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退换货有新规: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8:11:05 126 人看过

新《消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家电三包明确了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及厂商应尽的义务,但当家电出现问题时,消费者却常常因为无法出示产品质量鉴定报告而遭遇退换货难题。如今,新《消法》规定:对于耐用消费品购买6个月内消费者只需证明其损失即可投诉经营者,举证责任则由经营者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2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承担的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2023-06-07
    131人看过
  • 无证经营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无证经营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
    2023-02-22
    452人看过
  • 退换货新规破局家电维权瓶颈
    还在保修期内的热水器冻坏了点火装置,厂家维修人员上门却表示,是人为原因造成的,除非买家证明是产品质量问题,不然不能退换货。11月18日,娄底消费者陈伟对记者提起这件事时很气愤。家电三包法实施过程中总遇尴尬,质量问题、人为原因难以甄别,造成消费者维权难。不过,即将于明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将为消费者维权撑腰。其中规定:对于耐用消费品购买6个月内,消费者只需证明其损失即可投诉经营者,举证责任则由经营者承担。市场人士表示,新消法将促进年末家电市场的消费。鉴定难是家电维权瓶颈2011年12月,陈伟刚买不到3个月的樱花牌热水器罢工,打不着火了。厂家维修人员检查后表示是点火装置坏了,虽然在保修期内,但是个人使用不当造成的,要收600元维修费。修了没多久,热水器开始频频出问题,陈伟要求厂家退换货,却被告知,要提供证据证明是产品质量问题才退换。小地方,哪有机构鉴定,懒得折腾,最后换了台新的。陈伟说。新消
    2023-06-07
    470人看过
  •  经营者需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经营者可能会面临哪些行政责任的情况呢?首先,如果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或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那么经营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其次,如果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同样也会给经营者带来行政责任。经营者可能会面临哪些行政责任的情况呢?首先,如果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或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那么经营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其次,如果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同样也会给经营者带来行政责任。 在 素 材 中 , 经 营 者 可 能 因 哪 些 行 为 承 担 相 应 的 行 政 责 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可能因以下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消费者损失的;二、在商品或者服务中掺杂、掺假
    2023-09-01
    285人看过
  • 消费经营者承担责任有哪些情况
    消费维权指南经营者承担责任的情况:(一)商品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消费维权指南经营者承担责任的情况
    2023-05-01
    326人看过
  • 听说有一些耐用品出现问题是由经营者来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新《消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该条规定减轻了消费者举证责任,解决了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的问题,避免了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难题。
    2023-11-29
    440人看过
  • 耐用商品六个月内发现瑕疵经营者需承担举证责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5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这是该法颁布近20年来的首次大修。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起施行。1993年,中国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随着公众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的巨大变化,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为此,该次修法主要从四方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如强化经营者义务、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等。此次修法赋予消费者网购后悔权,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等方式购买产品可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新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同时,为防止权利滥用,有关条款也列明不宜退货的情形,如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并规定除另有约定外,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在强化经营者义务方面,举证责任倒置成为破解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成本
    2023-06-07
    301人看过
  • 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更要承担责任
    现实中很多广告代言是虚假的,比如SKII、亿霖等,这些是我们非常熟悉的面孔,公众人物,也是自然人。这种现象的出现,这是虚假广告的重要参与者,因为他的参与,才使虚假广告的危害程度加大。同时他是虚假广告的收益者,他获得了很高的代言费用。只有权利没有义务,享有获取代言费的权利,而不承担虚假广告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任何法律责任。无论从民法上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都不合适。所以,我们非常赞同《食品安全法》55条的规定。对连带责任,我们也有不同的看法。什么叫连带责任?这里有很多的专家学者,原告和受害人可以向审核一方追偿。这里有一个可操作性的问题,有些人倾家荡产都赔不起。法律上是什么样的责任,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是无过错责任还是过错责任?应该按照相应的责任,这是体现了公平和合理。用什么样的方式保护购房业主的权利?可以增加一些解除合同的条款。这在广告法中有没有一些突破?在未来38条的修改中,对广告参与者要有相
    2023-04-24
    228人看过
  • 国家关于家电退换货的规定
    国家关于家电退换货的规定如下:1、如果在七天之内,物品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2、如果商品自销售之日起十五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因为退货时机已过,所以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3、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时,因为修理者自身的原因使修理期超过了一个月的,由修理者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4、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时,因生产者未提供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
    2023-08-10
    302人看过
  • 营业执照的经营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营业执照的经营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营业执照的经营者需要承担的责任一般是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二、营业执照如何办理1.核准名称注册流程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
    2023-04-18
    483人看过
  • 退还彩礼举证责任怎么承担
    一、如何确定彩礼的返还数额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二、退还彩礼举证责任怎么承担彩礼返还纠纷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往往令原告承担举证不能得风险,从而不能很好地维护其合法利益。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理论界通常把这一规定概括为“谁主张、谁证明”。但在证明责任分配时,我们仍需结合案件实
    2023-04-18
    279人看过
