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借条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情况包括了哪些
确定借条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情况包括: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期间不起算;
4.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5.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二、借条有效期从何时起开始计算
借条有效期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诉讼时效为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但同时法律规定了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借条的有效期诉讼时效是三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是债务人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或者是债权人主动主张债务人偿还债务之日起,三年之内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三、借条诉讼时效超过三年怎么办
借条诉讼时效超过三年是有效的,可以进行起诉,但是失去了胜诉权,如果被告以诉讼时效已过作为抗辩理由,那无疑是会败诉的。所以有借贷纠纷的一定要在诉讼期内起诉才能有效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借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从何时开始计算?
150人看过
-
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之日起计算
308人看过
-
确定诉讼时效计算的起始日期?
192人看过
-
借钱不还有借条从什么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
433人看过
-
起诉中借条效力从起诉开始吗?
406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断又重新起算从何时开始
463人看过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
工伤待遇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从何时开始?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2我给您的回答是工伤待遇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
借条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是多久,如何确定借款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
-
-
借条没有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算起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8欠条不同于借条。从文义上理解,所谓“欠条”本来就是债务人应给债权人的款项,只是债务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给付才出具的凭据。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因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出具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债权人在没有出现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下,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
-
不予立案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6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其次,根据《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