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唯一住房有三种情况:一是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生存权;二是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三是申请执行人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居住所必需的房屋进行查封,但不得将其用于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此很多人认为,如果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法院是不能强制执行的。其实这种理解是片面的,这一规定的核心在于如何平衡生存权和债权的关系,对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所享有基本的生存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并非唯一住房就不能强制执行。
如果拍卖该房屋是为了实现抵押权,那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必须给债务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如果申请执行该唯一住房是为了实现其他债权,则申请执行人应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申请执行唯一住房,法院如何考虑被执行人的生存权"
在执行案件中,法院在考虑被执行人的生存权时,应当综合考虑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生活需求以及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保障。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虽然可以作为执行标的,但法院应当采取措施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例如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进行查封,但不能强制拍卖或没收。法院还应当尽可能寻找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以确保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时,应当综合考虑被执行人的生存权,采取措施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申请执行人也应尽可能寻找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以确保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益得到保障。
《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
房屋只有一半份额能否强制执行
335人看过
-
强制执行只能针对一套房子吗?
134人看过
-
能否将一套房子强制执行?
133人看过
-
强制执行是否适用于只有一套房子
469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只有一套房会被拍卖吗
288人看过
-
被申请执行人唯一住房被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58人看过
-
-
房产能否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一套房产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1判决书确定的范围内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当然会通知他的监护人代为处理,而且会根据实际情况,至少保留必要的财产给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所以一般民众认为的“如果被执行人只
-
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进行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这一房产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31、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2
-
强制执行如果只有唯一一套房子可以被执行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9虽然有关规定认为可以在做通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大换小、好换差、近换远,但从你姐姐的情况来看应该没有这种可能。因此,强制执行小房子基本没有可能。但你姐姐并不需要完全指望这些,因为她完全可以以债务是公司债务,而不是她本人个人债务为由来抗辩对方。
-
房屋继承纠纷,只有一套住房能不能强制执行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0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规定,这套房子不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但对法院判决需要支付给母亲的13万元钱,你现在实在没有这么多钱支付,可以申请或与母亲达成协议,分期分批支付。否则,法院会采取诸如从单位扣划工资等协助执行方式,将需给母亲的款项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