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管辖权的特殊理由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法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原因和法律原因。事实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被起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或者审判人员本人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其管辖范围内另行指定相应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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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孙某在某购物网站购买打印机,后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由于协商不成,孙某以购物网站为被告,向收货地a法院提起诉讼。该网站提出管辖异议,声称该案应移交当地法院B审理。网站称,孙某注册时,同意网站提供的公司章程和网站规则。甲法院认为,协议中的管辖权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不明显,不足以认定网站采取了合理的方式引起孙某的注意,该条款对孙某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法院驳回了该网站管辖权异议申请。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网络购物以买方所在地或者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为了避免不利的管辖权,网站经营者往往以格式条款的形式约定管辖权,这给消费者在居住地法院的维权带来了困难,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管辖权条款的存在。但事实上,网站章程或规则中存在大量的黑条,甚至黑条数量占全部条款的一半,这导致黑字体的提醒功能明显减少,消费者很难关注其中的管辖权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管辖权利益。应当认定经营者没有履行合理引起消费者注意的义务,因此管辖权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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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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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管辖之专属管辖有什么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9-071、一般专属管辖 a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b港口作业:由港口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c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涉外专属管辖在中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的纠纷,由中国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