  •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什么?承担什么责任?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为:1、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2、核名通过后,正式提起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准备注册资料;3、前往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注册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4、根据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人向注册地址所在辖区的工商局提交以下资料:1、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由申请人自行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并打印);4、工商局要求的其它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
    2023-08-09
    125人看过
  • [原创]让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是立法的倒退
    201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解释共计有十八条,主要是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诉讼主体、终局裁决的认定标准、仲裁与诉讼的衔接机制,以及加班事实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做出了细化、规范和明确,其中,关于加班事实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定,在网络和平面媒体上都产生了极大的反响,赞成的有,但更多的是批评的声音。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新的司法解释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从法理上讲似乎并无不妥:既然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那就应当自己提供证据证明加班事实是否存在,或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民事法律证据举证一般性的原则正是如此。但是这种举
    2023-06-07
    58人看过
  • 出售过期减肥产品经营者承担退一赔十责任
    明知产品已过有效期仍然出售,买到过期减肥产品的李先生将无证经营者罗某告上法庭,要求罗某退还货款190元并赔偿1900元。近日,长宁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李先生的这一诉讼请求得到法庭的支持。李先生诉称,今年4月20日,他在被告处购买了溶脂8点瘦和瘦身配方减肥产品各一盒,妻子服用该产品后腹泻不止,经仔细查看,发现两盒减肥产品均已超过保质期。李先生认为,被告销售过期产品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遂要求罗某书面向自己赔礼道歉,退还货款190元并赔偿1900元。罗某则向法庭辩称,原告是明知产品过期而故意购买,目的是借机获得高额赔偿,属于购买动机不纯。而且,减肥产品本身就具有排毒通便的功能,服用后有腹泻属于正常反应。纠纷产生后,他在第一时间就答应退货和赔偿,但对方要价太高没有达成协议。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庭审理查明,原告以190元价格购买的两盒减肥产品,有效期截止日分别为2009年5
    2023-06-07
    480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承担的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2023-06-07
    131人看过
  • 无证经营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无证经营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
    2023-02-22
    452人看过
  • 退换货新规破局家电维权瓶颈
    还在保修期内的热水器冻坏了点火装置,厂家维修人员上门却表示,是人为原因造成的,除非买家证明是产品质量问题,不然不能退换货。11月18日,娄底消费者陈伟对记者提起这件事时很气愤。家电三包法实施过程中总遇尴尬,质量问题、人为原因难以甄别,造成消费者维权难。不过,即将于明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将为消费者维权撑腰。其中规定:对于耐用消费品购买6个月内,消费者只需证明其损失即可投诉经营者,举证责任则由经营者承担。市场人士表示,新消法将促进年末家电市场的消费。鉴定难是家电维权瓶颈2011年12月,陈伟刚买不到3个月的樱花牌热水器罢工,打不着火了。厂家维修人员检查后表示是点火装置坏了,虽然在保修期内,但是个人使用不当造成的,要收600元维修费。修了没多久,热水器开始频频出问题,陈伟要求厂家退换货,却被告知,要提供证据证明是产品质量问题才退换。小地方,哪有机构鉴定,懒得折腾,最后换了台新的。陈伟说。新消
    2023-06-07
    470人看过
  •  经营者需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经营者可能会面临哪些行政责任的情况呢?首先,如果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或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那么经营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其次,如果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同样也会给经营者带来行政责任。经营者可能会面临哪些行政责任的情况呢?首先,如果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或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那么经营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其次,如果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同样也会给经营者带来行政责任。 在 素 材 中 , 经 营 者 可 能 因 哪 些 行 为 承 担 相 应 的 行 政 责 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可能因以下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消费者损失的;二、在商品或者服务中掺杂、掺假
    2023-09-01
    285人看过
  • 消费经营者承担责任有哪些情况
    消费维权指南经营者承担责任的情况:(一)商品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消费维权指南经营者承担责任的情况
    2023-05-01
    326人看过
  • 听说有一些耐用品出现问题是由经营者来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新《消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该条规定减轻了消费者举证责任,解决了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的问题,避免了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难题。
    2023-11-29
    440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如何理解经营者承担三包责任、保修、换货、退货责任?应该如何计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4
      在商品买卖中,常说的“三包”是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三包有效期”,是指经营者承担三包责任的期限。分为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三包有效期限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天。三包有效期内,如果发生
    • 国家规定包修、包换、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什么费用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08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
    • 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的,经营者如何承担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1
      消费者针对质量问题维权,如果经营者故意推卸责任,认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生产厂家的事,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
    • 经营者负担保修、包换、包退的责任,对于保修、包换、退货如何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保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保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修理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保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
    • 网上订购衣服尺码不对,经营者应当承担换货责任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王小姐你在网上订购了一套运动服,并已寄去货款,在网上商铺和你之间形成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故经营者因未按你要求的尺码提供服装,你提出换码,邮购公司应当履行。而且,你换货支付的费用,理应也由经营者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