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的土地属于谁的土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21:33:00 450 人看过

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只享有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对于土地的确权由政府处理,对政府确权不服的可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一、责任田被侵占怎么办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犯该怎么办

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时,当事人可申请乡镇府或国土部门予以调查处理,有县级以上政府予以确权,不服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0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权属相关文章
  • 种了几十年的土地属于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和村集体的,农民对土地只有承包经营权,没有所有权。一、规定宅基地的土地性质包括哪些城镇宅基地的土地性质是指农村村民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取得使用权的,用于建设住宅的集体土地。从所有权的角度来说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人是集体经济组织;从使用的角度来说,宅基地是农民建设住宅的土地,建房农民具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是国家给予农村村民(农民)盖房子及其附属建筑使用的土地,城镇居民户口者无该土地使用权。二、老人的老人老人的土地能建房吗不可以。将土地作为遗产的遗嘱无效。土地属国家或集体所有,不能转让,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老人百年后,自动收归集体。如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到期,继承人可以作为新的合同继受人继续使用。如果是宅基地,那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
    2023-06-19
    158人看过
  • 2022年土地归属权属于谁?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土地私有制,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建立了两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并在法律上确认下来,形成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确认,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四.农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所有权确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3-07-02
    411人看过
  • 土地使用70年后,房子和它的土地将属于谁
    1、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私有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日益明确,70年后的房屋产权问题有望逐步得到解决。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有几种方法。重新签订合同并继续支付转会费。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国家需要收回土地的,房屋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收回房屋产权。2如果房子去了任何地方,都会得到国家的补偿。除集体所有制外,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所谓70年土地使用期,也就是国家授予产权人作为土地所有人的70年土地使用权。70年期满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房屋产权是永久的。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房子到处去,个人的房子也收回,所以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偿。三。政策不断调整,法律法规及时完善。多数人认为,由于国家政策和土地管理法规长期未得到落实,房屋用地使用期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和实际案例都很少见。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法律法规的及时完善,产权到期问题将进
    2023-05-02
    10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到底属于谁?
    一、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到底属于谁?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的土地到底属于谁,是农民朋友最为关注的问题,在农村土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明确指出要保障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不变,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开展农村土地改革工作,农村的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不是属于农民朋友个人所有,同时在农村《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意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此可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完成之后,农村的土地依旧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二、农民朋友拥有哪些土地权益?土地确权登记改革之后土地依旧属于农村集体组织,那么农民朋友能够拥有哪些土地权益呢?这一点农民朋友需要了解清楚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三权分置改革,是将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行分置,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度的基础上,保障农民朋友的土地承包权,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也就说农民朋友将能够永久的享受土地承包
    2023-06-02
    97人看过
  • 土地流转后,土地被征收应该属于谁?
    土地流转后,征收土地的补偿款项应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对该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征地补偿费包括: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
    2024-05-14
    285人看过
  • 土地出租属于什么类型的土地
    土地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法律关系中,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也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注意这里不同于土地转包必须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出租合同,将土地出租给承租人,获取租金,这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即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我们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法律关系中,可以看出土地出租的特点:首先,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此过程中没有流转,仍然是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受,当然,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仍需向发包人承担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承租人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其次,承租人必须是
    2023-03-15
    280人看过
  • 非法征用土地属于谁管辖的
    一、非法征用土地属于谁管辖的非法征用土地属于作出实施非法征地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管辖的。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则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责任人按照程序处理。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土地流转和土地征用有什么区别1.定义不同。2.形式不同。土地流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租赁、入股、合营、转让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获得收益,是在农村集体范围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征收是国家因建设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款,是以政府为一方主体,通过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3.土地相关权利不同。4.土地用途不同。土地流转后仍然是用于农业及农业相关活动土地征收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因为法定原因并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强制征收,且一般用于非农业建设。三、集体土地征用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2023-09-04
    414人看过
  • 土地下放时开荒的土地权属归谁
    一、土地下放时开荒的土地权属归谁依照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之规定,开垦土地所享有的使用权须全然归属开垦之人;然而,土地所有权则仍然归属于国家。若持有相应的使用权,便可按照程序办理种植承包证。尽管开垦土地的所有权原本只属于开垦者个人,却还需与有关部门签订承包协议以确认权益。同时,若出现土地占用情况,赔偿金额将按照土地使用期间获得的实际收益予以计算,因此不同土地赔偿额可能存在差异。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只有经过签署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后方能取得承包权限。如未能按照此流程进行操作,村集体有权利将你所开垦的山地收回。但在收回过程中,村集体需对你之前所支付的开垦成本或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
    2024-07-17
    178人看过
  • 别墅的花园土地使用证属于谁所有?
    别墅的花园土地使用权属于业主。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所谓别墅的花园权利,实际上涉及别墅小区的土地使用权的享有。依据房地产物权之法律属性,即房屋(包括别墅)与所附土地之权利具有统一性,简言之,房屋属于谁,相应所附的土地权利亦应属于谁。购房者购买别墅,所购得的不仅仅是别墅(房屋所有权),还必然包括所附的土地和花园(土地使用权)。别墅交付后,开发商原先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已连同别墅一并转让给业主们所有。别墅的花园土地使用权属于业主,该别墅只要经业主购买以后,开发商对于别墅的花园就没有支配权了。业主对花园的权利享有包括共有和独有二种形式。这里就涉及到小区业主对小区土地使用权具体
    2023-06-28
    455人看过
  • 出让的土地被法院撤了土地证土地归谁
    撤销土地证本身就是错误理解,法院要做的是审查土地是不是依法使用,包括批准过程是否合法,继而判决是不是有土地使用权,法院一旦取消土地使用权,政府就不得不作废证件,当然他们就是不公开作废判决一旦生效土地证也是作废了。一、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出售吗?可以。但是必须要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且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条件。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拨等几种。而划拨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
    2023-04-11
    189人看过
  • 租的土地种植果树,征收土地时果树补偿属于谁
    租的土地种植果树,征收土地时果树补偿属于承租人。征地拆迁中,土地补偿费归土地的所有人或承包经营权人、青苗补偿费归农作物的所有人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一、征地拆迁财产纠纷怎么解决(一)征地纠纷行政诉讼征地纠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
    2023-03-22
    224人看过
  • 土地承包谁属于承包方
    土地发包方,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承包方就是承包土地的家庭、个人、单位等组织。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民法典》第333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为不动产用益物权,但是自合同生效时取得,无须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平等协商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人,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了较长的承包期限,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尽管《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
    2023-03-28
    165人看过
  • 国家所有土地权属于谁
    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1、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个人买下土地使用权合法吗个人买下土地使用权是不合法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就表示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个人是不能买下土地使用权的,只能租用土地使用权。二、农村宅基地门前道路归谁所有宅基地与门前道路之间的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也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三、干部身
    2023-04-11
    328人看过
  • 没有确权的土地属于什么性质的土地
    一、没有确权的土地属于什么性质的土地没有确权的土地,在性质上往往属于权属不明或存在争议的土地。1.在农村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和习惯做法,许多土地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权属证明,这导致了土地管理和使用的混乱。2.这些土地可能长期以来被村民口头协议或约定俗成地占用,但并未得到法律的正式认可。因此,没有确权的土地在性质上属于权属不明、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的土地。二、土地确权的作用土地确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确权能够明确土地的权利归属,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等,从而避免权属纠纷,维护土地市场的稳定。2.土地确权有助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农民能够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承包权等权益,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和福祉。3.土地确权还有助于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土地确权后,农民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土地权益,从而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土地确权也为土地流转提
    2024-07-14
    22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权属是土地的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统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 更多>

