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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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留学人员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党和政府希望他们早日学成回国,建功立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2)44号]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部《关于律师工作进一步改革的意见》,尽快解决我国目前律师队伍中专业法律人才和外语人才缺乏的问题,现决定对归国留学人员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采取特别优惠待遇,具体措施如下:
一、凡在国外取得法律、金融、对外经贸、房地产、知识产权、工商管理等专业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回国后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的人员,无论到国办所还是去合作制所工作一律免试授予律师资格。
二、对那些曾因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敌对宣传影响,说过一些错话、做过一些错事的归国人员,一律不予追究;因非职业道德方面的原因被取消律师资格的,归国后从事律师工作的重新授予律师资格。
三、归国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办所地点可以自由选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应优先审批。
四、归国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在分配制度上可以采取更为优惠的政策。带回的资金允许在一定时间内提回;可以给予一定的利润分配;离开律师事务所时也可以按一定比例分割财产。
五、对引进外资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
六、回国人员出国办案及参加国际交流等活动不受限制,有关部门提供手续上的方便。
七、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出国人员的一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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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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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者属于律师人员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1、法律工作者,不是律师,是乡镇司法所设置的法律服务所里的法律工作人员,是律师不足情况下的补充。不恰当的说,是比律师低一个层次的法律服务人员。但收费低,因为是当地人,情况熟,案情容易掌握,代理案件还是没有问题的。2、《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在本所从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实行聘用制。r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符合司法部规定的执业条件和聘用程序,办理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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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司法机关以及其他部门在刑法中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5刑法中规定的有些犯罪属于特殊主体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就是其中之一。所以刑法第93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和范围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刑法上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就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我国的国家机关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在这些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在生活中人们通称为“国家干部”。不是上述国家机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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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新能源政府补贴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0在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以其良好的环保性能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财政补贴政策是其强劲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经历了启动和扩张阶段,逐渐进入下降阶段,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国家规定,2017年-2020年,除燃料电池车外,其他车型的补贴标准适当下降,其中:2017-2018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下降20%,2019-2016年补贴标准下降40%。但是,我们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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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司法解释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9【刑法条文】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交流中,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和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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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的通知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6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智联招聘日期: 2004-04-16 【标题】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 今年以来,随着改革工作的发展,一些企业的少数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个体经营。这是经济管理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为了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经国务院原则同意,暂按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