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没有给困难人留份额就无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9 21:00:44 411 人看过

一、遗嘱没有给困难人留份额就无效吗

的确,如此安排是必要的;倘若在遗嘱中未对缺少劳动能力且无法置身于独立生活环境的老者(继承人间),划定出某些必备的份额,便意味着此项遗嘱可能被视作无效,或是只有部分内容得到了法律认可。

根据我国《民典法》中关于遗嘱制定方法中所赋予的单独条款,即“遗嘱应为那些缺少劳动能力并且没有可靠经济来源的继承人留出必需的财产数额。

”依照这一原则来理解,被视作缺乏劳动能力的老者,可以定义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群,比如男子年满60岁、女子年满50岁;而那些既不具备正常劳动可为能力,同时也无法依靠自身资源实现独立生活的继承人,则更应该得到遗嘱中所保留的适当财产部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关于遗嘱订立预留份额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缺乏劳动能力的老人,可以理解成大于法定退休年龄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二者条件同时具备的继承人(老人),遗嘱应当保留其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没有公证但有证人有用吗

若遗嘱备有证人见证,通常情况下就无需再行公证。

实际上,所有形式的遗嘱均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尤胜其类。

当出现多份遗嘱时,我们将强力主张采纳公证遗嘱中所规定的遗产分配方案来执行分配工作。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遗嘱要对什么人保留遗产份额
    一、遗嘱要对什么人保留遗产份额遗嘱要对胎儿和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遗产份额。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什么情况下,立遗嘱要有见证人订立口头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和录音遗嘱需要有见证人。遗嘱见证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在场作证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民法典》第一千一
    2024-02-03
    234人看过
  • 将遗产留给“小三”的遗嘱有效吗?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是,我国法律也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立遗嘱把个人财产给小三是无效的,但如果立遗嘱,把个人财产给小三的子女则是有效的。因为,立遗嘱人和小三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所以,可以立遗嘱,把个人财产给小三的子女。律师补充: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遗嘱必须是具备
    2023-05-07
    118人看过
  • 父母有多个子女赡养立遗嘱人遗产要保留份额给父母吗??
    一、父母有多个子女赡养立遗嘱人遗产要保留份额给父母吗??需依据特定情况进行判断。若父母因生活出现极度困难且劳动能力丧失殆尽,则应合理地为父母预留部分遗产。反之,若父母并非生活于困顿之中或并未丧失全部劳动能力,则继承人有权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将遗产分配予父母亲。在遗嘱人以遗嘱方式处置其财产权益时,仍须确保为其保留适当的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夫妻自书遗嘱由一个人执笔行吗夫妻俩要想立个共同遗嘱,其实也不是不行。不过呢,得满足下面这些小条件哦:首先嘛,你们得有正式领过证的合法夫妻身份;其次
    2024-07-10
    142人看过
  • 父亲遗嘱把房子留给外人有效吗
    一、父亲遗嘱把房子留给外人有效吗遗嘱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构成的,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二、自书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1.为避免日后争议,应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印,只能由遗嘱人自己用笔(是钢笔还是毛笔等不限)将其意思记录下来,但遗嘱人设立自书遗嘱不得以铅笔及其他易于涂改的笔书写。2.遗嘱应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遗嘱人签名是自书遗嘱的基本要求,它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的,也证明着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书上自己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嘱人签名的自
    2023-06-08
    327人看过
  • 遗嘱订立预留份额需要保留吗?
    一、遗嘱订立预留份额需要保留吗?是需要的;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老人(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该遗嘱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关于遗嘱订立预留份额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缺乏劳动能力的老人,可以理解成大于法定退休年龄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二者条件同时具备的继承人(老人),遗嘱应当保留其必要的遗产份额。二、遗嘱的效果遗嘱的不生效,是于遗嘱人死亡时,其所立遗嘱虽然不违法,但却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能执行。遗嘱的不生效与遗嘱的无效,既有不同,又有相似之处。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遗嘱的无效是因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效力,遗嘱的不生效则并非因遗嘱违法。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不能执行,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无效,是遗嘱因不符合
    2024-01-18
    476人看过
  • 共同遗嘱有缺陷就全无效吗
    遗嘱有缺陷不代表遗嘱全部无效,法律没有禁止夫妻共同立遗嘱,遗嘱无效的情形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代写遗嘱有效吗怎么代写遗嘱法律允许他人可以代写遗嘱,但是不是说他人就可以随便代写遗嘱。因为遗嘱毕竟涉及到遗嘱人的利益,而且甚至是涉及到一个家庭的利益,所以代写遗嘱可不是一件小事情。代写遗嘱有效吗这得看代写遗嘱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怎么代写遗嘱吗法律是怎么规定代写遗嘱的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有两个以上的现
    2023-08-17
    103人看过
  • 如何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就业困难人员的界定标准如下:1.由于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2.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如果是属于所注明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向有关政府就业培训部门申请帮助。二、就业困难登记证怎么办就业困难登记证的办理流程如下:1.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训练;2.就业前训练合格后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3.领取《就业证》,并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训练情况栏进行记载;4.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三、就业失业登记证有什么用就业失业人员
