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过程中,和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样都可以调解。现对仲裁过程中调解的详细情况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实际上,仲裁过程中的调解指的是在仲裁庭主持下,在查明基本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解决纠纷。
在进行调解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调解必须双方自愿,不能强迫;
二、调解并非必经程序,如有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仲裁庭不必进行调解;
三、调解应当有一定的基础,即基本事实已经查清,大致责任已经分清;
四、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裁决,切忌久调不决;
五、经过调解如达成一致,仲裁庭应当依据双方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或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制作裁决书。
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和裁决书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所不同的是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该调解书。因此,仲裁中的调解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纠纷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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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是指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庭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裁决书,并按照裁决书的内容执行。 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庭则可以继续进行裁决程序。 仲裁调解是仲裁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可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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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仲裁劳动仲裁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9劳动仲裁程序,我把他简单的归纳为:申请、受理、开庭、调解、裁决5个程序。 1.申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申请人明确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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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的话,谁来调解?上海在线咨询 2021-03-19用人单位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便及时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建立和谐、良好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是必须设立。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劳动法》规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具体规定,应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的职工代表、厂长或经理指定的企业代表、企业工会指定的企业工会代表三方组成。因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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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调解中心的介绍重庆在线咨询 2024-09-04劳动仲裁程序介绍如下: 一、当事人申请。 二、审查受理。 三、仲裁前的准备。 ①组成仲裁庭。 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③调查取证。 ④拟定仲裁方案。 四、仲裁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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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仲裁在哪里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8仲裁和调解都是解决当事人争议的方式,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自愿选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两者之间的不同主要表现在: 一、调解的随意性大。在解决争议过程中,任何一方方当事无论何时都可以参加调解或中止调解,一旦一方当事人要求中止调解,调解人只能中止,而不能强行继续调解。而在仲裁过程除非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申请人由于某种原因要求撤回中请,否则即使被申请人不答辩或不出庭,仲裁庭仍有权按仲裁规则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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