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6 02:00:19 476 人看过

一、工伤鉴定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7.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三、工伤鉴定费一般需要多少钱

工伤鉴定费一般需要的费用标准由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每例收取200元劳动鉴定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因病、非因工负伤办理退休退职职工的鉴定费,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否则,由申请方负担鉴定费。对鉴定不服申请复鉴的,复鉴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原鉴定方支付鉴定费,复鉴不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申请方支付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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