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时效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2 20:57:52 289 人看过

一、什么是法律时效期

法律时效期的意思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期满时,债务人得到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限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议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受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期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时效中断则是在时效开始之后任意一个时间段都可以发生;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止是因为外界客观原因导致出现的情况,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三、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超过诉讼时效的解决方式是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是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n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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