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适合哪些企业职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22:41:50 467 人看过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内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能否要求加班费?

被苏州某乳品公司辞退的奶站站长高师傅,要求乳品公司给付2年的加班工资,获得劳动仲裁委的支持。但乳品公司认为对高师傅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不认可高师傅的加班,故诉至法院。近日,该案经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乳品公司一次性支付高师傅加班工资8000元。

2003年,高师傅经人介绍进入苏州某乳品公司从事送奶工作。同年年底,双方签订了奶站站长聘用合同,约定由高师傅负责的奶站工作时间为上午6点至下午6点。不久前,乳品公司以欠缴奶款为由对高师傅作出除名决定。但高师傅认为在长达数年的工作时间内,每天工作12小时,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高师傅的要求获得了苏州市劳动仲裁委的支持。可乳品公司提出异议,认为高师傅从事的是奶站工作,每天不用到乳品公司上班,乳品公司无法为其考勤,基于工作特殊性对他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不存在所谓的加班工资。

审理过程中,高师傅坚持仲裁时的观点,认为乳品公司从未告诉过自己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自己每天工作12个小时,乳品公司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由乳品公司支付8000元加班工资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劳动部关于林业部直属企业部分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
    林业部:你部《关于报请审核林业部直属企业部分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意见的函》(林函人字〔1997〕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了规范林业企业职工工时制度,确保林业企业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根据《劳动部》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我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同意林业部直属企业部分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即: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范围为:从事营造林、森林管护(防山、巡山、护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资源勘察、调查、木材生产及水运、林业基本建设等林业企业中第一线作业的职工和部分辅助或服务的职工,以及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实行不间断生产的职工。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范围为: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在企业驻地以外常驻的供销、采购等人员,工作中可以适当
    2023-06-09
    198人看过
  • 企业能否单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保安不分白天黑夜未经审批就算企业单方决定不定时工作制违法据有关资料显示,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的提高,因加班加点产生的纠纷在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中已占据20%以上的比重。而其中,有关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纠纷案件更是频发。职工如何正确维权,企业如何提早填补法律漏洞,这里面有不少学问。方某为北京市某物流公司的保安人员,平时他和同岗位的另一人采用倒休制,由于工作性质,其工作不分白天黑夜,只要是工作时间,就不能离开值班室。方某于2007年9月25日与公司签订了两年期的工作合同,合同有效期到2009年9月止。2009年8月,公司单方面告知方某,合同到期后不再与其续签。方某接到通知后,认为自己这两年的工作时间已经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8小时工作制的时间总和,之后,方某曾多次向单位索要加班费用,但均被公司以此岗位不属于标准工时制,而属于不定时工作制为由拒绝。于是,同年9月,方某向区劳动争
    2023-06-10
    236人看过
  • 不定时工作制合同有工作总时限制吗
    关于非定时工作制所允许的工作时间范围规定如下:劳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八个小时,而每周的总工作时长应控制在四十四小时以内。请注意,尽管是非定时工作制,但并非意味着工作时间没有任何限制。实际上,此种工时制度旨在应对由于工作性质及岗位职责等因素导致的工作时间无法受到固定时数限制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024-04-26
    338人看过
  • 不定时加班工资怎么算,哪些工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加班工资的计算是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的1.5倍、2倍或者是三倍计算。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有企业中的出租汽车司机、外勤人员、推销人员等。一、不定时加班工资怎么算不定时工作制加班工资按以下规定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哪些工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以下工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
    2023-06-04
    177人看过
  •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不同的工作制度有着各自明确的适用范围。1.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于那些工作性质无法按标准时间衡量的职工,如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等。2.具体来看,这包括了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等,长途运输人员和某些特殊工种的职工。3.相对而言,综合计算工作制则更适合于那些工作性质需要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例如交通、铁路、邮电等行业的职工。4.这样的计算方式允许以周、月、季、年等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以适应工作性质的不同需求。二、不定时工作制的特点不定时工作制按照《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相关规定,具备一些特殊的特点。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规定的日、月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2.企业应为这些职工提供适当的休息方式,以保障他们的休息权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3.除了法定节假日,职工在不定时工作制下的加班通常不被视为加
    2024-01-22
    141人看过
  • 职工身体不适企业能不能强制加班
    不能。公司强迫员工加班是违法的,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与劳动者协商的,劳动者如果不愿意加班,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员工加班,也就是说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规定,对于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024-05-11
    121人看过
  • 企业职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11小时
    重庆商报记者童江华实习生黎胜斌14:05报道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工作制,连续工作不能超过多少时间?市劳动保障局今天称,本月已在渝西、渝东南等片区组织的实施非标准工时制度企业用工制度座谈会上,明确规定安排职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超过时间须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非标准工时制度与标准工时制度有什么区别?市劳动保障局解释,企业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这称之为标准工时制度。而企业确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向同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经批准后予以实施,这是非标准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企业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市劳动保障局称,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