    #土地权属
    相关咨询
    • 无土地证明的土地权属纠纷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9
      只有土地开发证的话,不代表这块土地就是你的,即使是有土地使用证,也可能由于历史原因与其他人有纠纷,要解决这个纠纷,就得有依据。 首先,有纠纷的双方,邀请勘测定界公司(测量公司)对双方界限进行指认和测量,双方签字,如果已达成和解,认可界限,那么到国土局,将双方证件收回,重新发证。如果双方无法和解,只能由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确权就是双方的依据,是必须的过程
    • 我国土地属于谁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5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所以土地属于国家和农民集体,相对应的,是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可因国家的征收和征用而丧失。 国有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不过国家在法定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这就涉及到了两种获得国有土地的方式,出让和划拨。土地在一级市场的获得分为出让和划拨。 划拨也并不是无偿的,也需要交纳补偿和安置等费用,但也有无偿的情况,划拨取得的土地是没有期限限制的,出
    • 村民组土地属于谁的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村民组,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在老家的土地规划中,退耕还林土地属于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8
      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 大队收取的占地费土地归属于谁?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0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保留土地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需确保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若需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则安置补助费将支付给该组织用于管理使用。若由其他单位安置,则支付给安置单位。若无需统一安置,则直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用于支付其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有责任监督安置补助费的使用情况。 关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问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