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构成是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0:41:48 255 人看过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构成是哪些

(一)行为人须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

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工作的管教人员和看守人员,以及执行逮捕和押解罪犯的人员。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

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故意将其非法释放,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由于贪赃受贿,有的是出于包庇同伙,有的是徇亲私情等,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行为人具有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

本罪的一般行为表现是行为人具有利用自己看管、管教、押解、提审等便利条件,没有经过合法手续,而私自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使其逃避关押的行为。

(四)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国家监管制度。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二、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与未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已经脱离了监管人或押解人监管的为既遂。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目的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摆脱司法机关和监管人员的控制,逃避法律制裁。因此,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既遂与否,应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是否逃脱了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的控制为标准。

如果是在监狱被私放的犯罪嫌疑人、被侍人、罪犯,虽已逃出监房,但在监狱的看管范围内被抓获的,属于未遂;或者虽已逃出狱外,但被及时发觉,当场抓获的,亦属未遂。如果巳逃离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的控制范围,应属既遂。

在监管工作中,因警惕性不高、警戒不严、管理松懈而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或者由于工作粗枝大叶、疏忽大意而错放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这种情况一般属于职务上的过错,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也可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怎么确定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具备下列要件的,才会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1、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是故意;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由什么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由下列要件构成:1、本罪主体只能是负有监押在押人员的司法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过失;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法律、规章、制度和司法机关对在押人员的正常管理和正常工作秩序;4、客观方面存在负有监押在押人员的司法工作人员失职导致在押人员脱逃的行为。三、失职罪要件是哪些失职罪要件如下: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要是指监管机关的正常秩序;2、客观要件,客观上,本罪表现为司法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监管责任,导致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逃跑,造成严重后果;3、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与私人拘留
    2023-06-26
    484人看过
  •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凡经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拘留、逮捕、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者罪犯,一般说,都是因他们实施了或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受到刑罚的犯罪分子。监管机关关押罪犯的目的,是为了惩罚和改造他们,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消除其继续犯罪的条件,私放罪犯,使其逃脱关押,不仅使其有继续犯罪的可能,而且破坏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本条规定未说明实施本罪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是,由于本罪属于渎职类犯罪,所以它必然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实施,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或者依法释放罪犯的,均不构成本罪。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看管、管教、押
    2023-06-18
    485人看过
  • 逃脱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区别
    逃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或者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监押场所逃走,脱离监押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逃脱罪的主体是罪犯,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逃脱罪是罪犯实施了逃脱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具有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凡经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拘留、逮捕、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者罪犯,一般说,都是因他们实施了或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受到刑罚的犯罪分子。监管机关关押罪犯的目的,是为了惩罚和改造他们,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消除其继续犯罪的条件,私放罪犯,
    2023-05-31
    348人看过
  •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具体要件
    私放在押人员罪构成要件:(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主体要件: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构成为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万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
    2023-08-09
    336人看过
  • 私放在押人员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私放在押人员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在监管工作中,因警惕性不高、警戒不严、管理松懈而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或者由于工作粗枝大叶、疏忽大意而错放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这种情况一般属于职务上的过错,不构成犯罪。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一、被告人现在在看守所能够开庭吗被告人在看守所可以开庭。被告人在看守所的,一般情况下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如必须出庭的应当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确实不宜离所的,可由人民法院到看守所开庭审理。看守所应当依法保障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民事诉讼权利。但是由于在押人员被羁押的特殊性,为了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和监管安全,在押人员进行民事诉讼需要出庭时,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二、脱逃罪的构成要件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1.本罪客体
    2023-06-24
    274人看过
  • 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要什么条件
    要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行为人须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工作的管教人员和看守人员,以及执行逮捕和押解罪犯的人员。(二)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故意将其非法释放,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由于贪赃受贿,有的是出于包庇同伙,有的是徇亲私情等,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三)行为人具有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本罪的一般行为表现是行为人具有利用自己看管、管教、押解、提审等便利条件,没有经过合法手续,而私自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使其逃避关押的行为。(四)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国家监管制度。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
    2023-04-01
    462人看过
