳动法规定急辞怎么扣国家劳动法没有规定急辞就要扣钱。如果劳动者急辞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实际经济损失,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可以从工资中扣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新劳动法辞退怎么赔偿1、公司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2、公司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单方面解雇员工的,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3、因劳动者存在相关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解雇的,没有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
    2024-01-07
    113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住院工资怎么扣
    一、劳动法规定住院工资怎么扣1、劳动法规定职员在住院期间单位可以按照60%的比例扣除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2007年修改)第21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3、根据2008年6月30日发布的《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第一条的规定,北京市最低工资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4、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
    2023-05-24
    89人看过
  • 定金不能超过20%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定金不能超过20%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关于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之限额的定金规范,乃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所谓定金乃指双方当事人为了确保债务的顺利履行,经协商同意后,预先向对方支付一笔预估金额作为信用担保。而定金的具体数额,则允许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在约定的百分之二十这个水准内部自由调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
    2024-07-21
    30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劳动者的义务是指劳动法规定的对劳动者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什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5
      劳动者的义务是指劳动法规定的对劳动者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权利和义务是密切联系的,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者有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劳动者有劳动就业的权利,而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就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三级劳动指得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三级:(重劳动)级体力劳动强度职业描述:臂和躯干负荷工作(如搬重物、铲、锤锻、锯刨或凿硬木、割草、挖掘等)。此外,还有:冷水作业分级标准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低温作业分级标准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噪声作业分级标准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得离职是指劳动者承担不起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5
      公司不能规定劳动者不能离职,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按照险种分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全部单位承担。 在社会保险中,包括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和农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 劳动法规定“事实劳动关系”是指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4
      实践中存在以下三种事实劳动关系:一是用人单位从一开始就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期限届满后,双方以口头形式或行为表示继续劳动关系,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第三,由于双方的书面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或相关条款,成为无效合同,双方相应建立了劳动关系。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符合事实的劳动关系必须具备以下要求:一是劳动行为已经发生,即存在实际劳动关系;二是劳动
    •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指什么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8
      劳动法对于违约金规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