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把房屋、土地的证件保留好,不要跟拆迁方正面冲突,保持冷静,及时的录音拍照录视频方便以后维权。及时报警,如果警察不出警不作为,为日后追究责任,增加争取补偿的砝码做好准备。最后,做好维权准备。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房子已经设立居住权可以买卖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就算设立了居住权,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
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当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有居住权的事实。
1、什么是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366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是一种加之于房屋之上的用益物权,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特定对象取得居住权后,便可在该房屋内居住,使用房屋。
具体来说,居住权包含以下5点内容:
此种权利仅限于居住目的;
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该房屋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以居住为目的,居住权人有权修缮房屋;
居住权人可以出租房屋收取租金,但需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准;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2、居住权是怎样设立的?
居住权的设立一般是无偿的,但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主要有两种设立方式,一种是订立书面合同登记设立居住权,另一种是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
订立居住权合同注意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合同主要包括下列条款: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住宅的位置;
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居住权期限;
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合同拟好后,当事人需要去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由于遗嘱形式包含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不是所有遗嘱都具有书面形式,因此遗嘱设立居住权的不拘泥于书面形式。
具体的设立方式,房主一般会在遗嘱中明确把房屋的所有权给一方,居住权保留给指定对象,当房主去世后,居住权人需要持该生效遗嘱、遗嘱人的死亡证明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以公示自己的居住权,当发生争议时,已完成居住权登记的一方优先受法律保护,享有权利。
3、为啥房屋买卖要考虑居住权问题?
我国目前已初步建立起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多层次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但是此类保障性住房的覆盖人群有限,尚不能完全解决中低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因而《民法典》新规定的“居住权”制度,或可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一线曙光。
居住权的制度优势在于其法律保障力度非常强,居住权人的身份不同于承租人,当发生第三人侵害房屋权利的情况时,居住权人可以物权人的身份向第三人主张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救济。
通俗来讲,买受人享有的房屋所有权无法对抗原本已有的登记生效的居住权,当设有居住权的房屋被买卖时,居住权人对该房屋仍享有居住权益,而不能主张居住权已经消灭,把居住权人“轰出”房屋。
合法有效的居住权,只有当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才消灭,办理居住权注销登记后,房屋的所有权人即享有完全的支配权。
4、居住权制度设立,购买二手房要更谨慎了很多朋友不喜欢购买二手房,这是有很多原因的。
介意他人留下的生活痕迹、房子是否为“凶宅”、产权是否清晰、是否为抵押房拍卖房等都是二手房交易需要调查的问题。
居住权制度是为了保障百姓“住有所居”而出现的,但对于二手房交易来说,实则又多了一道门槛。
以前在进行房产交易时,仅需了解前房主的基本情况,房子本身是否有抵押、租赁等情况就成,未来购置房产除了要调查以上内容,还要查看房子上是否设立了居住权,一旦有居住权存在,房产交易就会变得很麻烦,房子有了人却住不进去,毁约在所难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然而居住权的期限完全可以超出二十年的限制,理论上居住权可以一直延续到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那么这个期限三十年、四十年都是有可能的。
综上,设有居住权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作为卖家,建议如实告知房屋的权利状态;作为买家,要做充分的准备和调查,在之后的房屋交易过程中,要特别留意居住权问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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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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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经被强拆怎么办?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08首先,房子被强拆这肯定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你可以去律师港湾找个律师来咨询。第一,房屋强拆肯定涉及到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问题,你可以向上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强拆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现在必须由人民法院执行,现实中一般都是拆迁公司来干的,可以去起诉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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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分家的房子被父亲强拆怎么办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9他们没有权分,当时的分家是赠与,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则房屋已经是你父亲的财产了,即使别人有异议也是无效的。他们也无权拆你家的房子。 但是要是当时没有过户的话,房屋还不是你父亲的财产,如果他们要求赠与无效的话,必须要有证据加以证明,那么你父亲也可以要求认定对你其他两个叔叔的赠与也是无效的。而且,要认定赠与无效必须要有法律规定的理由。 在比爸爸去世时,你有权继承房屋,房屋已经依据继承权成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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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建的房子被拆了怎么办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8可以报警处理。 1.废弃的地方盖的房子,如果具备合法的手续,对方要强拆是不讲道理的,大家可以不让其强拆,进行相关的维权即可。 2.如果房子没有手续,一般就是违建,对方是合理强拆的话,一般协商不成强拆。 3.另外一般即使是强拆,也会有相应的补偿,有的补偿多,有的补偿少,根据建筑性质等而定,一般不补偿的也有。 如果对方要强拆我们可以暂时让对方没法拆除的话,可以和相关部门协调,或者法院起诉,不过违建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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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房子被强拆怎么办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9房子被强拆,业主要收集证据,去申请行政复议,如强拆是不合法的,拆迁部门要给被拆迁户赔偿损失。 当然,对于违章建筑,政府部门经过催促后业主不搬迁的,可以启动强拆手续。业主本人要弄清房子拆迁是否合法,是否具备合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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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签字的房子被拆了怎么办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31如果你的房屋已经发布了征收决定,那么就意味着征收程序的开始,在协商期内无法协商达成协议,就可能导致按照评估报告认定的价格来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其补偿往往是低于实际价值的。如果你在征收补偿决定下达之后,仍不搬迁,将面临司法强拆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