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如何庭上答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9:11:29 432 人看过

行政诉讼案中,被告可以根据其提交的答辩状的内容在庭上答辩,但是被告也可以补充答辩状上没有的,是被告后来知情的相关事实,或者是被告后来依法收集到的证据材料。

一、什么是答辩状

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但由于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

二、离婚案的答辩状怎么写?

离婚答辩状的写法:一般需在被告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根据事实,依法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针对原告提出相反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等内容。最后,答辩状结尾由答辩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三、离婚不提交答辩状有什么后果

具体由被告决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答辩可以开庭时当庭答辩,也可以提交书面的答辩状。书面的答辩状可以开庭前提交,也可以在开庭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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