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上有侵占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行为,在盗窃罪范围内,主客观不统一。因此不能定盗窃罪。而盗窃行为完全可以评价为侵占行为。主观上有侵占的故意,客观上有盗窃行为,在侵占罪范围内重合且一致。因此应当定为侵占罪。
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网友提出的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的立案标准问题。首先必须澄清,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罪名。广义上,所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都可以理解为非法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如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刑法》第五章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都属于中间意义上的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犯罪,如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等。狭义的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犯罪包括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以下就介绍一下这两个罪名的立案追诉标准。侵占罪是《刑法》第270条规定的罪名,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立案追诉标准,司法实践中可以参照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职务侵占罪是《刑法》第271条规定的罪名,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实施职务侵占行为,数额在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当立案追诉。
二、冒领算职务侵占吗
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单位领导或财会人员,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特殊犯罪主体;其主观上有侵占的故意;客观上已实施了占有该工资款的行为;由于该款尚未转移给应领取人,仍属单位公款,故其侵犯的客体应是本单位的财物,且数额巨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三、如果有人入室行凶把对方打死了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刑事责任主客观统一原则,你所述案情不应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主观上应该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是为了杀死侵害人。客观上应该是实施必要的制止侵害的行为,并且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你所述的行为人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应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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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遗忘物的犯罪情节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9遗忘物脱离原持有者占有而处于管理者的控制之下,既可能是管理者发现之后对遗忘物的实际占有,也可能是由于遗忘场所的特殊性而推定为受到管理者的有效控制。因此,当遗忘物作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时,其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只能是负有管理义务的人,如果是除此之外的第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取得遗忘物,则成立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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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遗忘物法律构成盗窃罪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06主观上有侵占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行为,在盗窃罪范围内,主客观不统一。因此不能定盗窃罪。而盗窃行为完全可以评价为侵占行为。主观上有侵占的故意,客观上有盗窃行为,在侵占罪范围内重合且一致。因此应当定为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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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物归还盗窃怎么定罪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16因为我国的法律条令里没有具体做出区分,也就是说在我国的现行制度下,区分这两个词语是没有意义的,而且很困难,所以对于归还遗忘物是盗窃吗的规定还是需要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再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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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盗盗窃车辆是否是遗忘物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5遗忘物是侵占罪特有的犯罪对象,是指本应携带因遗忘而没有带走的财物,所有人主观上应认识到自己将财物遗忘,并失去了对该财物的控制。要确定本案车辆是否是遗忘物,首先,应从被害人的主观认识分析。你将车停在住所附近的公路上,因情绪高涨等特殊原因,未拔钥匙,并未实际失去对车的控制。且从第二天发现车辆被盗即报案看,你主观上并非将该车遗忘。同时,汽车作为一种特殊的财物,很难成为遗忘之“物”,所以,你忘记拔钥匙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