  • 刑法里有私放在押人员罪吗?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3、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万面表现为故意。新刑法对私放在押人员罪的量刑标准?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所适用的量刑处罚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私放重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私放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被非法释放后继续犯罪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7-28
    477人看过
  •  私放在押人员罪行的界限:罪与非罪判定
    在监狱系统中,由于警觉性不足、监管不严以及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在押人员脱逃的情况或工作疏忽大意、马虎粗糙而错放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或罪犯,通常属于工作上的疏忽,不构成犯罪。但若情况严重,则可能会被视为玩忽职守罪。以下是对原文的改写,保持原意不变:在监狱系统中,由于警觉性不足、监管不严以及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在押人员脱逃的情况,或者由于工作疏忽大意、马虎粗糙而错放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或罪犯,通常属于工作上的疏忽,不构成犯罪。但若情况严重,则可能会被视为玩忽职守罪。 监 狱 系 统 中 的 脱 逃 问 题监狱系统中的脱逃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和社会关注的话题。根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监狱应当采取科学的管理措施,确保被监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然而,在实际运行中,监狱系统仍然存在脱逃现象,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针对监狱系统中的脱逃问题,我国《监狱法》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根据《监狱法》第
    2023-09-05
    100人看过
  • 判定在押人员私自放出罪的依据
    我国刑法对私放在押人员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认定标准:在监管工作中,由于行为人警惕性不高、警戒不严、管理松懈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罪犯脱逃的。或者由于工作粗枝大叶、疏忽大意导致错放嫌疑人、被告、罪犯的,通常属于职务上的过错,不构成犯罪。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那么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3、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通风报信、提供条件,帮助其脱逃的;4、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私放重要的犯罪嫌疑人
    2023-07-01
    323人看过
  • 私放在押人员受到哪些处罚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惩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已经脱离了监管人或押解人监管的为既遂。对于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比如私放重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等,加重处罚。私放在押人员罪有哪些行为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构成:(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主体要件: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第一款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8-16
    173人看过
  • 立案私放在押人员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立案标准是: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证明材料,使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逃跑或者释放;3、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罪名有哪些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四要件为:(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主体要件: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四条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2023-07-08
    84人看过
  • 如何对私自放人在押人员罪犯进行判刑?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法院会如何量刑?行为人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法院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私放重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私放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
    2023-07-02
    430人看过
  • 私放在押人员罪能取得逮捕吗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私放重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私自释放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被非法释放后继续犯罪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私放在押人员罪如何认定1、本罪与脱逃罪的共同犯罪的界限。非司法工作人员帮助在押人员脱逃的,应以脱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司法工作人员虽帮助在押人员脱逃,但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的,也应以脱逃罪的共犯论处;但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放在押人员的,刑法对此作了独立规定,应按照私放在押人员罪处理。2、本罪与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界限。两罪在主体、行为对象上存在相同之外,但本罪出于直接故意,而后者出于间接故意或过失;本罪的构成不以被私放的人员实际脱逃成功为要件。也不以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而后者之构成必须在押人员已经脱逃成功
    2023-08-06
    78人看过
  • 一般私放在押人员罪如何处罚?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处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在指控陈某的行为构成了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同时,也认为陈某具有投案自首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根据指控的情节本辩护人认为,即使法庭认为指控的罪名能够成立,在对陈某的行为作出法律评价时,也应结合其所具有的一个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和三个酌定从轻减轻情节(间接故意、夏X明仅脱逃两天且未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和陈某一家五口仅靠其一人的工资收入维持)的因素,对其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但是,从公诉人刚才发表的公诉意见中可以看出,公诉人用了大量的篇幅从客观要件上论证陈某构成了私放在押人员罪,却对陈某在主观要件上是
    2023-07-31
    40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概念及其犯罪构成是什么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客体要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5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客体要件 私放在押人员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凡经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拘留、逮捕、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者罪犯,一般说,都是因他们实施了或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受到刑
    • 2022年逃脱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是否能构成共犯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4
      逃脱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能构成共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2
      1、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凡经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拘留、逮捕、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者罪犯,一般说,都是因他们实施了或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受到刑罚的犯罪分子。监管机关关押罪犯的目的,是为了惩罚和改造他们,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消除其继续犯罪的条件,私放罪犯,使其逃脱关押,不仅使
    • 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的要件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22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首先是客体要件,即该行为侵害的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其次是客观要件,即行为人实施了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行为人非法释放的行为;再次是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最后是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
    •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什么 如何正确认定私放在押人员罪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8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万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