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赠与另一方的房产能否反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4:20:55 493 人看过

夫妻赠与另一方的房产是可以反悔的。前提是未变更不动产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一、受胁迫的赠与合同怎么撤销

赠与人可以通过行使任意撤销权来撤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是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赠与人不再负有给付义务。但是,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时有以下几个限制:第一,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第二,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不得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第三,赠与人撤销赠与,只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二、房屋不动产权证定义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因此,房屋不动产权证,即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该证书所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相一致。而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加名字的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就是增加房产的共有权人,一旦加名字则产生了物权公示的效力。

三、房子过户给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因过户的方式不同而不同。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转让给子女的,因按照交易的流程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那么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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