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5〕71号)和《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2015〕36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对于难以按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率的浮动方式另行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浮动费率,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付率,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本浮动周期内是否浮动或浮动。第四条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率的浮动周期为两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每两年核定一次。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全省实施。第五条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率的每次波动,以其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可以上下浮动一两档。下浮后费率低于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的,按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确定。按照《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5〕36号)执行行业风险类别划分和行业基准费率。第六条浮动费率的档次和标准为:
(一)浮动两档:按行业基准费率的150%执行;
(二)浮动一档:按行业基准费率的120%执行;
(四)浮动一档:按行业基准费率的80%执行;
(五)浮动两档:按行业基准费率的50%执行。第七条浮动费率的等级按以下指标确定:
(一)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付率为0的,浮动两档;
(二)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付率大于0且小于50%的,浮动一档;
(三)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付率大于50%(含50%)且小于100%的,不浮动;
(四)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付率大于100%(含100%)且小于150%的,浮动一档;
(五)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付率大于150%(含150%)的,浮动两档。第八条用人单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率不得下降,按照其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一)缴费不足12个月的;
(二)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三)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下列费用不计入工伤保险支付率的计算范围:
(一)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老工伤政策规定确认为老工伤并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费用;
(二)上一浮动周期前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费用;
(三)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四)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五)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六)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拟确定的用人单位缴费率和依据。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缴费率有争议的,按照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处理。第十一条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累计存款规模低于9个月(含9个月)平均支付水平时,符合下一浮动周期下浮条件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率不再下浮,按行业基准费率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第十二条首次全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时,上一浮动周期按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计算。第十三条本办法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省财政部门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标准
437人看过
-
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56人看过
-
贵州省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52人看过
-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明年3月施行
285人看过
-
2024年贵州省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标准
481人看过
-
贵州省社保费缴费新变化
149人看过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
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的有关内容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7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主要职责1(二)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办理省本级统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办理省级缴费单位及其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三)承办省本级统筹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发放工作;承办省本级统筹单位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的拨付工作。 (四)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负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的拟制和上报;会同相关部
-
贵州省工伤险的社平工资是多少?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0社保缴费基数也是有上限和下限的,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所以,只要你的平均工资没有高于上限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企业补足差额给你的
-
贵州省失业保险的请律师费用怎么算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31(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社会保险工伤鉴定费用怎么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2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社会保险工伤鉴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
-
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工伤保险费用的交纳是怎样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保险费用的交纳:工伤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在《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工伤保险费的交纳问题是: 工伤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工伤保险费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为被保险人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社团登记证的复印件,参加工伤保险员工名册等资料。 单位发生被保险人的人数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