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适用减刑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07:10:40 395 人看过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提交材料,人民法院依法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犯罪嫌疑人可以减刑的情形包括哪些?

犯罪嫌疑人可以减刑的情形包括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经核实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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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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