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不足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8:11:00 412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不足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三、证据不足的认定方法

可概括为三点,

1、个别判断,逐个审查。即要对案件的每一个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加以确定,紧紧抓住判断每一个证据的标准,也就是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这项标准,加以权衡,不符合标准的应视为证据不足;

2、运用比较、鉴别、分析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排除矛盾,凡是矛盾没有得到排除,即可视为证据不足;

3、实物检验的方法,又称实物验证法则。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案件中所有的言词证据,都要有实物证据验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定与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法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院开庭审理有一个环节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如果证据材料很多且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不明确的,法院可以组织庭前质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法定证据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院开庭审理有一个环节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如果证据材料很多且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不明确的,法院可以组织庭前质证。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哪些内容属于法定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了哪些内容属于法定证据。法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
    2023-08-26
    333人看过
  • 关于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界定
    我国理论界对电子证据的概念还存在一些争议,界定的范围也宽窄不一。如有的认为,电子证据是以电子形式存在的,用做证据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或者说,是借助电子技术或电子设备而形成的一切证据。有的认为,电子证据是指利用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还有认为电子证据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形成的一切证据,电子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以数字信号、模拟信号为表现形式,由介质、磁性物、光学设备、计算机或类似设备生成、发送、接收、存储的蕴涵有案件事实信息的载体。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立法对电子证据的界定也不尽一致。在美国法中,电子证据是一种以计算机为基础的证据,终端多样化的趋势使任何电子的、数据的、磁性的、电磁的、光学的或者类似性能的相关技术产生的信息、记录以及信息处理系统都有可能成为电子证据。认为,从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来看,电子证据是新的电子技术出现后,原来
    2023-06-06
    46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诉讼情形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诉讼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二、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
    2023-06-03
    17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最新年份)
    主要有: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一、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并且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三、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
    2023-07-04
    355人看过
  • 关于民事诉讼新证据规则的几点思考
    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规定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至今,审判实践中极大地保障和便利了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了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地审理民事案件,为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一、举证期限及证据交换制度为公平诉讼提供了保障。民事诉讼法针对案件审理不同环节如案件受理期限、送达起诉状期限、提交答辩状期限以及案件审理期限等均有明确界定。但原证据规则中在当事人举证环节中未确定具体的举证期限。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一些案件当事人在庭前不积极举证,消极对待诉讼,而在庭审过程中突然提供对案件有重要影响的证据,往往使对方当事人措手不及,一时找不到有效对策反驳相对方,使法庭辩论出现一边倒,造成不公平诉讼。而且当事人不及时举证,拖延诉讼,干扰了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新证据规则针对以上弊端,确定了明确的举证期限以及
    2023-06-06
    488人看过
  •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的收集方法有什么?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的收集方法有什么?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的收集方法有询问、讯问、辨认、勘验、检查等等。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讯问的主体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二)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讯问的主体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三)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证人,辨认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
    2023-04-16
    484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颁布时间】1990-3-10【失效时间】【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90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9)沪高民他字第5号关于张珠英诉彭绍安债务纠纷案撤诉后能否再立案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原告张珠英以暂因证据不足为由申请撤诉,在第一审
    2023-06-06
    371人看过
  • 证人在民事诉讼中有哪些相关规定?
    1、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出庭作证2、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3、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4、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特定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民事诉讼中证人是否必须出庭作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个人认为,具体个案中需根据证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另外,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
    2023-07-05
    471人看过
  • 哪些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
    一、哪些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1、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二、民事决定的适用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决定主要适用于下列事项:1、解决是否回避问题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但是否构成回避则须对照法定条件。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法定条件者应决定其回避,否则应决定不予回避。2、采取强制措施,排除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一种不法行为,不果断加以排除,诉讼难以顺利进行。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有其特定构成要件,对不同的行为又可采取不同的强制手段,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决定行为构成和实施手段时必须果断迅速。对重大措施如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
    2023-05-06
    131人看过
  • 刑诉法规定的证据和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是指所有能够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刑事证据的类型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护;鉴定意见;检查、检查、鉴定、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我国法律制度中对民事案件举证责任承担主体规定的是非常明确的,除了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的这几种侵权纠纷,其他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就意味着会败诉,因为空口无凭的情况下,法院无法支持当事人的主张。《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
    2023-08-05
    333人看过
  • 关于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规定有什么
    举证责任,是指民事案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举证责任的承担直接关系了当事人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在一般民事案件中,我国诉讼程序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秉承“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一方需要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对、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当事人若不能就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或对自己反驳的诉讼请求加以证明,则应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
    2023-04-19
    454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当事人陈述。1、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2、由于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因此,审判人员在运用这一证据时应注意防止将虚假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应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进行审查核实,以确定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二、书证。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2、书证的表现形式分为几类;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因此,书证的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表现为各种物品
    2023-04-27
    37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提供虚假证据有哪些处罚规定
    民事诉讼提供虚假证据的处罚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明确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是妨碍司法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妨害司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023-06-14
    421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民事证据不足法官强判合理吗
    民事证据不足的,法院不能强判,需要驳回诉讼请求。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一、民事诉讼起诉流程有哪些?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提出回避申请,需要说明理由。如果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
    2023-02-18
    162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法关于禁止收集证据规定有哪些,不予认可的证据有哪些种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三)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四)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六)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
    • 有哪些民事诉讼的证据证明,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7
      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基本特征:客观真实性、相关性和合法性。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可分为八种: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 一审民事纠纷证据不足上诉状有哪些相关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首先,法院是有权利决定是否延期审理案件的,可以不受举证期限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二,当事人双方去质证或者参加庭审,由其自主限制的权力。
    • 关于刑事诉讼的证据效力认定有哪些方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15
      刑事诉讼证据效力认定的方法如下:(一)要注意证人证言的来源是否合法证人证言来源是否合法,也就是对证据能力的审查,看它是否有准入资格。要强调自愿性原则,看证人是否自愿作证,还是公安人员采取逼供、诱供、欺骗的方法取得证据。用非自愿方法取得的证言,属于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应一律排除。这是由言词证据易变化、易受取证方式影响的特点决定的。(二)要注意审查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无利害关系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
    • 哪些属于民事诉讼法中的新证据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⒈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⒉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