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债务有哪些性质和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7:53:37 399 人看过

免除债务的特点有:

1、免除债务是无偿行为。

2、免除债务是无因行为。

3、免除债务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4、免除必须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债权人作出。

一、合同免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免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有:

1、因不可抗力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4、一方延期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免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合同免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

二、提存要件有哪些

提存要件如下:

1、债权人下落不明;

2、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存,是指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债务人难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提存是一种履行的替代。提存的意义,可使债务人将无法交付债权人的标的物交付提存部门,消灭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免除债务人为债务履行的困扰,为保护债务人的利益提供了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签了债务免除合同后反悔应该怎么办

签了债务免除合同后反悔无效。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权关系的单方行为,免除债务发生绝对消灭的效力。免除单方行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作出意思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后不得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产管理相关文章
  • 债务免除的性质是怎样的特点是怎样的
    一、债务免除的性质是怎样的特点是怎样的债务免除的性质是单方行为,债务免除的特点为是无因行为,无偿行为,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债权人免除部分或者全部的债务,则该部分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关于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什么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
    2024-01-28
    146人看过
  • 犯罪中止构成的特征和性质有哪些
    犯罪中止构成的特征是:1、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2、中止的自动性。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一、盗窃算犯罪中止的事情吗盗窃存在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盗窃的过程中自动放弃其行为或者在盗窃结束后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那么就构成犯罪中止。二、强奸罪会犯罪中止吗?有。《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作
    2023-03-14
    341人看过
  • 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是怎样的,免除债务的特点有哪些
    一、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是怎样的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是: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二、免除债务的特点有哪些免除债务的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
    2022-06-23
    316人看过
  • 非法集资性质特征有哪些
    一、非法集资性质特征有哪些非法集资性质特征有: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二、非法集资犯罪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3.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三、非法集资多久立案成功非法集资立案成功的时间是只要符合立案标准的,立即能够立案。立案标准:1.公安机关接收到
    2023-10-01
    65人看过
  • 债权的性质与特征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
    2023-03-15
    372人看过
  • 质权的特征和属性
    质权的特征:(一)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二)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质权的属性:(一)质权的从属性。质权的从属性是指质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质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质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二)质权的不可分性。质权的不可分性是指质权与抵押权一样具有不可分性,即质物的全部价值担保债权的全部。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全部,即使债权部分受到清偿也不受影响。3、质权的物上代位性。质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是指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代位物上。(四)质权的优先受偿性。质权的优先受偿性是指质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以质权标的的价值优先受偿其受质权担保的债权。一、质权的概念以及特征(一)质权
    2023-02-22
    265人看过
  • 免除债务有几个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免除债务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赠与人经济状况
    2023-03-25
    416人看过
  • 公积金性质和特点有哪些
    公积金性质(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特点(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
    2023-05-10
    88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免除?债务免除的方法有哪些?
    一、什么是债务免除?(一)债务免除的定义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二)债务免除的特点债务免除的特点有: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二、债务免除的方法是什么?债务免除的方法为:(一)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
    2024-01-11
    232人看过
  • 预备性质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1)必须是出于实现某种犯罪的目的;(2)实施了为完成犯罪创造条件的准备行为;(3)未至于着手实行犯罪;(4)未至于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认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一、犯罪预备的处罚是什么?根据犯罪的类型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有如下区别:1、概念不同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已经正式开始实施犯罪。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还未正式实施犯罪。2、停止的时间点不一样。犯罪预备是犯罪着手之前开始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时候;而犯罪中止则是在犯罪既遂之前的任何时间段中都可以发生。3
    2023-03-30
    202人看过
  • 民事诉讼具有哪些特性和特征
    一、民事诉讼具有哪些特性和特征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1.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2.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3.民事诉讼具有程序性。4.特定性。民事诉讼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它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5.自由性。6.规范性与正当性。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二、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有何规定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规定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
    2023-11-12
    170人看过
  • 合同免除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合同免除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标的(二)合同免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三)合同免除原则上必须有解除行为,解除的条件不过是合同免除的前提,由于中国法律并未采取当然解除主义,因此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合同并不必然解除,欲使它解除,一般还需要有解除行为。(四)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合同免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其消灭是溯及既往。一、合同免除具体是指什么合同免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合同免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合同免除的情况比较复杂,所需条件、所经程序和所生效力不尽一致。为了便于掌握和研究,也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民法典上的解除制度,有必要将合同免除类型化。(一)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免除的
    2023-03-27
    266人看过
  • 保险公估人的特征有哪些,性质有哪些?
    一、保险公估人的特征有哪些保险公估人的特征有:1.经济性。保险公估人通过储备专业技术人员,接受诸多保险人委托,处理不同类型的保险公估业务,积累保险公估经验,提高保险公估水平,从而可以帮助保险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2.专业性,保险公估机构必须拥有具有各种专业背景并熟悉保险业务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他们处理保险理赔案件的技术更加熟练,经验更加丰富。3.超然性,指相对保险当事人而言地位超然,在理赔过程中既为保险当事人提供理赔技术服务,又可以缓解人双方的矛盾。二、保险公估人的性质有哪些?保险公估人的性质有:1.保险公估人是一种中介服务机构,既不属于保险人一方,也不属于被保险人一方,而是连接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独立于其他部门之外,面向社会服务的经济实体。2.保险公估人贯穿于保险业务的始终,除了从事大众所熟悉的保险理赔业务外,还从事保险标的承保时的价值和风险评估、鉴定、估算以及保险标的
    2023-06-22
    84人看过
  • 免责债务承担 特征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是有效的。其指的是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位置而向债权人承担全部的债务,使得债务人脱离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其发生的法律后果主要是:1、债务人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移转给第三人;3、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也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但是专属于债务人的除外。一、未约定债务人是否可以继续承担债务债务关系中存在两个债务人,不脱离债务关系的债务人与债权人未明确约定另一债务人是否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但该不脱离债务关系的债务人以自己的名义另行向债权人出具借条并承诺由其按期履行债务的行为,向债权人表达了由其独立承担债务而不由脱离债务关系的债务人承担债务的意思,属当事人以可推知其内心意思的默示方式表达意思表示的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应认定为对脱离债务关系的债务人的免责的债务承担。二、合同义务转让的必备条件是什么合同义务的转让,须满足下列条件:1、须有有效的合同义务的存在。2、被
    2023-03-13
    39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管理即管理人需要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及时向继承人报告遗产的额详细请款,同时,遗产管理人还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存遗产,并对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 更多>

    #遗产管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债务免除关系债务免除的性质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08
      债务免除的性质为该行为是单方行为,债务免除的特点为该行为是无因行为,无偿行为,不需要特定的形式等,债权人免除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免除部分的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 债务免除有什么法律特征,债务免除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9
      债务免除有什么法律特征债务免除的法律特征是: 1、免除为单独行为。 2、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首先,免除为债权人抛弃其债权的意思表示,如其内容不属于对其债权的抛弃的,则不是免除;其次,既然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免除人应当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处分权时,也不发生免除效力。 3、免除为无因行为。免除债务的
    • 必须的债务免除有哪些特点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29
      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 2022年债务免除具有哪些特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5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以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到期拒不还款,债权人还有权向法院起诉。但是我国法律还赋予了债权人一个权利,那就是债务免除权,债权人可以解除与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那么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哪些,有哪些条件?
    •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债权人免除债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征:(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