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民朋友来说比较关注农村土地征收问题,进入到2018年之后国家也在通过政策改革来提高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保障农民土地权益,让土地被征收农民的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然而农村土地征收依然存在着诸多的矛盾,甚至影响到农民朋友的根本利益。那么谁才有权决定征收农村土地呢?
目前农村的土地征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第一类是国有土地征收;第二类是农村集体组织的土地征收,而农村集体组织的土地又根据土地种类分为:耕地、宅基地等等,而不同的土地决定征收的主管部门也存在很大的差别,下面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以下!
一、国有土地征收
在《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指出,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面所有制和劳动群体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也就是国有土地。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同时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确定征收房屋的有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由此可以看出国有土地征收决定在市县级人民政府手中!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农村集体组织的土地主要所有权在农村集体组织手中,农民朋友则拥有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根据农村集体组织土地的使用情况主要划分为:耕地、宅基地等等土地,而不同土地征收的决定群体也有着很大的变化!
耕地:耕地是作为农业生产最重要的资源,现阶段国家明确提出要控制农村耕地红线,对农村耕地进行保护,提高耕地地力,对于耕地征收行为也在进行控制,《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就指出:国家保护更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并且在第四十四条中指出,建设占用土地,设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道路等大型工程需要由国务院批准,而在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内则需要经过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宅基地:宅基地是保障农民的住房权益,但是随着农村的不断发展,许多农民朋友的宅基地也将会面临着被征收,那么宅基地征收决定权在谁呢?根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需要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给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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