    2023-11-13
    52人看过
  • 遗嘱未保留未成年子女份额是否有效
    一、遗嘱未保留未成年子女份额是否有效仍然有效。只是受益人要各拿出一部分给付未成年人,补足他应得的一份。遗嘱不会推翻重新分配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所以被继承人可以也是可以写遗嘱份额,让不同的人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遗嘱的内容通常包括哪些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5、遗
    2023-04-23
    85人看过
  • 遗嘱不留给父母和女儿,全给别人有效吗
    一、遗嘱不留给父母和女儿,全给别人有效吗遗嘱不留给父母和女儿,全给别人有效。立遗嘱是公民的自由选择权,可以选择将自己的财产分配给任何人。因此立遗嘱不给孩子给其他人也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遗嘱部分无效的法定情形遗嘱部分无效的法定情形如下: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
    2023-06-08
    279人看过
  • 继承人曾经有一段时间生活困难,但现在好转,若遗产没有保留他的遗产份额,分时还有给他保留必要的遗产么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份额是怎样确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023-08-17
    367人看过
  • 遗嘱是不是一定要给胎儿保留份额
    应该保留。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定形式对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遗产应该如何分配1、遗产的分割原则:(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2)保护遗腹子的权利。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2、遗产分割的方法:(1)作价分割价值或实物分割;(2)不宜分割的遗产,可变相分割。采用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注意: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
    2023-03-10
    258人看过
  • 遗嘱人留下了多份遗嘱,那么最终哪一份遗嘱应该成为有效的?
    在中国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那么就应以公证遗嘱为准。自然人生前先后立了多份遗嘱,内容不同时,首先应考虑多份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是否都符合法定的条件,是否为有效遗嘱。其次要考虑,各份遗嘱的效力强弱问题。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时间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立了遗嘱的房子能卖吗?立了遗嘱的房子能卖。法律上规定,如果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遗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
    2023-07-16
    319人看过
  • 老人去世前留有遗嘱,可为什么遗嘱无效?
    经常有朋友问,说自己的父母在民法典实施前,留有打印遗嘱,但是因为没有见证人,只有父母的签名,现在发生纠纷.那么这份遗嘱到底有没有效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个案例。案例简介:刘老头和刘老太结婚后生育一对子女大刘和小刘,孩子长大后都在外地上班,刘老头和刘老太生活在老家的房子里。后来刘老太因病去世,大刘不忍心自己的父亲刘老头自己在老家生活,就把刘老头接到自己工作的城市同住。结果没多久,刘老头和大刘吵了一架,一气之下去了女儿小刘那里,跟着小刘一起生活。可随后发生了件大事,刘老头本来有167万诉讼维权款和781万的卖房子的存款,结果大刘把167万诉讼维权款转出162万,后面又陆续地取走存款,最后刘老头的账户上只剩下12.12元。刘老头不敢相信这件事,痛心之下把大刘告上法庭。在诉讼期间,大刘说刘老太生前留有遗嘱,刘老太在遗嘱中表明自己的财产由刘老头继承,大刘为遗嘱执行人。随后,大刘提交了一份署名为刘老太,
    2024-02-03
    401人看过
  • 遗嘱未成年必须保留份额吗
    遗嘱必须为未成年子女留下必要份额,否则将被判定无效。一、房产遗嘱怎样写有效?1、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遗嘱中所处分的房产,必须是自己个人财产,不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只能视为部分无效,对自己所依法享有的份额,才可以依据遗嘱执行,而不能适用于整个房产。4、遗嘱的形式,要合法。二、遗嘱生效要件有什么遗嘱生效的要件有:(一)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二)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而不是可撤销。(三)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其遗嘱部分无效,即应当扣除出该部分遗产剩下的部分有效。2、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
    2023-03-20
    11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遗嘱是否给予困难人群遗产份额不影响其有效性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2-12
      确实,这种安排是必要的。如果在遗嘱中未对缺乏劳动能力且无法独立生活的老者(继承人之间)划分出某些必要的份额,那么这份遗嘱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者只有部分内容得到法律认可。根据我国《民法典》中关于遗嘱制定方法所赋予的单独条款,即“遗嘱应为那些缺乏劳动能力并且没有可靠经济来源的继承人留出必需的财产数额。”按照这一原则理解,被认为缺乏劳动能力的老者可以定义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群,例如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
    • 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遗产遗嘱有效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2
      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 自书遗嘱(第一份)没有留两个字就有效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0
      自书遗嘱没有遗嘱二字有效,只要遗嘱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遗嘱内容是如何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及本人财产的说明,遗嘱全部写完后在遗嘱上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标注好时间(年、月、日),符合上述条件的,没有遗嘱二字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 就写了一份遗嘱遗嘱不留份额什么情况?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1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
    • 遗嘱中必须要给父母留份额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6
      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父母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那么是要适当给父母留有份额的。 2、如果父母不是生活困难或者不是缺乏劳动能力,那么继承人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不把遗产留给父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