    2023-06-09
    126人看过
  • 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哪些企业职工可实行该种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按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哪些企业职工可实行该种制度?
    2023-06-10
    447人看过
  • 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区别
    这两种工作制的主要区别为适用对象不同:1.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2.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固定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职工。一、最高工时标准有目前实行的规定
    2023-06-24
    213人看过
  • 哪些员工可以执行不定期工作制,并综合计算工时制
    老李是一名货运司机,专门负责公司的长途运输项目。有时他离家半个多月。老李的儿子小李刚上初中,对父亲经常缺席的状况非常不满。一天,小李从一次电视普法讲座上了解到,中国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经过计算,他父亲已经一个星期没回家了。小李认为他父亲的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标准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度,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确定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用于确定白天和晚上的工作时间长度以及一周的工作天数,并要求所有雇主和普通员工普遍执行根据《劳动法》第36条,违反标准工时制度如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和《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批复》第二条,中国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的工作制度。如果雇主每周超过40小时但少于44小时,则不会被视为工作时间的延长,但劳工部有权要求雇主进行纠正一些雇主给雇员留有一定的午休时间,这不能被视为工作时间。虽然一些
    2023-05-07
    317人看过
  • 企业改制时企业职工没有参加改制
    改制,职工,企业,没有,参加,公司企业改制时企业职工没有参加改制企业改制时企业职工没有参加改制,现在企业面临破产职工怎么办?我们公司在2001年进行了改制,由国有企业改为股份制。但只是形式上的改制,我们职工每人交了5000元,领导总经理5万,副经理2万,之后一直运行到现在没有改变,职工的身份也没有进行置换。现在我们公司由于经营不善,领导不力已经难以维持生产经营,可领导们不管职工们的死活却在不断的在银行贷款搞房地产开发(贷款属于粮食经营专款)。请问我们这些公司职工现在该怎么办?律师回复回答:建议召集表决权在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企业改制时企业职工没有参加改制
    2023-06-09
    136人看过
  • 职工工伤企业报案时间限制
    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补偿,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协调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疾病。一、申请职业病诊断有时间限制吗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在一年内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
    2023-03-05
    81人看过
  • 关于煤炭企业部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的企炭煤炭部批时企部计关批煤工的综职批制煤行关劳动部文件劳部发[1995]174号关于煤炭企业部分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煤炭工业部:你部《关于煤炭企业部分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函》(煤函字[1995]第5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我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结合煤炭企业的生产特点和劳动组织的实际情况,为确保煤炭企业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促进煤炭企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同意你部灾笔羝笠抵械牟糠种肮な敌凶酆霞扑愎な惫ぷ髦频木咛逡饧即:(一)煤炭生产建设井下作业职工和部分为井下作业配套的辅助生产或服务的井上作业职工,可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二)上述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采取轮班工作制度等方式,并分别以季、半年或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二、对于实行综合
    2023-06-07
    483人看过
  • 企业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综合工时制的标准工作时间,与标准工时制一样,同为20.83日/月,计算工资时为21.75日/月。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工作日或工作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个小时或44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体工作时间不超过总体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超过的部分视为加班。超过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
    2023-06-13
    10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适合企业不定时上班的工作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1
      不定时工作制适合的企业职工: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内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1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与所有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二)企业能够明确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实施范围,涉及的岗位、工种及人数应当清晰,同时征得工会同意,并广泛听取职工意见; (三)能够依法建立健全包括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工资支付制度在内的各项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四)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
    • 企业为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有哪些好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2
      不定时工作制适合的企业职工: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内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 改制企业安置办工作职责是哪些职责?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研究提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制企业安置办工作职责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改革改组工作意见,指导企业改制、上市、重组、合资合作以及合并、分立、辅业改制、兼并破产等工作;对涉及国有产权利益调整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职工安置方案;协调企业改革改制中的重大问题。
    • 不定时工作制是否合适最低月工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9
      最低工资制度是适用于所有的工作时间制度的。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也应执行当地的最低工资制度。